一种粉碎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004522发布日期:2022-08-03 09:05阅读:134来源:国知局
一种粉碎机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粉碎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粉碎机构。


背景技术:

2.泡沫粉碎机是用于破碎粉碎回收发泡胶的包装材料、隔热板、kt板以及其它eps和xps材料的粉碎机设备机械,能有效处理eps、ps、xps、epp、epe和硬质聚氨酯泡沫物料。现有泡沫粉碎机的粉碎机构是利用刀刃或刀板,通过挤压破坏的方式来粉碎泡沫塑料,由于大部分泡沫塑料均具有良好的冲击吸收性能和回弹性能,破碎过程中就需要施加很大的压力才能有效的破坏泡沫塑料的物理结构,这就导致这类粉碎机不仅能耗很高,还容易出现把泡沫塑料压成饼的情况,粉碎效果不佳。
3.因此,一种粉碎效果更好且能耗更低的粉碎机构亟待出现。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粉碎机构,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普通泡沫塑料粉碎机粉碎效果欠佳且能耗高的技术问题。
5.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一种粉碎机构包括平行且间隔设置的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相向转动,所述第一辊轴沿长度方向设有若干第一粉碎组件,所述第二辊轴沿长度方向均设有若干第二粉碎组件,所述第一粉碎组件包括多个沿第一辊轴圆周方向设置的第一粉碎筋,所述第二粉碎组件包括多个沿第二辊轴圆周方向设置的第二粉碎筋,所述第一粉碎筋和第二粉碎筋的自由端均设有锋刃刺齿筋。
6.为了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结构中作进一步的优化,所述第一粉碎组件和第二粉碎组件交叉设置。
7.为了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结构中作进一步的优化,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差速设置,且所述第二辊轴的转速大于所述第一辊轴的转速。
8.为了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结构中作进一步的优化,所述第一粉碎筋和第二粉碎筋均为弯折筋,所述第一粉碎筋的弯折方向与第一辊轴的转动方向相同,所述第二粉碎筋的弯折方向与第二辊轴的转动方向相同。
9.为了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结构中作进一步的优化,还包括背刺,所述背刺固定在第一粉碎筋和第二粉碎筋背离弯折方向的一侧。
10.为了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结构中作进一步的优化,所述背刺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背刺沿第一粉碎筋或第二粉碎筋的长度方向均匀且间隔设置。
11.为了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结构中作进一步的优化,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上均设有多个插孔,所述第一粉碎筋和第二粉碎筋的固定端分别过盈配合插接或螺接或焊接在所述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上的插孔内。
12.为了更好的实现本实用新型,在上述结构中作进一步的优化,所述锋刃刺齿筋为l形筋或圆弧筋。
13.本实用新型相较于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粉碎机构包括平行且间隔设置的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相向转动,第一辊轴沿长度方向设有若干第一粉碎组件,第二辊轴沿长度方向均设有若干第二粉碎组件,第一粉碎组件包括多个沿第一辊轴圆周方向设置的第一粉碎筋,第二粉碎组件包括多个沿第二辊轴圆周方向设置的第二粉碎筋,第一粉碎筋和第二粉碎筋的自由端均设有锋刃刺齿筋,采用该结构,当泡沫塑料从第一辊轴和第二辊轴之间穿过时,转动中的第一粉碎筋和第二粉碎筋可以传送并摆正泡沫塑料,使其自由端上的锋刃刺齿筋不间断刺入泡沫塑料中并从泡膜塑料内部向外撕扯,锋刃刺齿筋与泡沫塑料的接触面积更小,破碎作用力更加集中,无需施加更大的挤压力,即可拥有良好的粉碎效果,避免了挤压破坏的大量耗能,从而节省了能耗。
附图说明
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6.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的粉碎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的粉碎机构的俯视图;
18.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的粉碎机构的立体图;
19.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具有背刺的粉碎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20.图5是本实用新型中的粉碎机构的第一粉碎筋非弯折时的结构示意图。
21.图中:
22.1-第一辊轴;2-第二辊轴;3-第一粉碎筋;4-第二粉碎筋;5-锋刃刺齿筋;6-背刺;7-插孔。
具体实施方式
23.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说明,

多个

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

























前端



后端



头部



尾部

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

第一



第二



第三

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

安装



相连



连接

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
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视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6.实施例1:
27.本实施例中,一种粉碎机构,如图1至图3所示,包括平行且间隔设置的第一辊轴1和第二辊轴2,上述第一辊轴1和第二辊轴2之间的间隔用于通过泡沫塑料,上述第一辊轴1和第二辊轴2相向转动,使泡沫塑料沿转动方向从粉碎机构的一侧向另一侧逐渐送料,上述第一辊轴1沿长度方向设有若干第一粉碎组件,上述第二辊轴2沿长度方向均设有若干第二粉碎组件,上述第一粉碎组件和第二粉碎组件同时对送料中的泡沫塑料进行粉碎作业,上述第一粉碎组件包括多个沿第一辊轴1圆周方向设置的第一粉碎筋3,上述第二粉碎组件包括多个沿第二辊轴2圆周方向设置的第二粉碎筋4,上述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从两侧方向将泡沫塑料夹持稳住,上述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的自由端均设有锋刃刺齿筋5,上述锋刃刺齿筋5用以在与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同步转动的过程中持续穿刺、撕裂泡沫塑料,上述锋刃刺齿筋5为l形筋或圆弧筋。
28.采用该结构,当泡沫塑料从第一辊轴1和第二辊轴2之间穿过时,转动中的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可以传送并摆正泡沫塑料,使其自由端上的锋刃刺齿筋5不间断刺入泡沫塑料中并从泡膜塑料内部向外撕扯,锋刃刺齿筋5与泡沫塑料的接触面积更小,破碎作用力更加集中,无需施加更大的挤压力,即可拥有良好的粉碎效果,避免了挤压破坏的大量耗能,从而节省了能耗。
29.本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上述第一粉碎组件和第二粉碎组件交叉设置,交叉设置的上述第一粉碎组件和第二粉碎组件均匀施加作用力在泡沫塑料的两侧,从而可以更稳定的夹持并传送泡沫塑料,并使所有上述锋刃刺齿筋5可以均匀的穿刺和撕裂泡沫塑料上的每个位置,使泡沫塑料得以充分粉碎。
30.作为优化,上述第一辊轴1和第二辊轴2差速设置,且上述第二辊轴2的转速大于上述第一辊轴1的转速,如此设置,使得上述第一辊轴1上的第一粉碎筋3的转速更慢,使上述第一粉碎筋3上的锋刃刺齿筋5对泡沫塑料更多起到锚定的作用,延缓了泡沫塑料传送的速度,使得转速更高的上述第二粉碎筋4上的锋刃刺齿筋5能够对泡沫塑料上单位区域面积范围内进行更加高频的穿刺和破坏,进一步提升了粉碎机构的粉碎效果,其中,上述第二辊轴2的转速可以倍速于上述第一辊轴1的转速,上述第二辊轴2的转速越快,则其粉碎效率越高。
31.进一步的,如图1和图3所示,上述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均为弯折筋,上述第一粉碎筋3的弯折方向与第一辊轴1的转动方向相同,上述第二粉碎筋4的弯折方向与第二辊轴2的转动方向相同,与转动方向一致的弯折方向,使得上述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对泡沫塑料的稳定传送作用效果更好,同时,也使得上述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端部的锋刃刺齿筋5可以以更大的入刺角度、更容易的穿刺到泡沫塑料内,从而提高了其撕裂泡沫塑料的效率,提高了粉碎机构的粉碎效果,当然,如图5所示,上述第一粉碎筋3或第二粉碎筋4也可以为非弯折结构,从而使其端部的锋刃刺齿筋5直直的刺穿泡沫塑料,同样可以实现撕裂泡沫塑料的效果。
32.作为本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如图4所示,还包括背刺6,上述背刺6固定在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背离弯折方向的一侧,上述背刺6用于辅助穿刺和撕裂泡沫
塑料,当圆周方向上相邻两个粉碎筋上的锋刃刺齿筋5依次撕裂泡沫塑料的间隙中,前一个上述粉碎筋上的背刺6可以对该位置的泡沫塑料进行辅助撕裂,从而与上述锋刃刺齿筋5配合,大大提高了粉碎效率和效果。
33.作为优化,上述背刺6的数量为多个,多个上述背刺6沿第一粉碎筋3或第二粉碎筋4的长度方向均匀且间隔设置,进一步提高其撕裂作用。
34.本实施例中,上述第一辊轴1和第二辊轴2上均设有多个插孔7,上述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的固定端分别过盈配合插接或螺接或焊接在上述第一辊轴1和第二辊轴2上的插孔7内,提高了上述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与上述第一辊轴1和第二辊轴2的连接稳定性,防止出现上述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脱落的情况,上述上述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与插孔7的连接处还可以通过焊接进一步加固,作为优化,上述第一粉碎筋3和第二粉碎筋4均为实心钢筋,结构强度更高。
35.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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