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71240发布日期:2019-05-28 19:27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燃气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燃气灶装置,该燃气灶装置具有锅底传感器和点火禁止单元,其中,锅底传感器对燃烧器上载放有厨具的情况进行检测,在该锅底传感器未检测出载放有厨具的状态下对燃烧器进行点火操作的情况下,该点火禁止单元禁止对燃烧器进行点火。



背景技术:

燃气灶装置中,设置为在装置的上表面即顶板露出燃烧器,因此,若在燃烧器上不载放厨具的状态下进行点火,则整个火焰会露出,从安全方面考虑并非优选。因此,设置锅底传感器和点火禁止单元,该锅底传感器对燃烧器上载放有厨具的情况进行检测,在未载放厨具的状态下即便进行点火操作,该点火禁止单元也不对燃烧器进行点火。

然而,例如烤紫菜等情况下,有时需要燃烧器上不载放厨具的状态下对燃烧器进行临时点火。鉴于这种情况,公知的技术如下:设置强制点火开关,首先进行通常的点火操作,在由点火禁止单元禁止燃烧器的点火的状态下,对强制点火开关进行按压操作,从而解除点火禁止单元的点火禁止,对燃烧器进行点火(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2013-234764号公报([0015]、图2、图3)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在上述现有的燃气灶装置中,在燃烧器上不载放厨具的状态下对燃烧器进行点火的情况下,即便进行通常的点火操作也无法将燃烧器点燃,之后,通过按压强制点火开关来对燃烧器进行点火。因此,无法通过对点火灭火按钮进行压入的熟悉的点火操作将燃烧器点燃,通过与通常的点火操作截然不同的、对强制点火开关的按压操作将燃烧器点燃,因此,会觉得非常不协调。尤其,厨具未载放于燃烧器,因此,会觉得因点火而突然生成火焰,因此,使用感受非常差。

于是,本发明鉴于上述问题点而完成,本发明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燃气灶装置,使得在燃烧器上未载放厨具的情况下对燃烧器进行点火时,不会感到不协调。

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燃气灶装置具有锅底传感器和点火禁止单元,该锅底传感器对燃烧器上放置有厨具的情况进行检测,在该锅底传感器未检测出放置有厨具的状态下对燃烧器进行点火操作的情况下,该点火禁止单元禁止对燃烧器进行点火,该燃气灶装置的特征在于,包括控制部,该控制部控制对燃烧器的点火,设有强制点火开关,该强制点火开关构成为在所述点火操作的过程中使控制部开始通电,且仅在按压操作期间成为接通状态,在对该强制点火开关进行按压操作的状态下进行所述点火操作,且所述强制点火开关在控制部开始通电的时刻成为接通状态的情况下,解除所述点火禁止单元的点火禁止并允许所述燃烧器的点火。

通过不单独使用强制点火开关来进行点火,而是作为点火操作的辅助来对强制点火开关进行按压操作,在对强制点火开关进行按压操作的状态下进行与通常的点火操作相同的操作,从而使控制部开始通电,在控制部开始通电的时刻所述强制点火开关成为接通状态的情况下,允许燃烧器的点火。

另外,对于点火后,所述锅底传感器具有对厨具的锅底温度进行检测的温度传感器,具有增减所述燃烧器的火力从而将锅底温度保持在预先设定的多个设定温度中的任一温度的调温功能,若在对所述强制点火开关进行了按压操作的状态下进行点火后,进一步对强制点火开关进行持续规定时间的按压操作,则转移至高温模式,该高温模式将锅底温度保持在所述多个设定温度内的最高温度。

此时,在所述燃烧器上载放有厨具的状态下不对强制点火开关进行按压操作而进行点火操作的情况下,设定为通常模式,该通常模式将锅底温度保持在所述预先设定的设定温度内的通常烹饪用的设定温度,若在对所述强制点火开关进行了按压操作的状态下进行点火后,在经过所述规定时间之前解除强制点火开关的按压操作,则可设定为所述通常模式。

另一方面,在对所述强制点火开关进行了按压操作的状态下进行点火操作,且进一步持续进行强制点火开关的按压操作而经过了规定时间的时刻,能对所述燃烧器进行点火。

发明效果

从上述说明可知,本发明在对强制点火开关进行按压操作的状态下进行通常的点火操作,从而允许燃烧器的点火,因此,燃烧器上未载放厨具的情况下,对燃烧器进行点火而无不协调感。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本发明的燃气灶装置的外观的图。

图2是表示直到燃烧器为止的燃气管路的框图。

图3是表示控制部周边的结构的框图。

图4是表示控制部进行的控制流程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1是本发明的燃气灶装置。在该燃气灶装置1的顶板11,设置有左右2个燃烧器12。两个燃烧器12是环状,在燃烧器的中心空间设有从下方朝上方延伸的锅底传感器13。该锅底传感器13的上端内置有温度传感器,在朝上方施力的状态下沿上下方向自由移动的方式进行保持。例如将平底锅FP作为厨具载放于燃烧器12的上方的情况下,锅底传感器13的上端保持因作用力与平底锅FP的锅底B紧密接合的状态被朝下方压下去。

上述那样在载放平底锅FP的状态下开始烹饪时,将点火灭火按钮2压入。于是,燃烧器12被点燃,能开始进行烹饪。另外,在燃烧器12的附近配置有热电偶14,由该热电偶14对燃烧器12的火焰进行检测,从而能确认对燃烧器12的点火、以及发生熄火等情况。此外,10是电池盒,构成为由该电池盒10内所收纳的干电池来提供燃气灶装置1的工作电力。

在点火灭火按钮2的上方,设有强制点火开关3。该强制点火开关3是在燃烧器12上未载放厨具的状态下也能允许燃烧器12的点火的开关,例如在进行“烘烤”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按压操作。“烘烤”是指在未载放厨具的状态下,例如进行烤紫菜等操作。此外,在“高温爆炒”烹饪时,也对该强制点火开关3进行按压操作。

“高温爆炒”烹饪是指,通常情况下锅底B的温度相对于干烧程度的高温的烹饪,例如,相当于向平底锅FP放入极少量的烹饪物的状态下进行油煎的情况等。另外,31是LED。

参照图2,若压入点火灭火按钮2,则火力调节装置22的操作杆22a将被压入至火力调节装置22内。火力调节装置22设有未图示的2个微开关SW1、SW2,在操纵杆22a移动的过程中先将SW1接通,接着在点火灭火按钮2的压切位置将SW2接通。另外,在SW2接通的压切位置将电磁安全阀23的阀体强制开阀,在该状态下,利用电磁安全阀23内的电磁铁在开阀状态下对阀体进行吸附保持。

若电磁安全阀23开阀,则燃气流入火力调节装置22内,通过火力调节装置22内并朝燃烧器12流出。通过对火力调节阀21进行操作来增减该流出流量。

从火力调节装置22流出的燃气流向第一开关阀24。该第一开关阀24并联连接有节流孔25,若第一开关阀24为开阀状态,则燃气无需进行任何节流进一步流向下游,但若第一开关阀24为关阀状态,则利用节流孔25使规定的少量燃气流向下游。下游进一步设有第二开关阀26,若该第二开关阀26为关阀状态,则不向燃烧器12提供任何燃气。另外,在锅底传感器13设有微开关13a,如上所述那样载放平底锅FP等厨具从而将锅底传感器13压下,则该微开关13a接通,能检测出在燃烧器12上载放有厨具的情况。

参照图3,在燃气灶装置1内设有控制部4,其进行上述电磁安全阀23的开阀保持和第一开关阀24、第二开关阀26的开阀和关阀、点火器15的动作,并且,向其输入有微开关SW2和微开关13a的接通信号、以及锅底传感器13、热电偶14的温度检测信号。

参照图4,对控制部4的控制内容进行说明。在进行点火操作时,若进行通常的烹饪,则对点火灭火按钮2进行按压操作,若进行未载放厨具的状态下的点火,则在对上述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进行了按压操作的状态下,对点火灭火按钮2进行按压操作(以上为PS)。无论是哪种情况,控制部4为未通电的状态,因此,控制部4无法检测出PS进行何种操作。

若对点火灭火按钮2进行按压操作,则在该按压操作的过程中SW1接通,在该时刻,从干电池向控制部4供电。于是,控制部4立即确认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是否处于接通状态(S1)。该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是进行瞬时动作的非锁定开关,仅在进行按压操作期间成为接通状态,一旦停止按压操作则恢复为断开状态。在进行通常的烹饪的情况下,如上所述那样,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不会被接通,因此,进入到S2,对微开关13a(无锅检测开关)是否接通进行确认。此外,例如即便持续按压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若在点火操作时将手拿开,则变成与不按压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而进行点火操作的通常的点火操作相同,因此进入S2。此处,若微开关13a(无锅检测开关)为断开,则表示在未载放厨具的情况下进行点火操作,因此,不会对燃烧器12进行点火,禁止点火(S3)这一步骤相当于点火禁止单元。

另一方面,若微开关13a(无锅检测开关)为接通,则厨具载放于燃烧器12上,因此,将第一开关阀24打开从而使火力成为大火并将第二开关阀26打开,进一步使点火器15工作,从而对燃烧器12进行点火(S4)。若根据来自热电偶14的检测信号来确认燃烧器12的点火(S5),则转移到通常的火力控制(ND)。该通常的火力控制(ND)始终监视微开关13a(无锅检测开关)(S6),若将厨具抬起从而微开关13a(无锅检测开关)成为断开,则退出通常的火力控制(ND)并将第一开关阀24关闭,利用节流孔25对燃气流量进行节流从而使火力成为小火(S8)。此外,在通常的火力控制(ND)中,对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也始终进行监视,若进行将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持续按压3秒的操作,则转移至后述的高温火力控制(HD)(S7)。

另外,若在通常的火力控制(ND)中将厨具抬起,且该状态持续60秒(S9),则视为无锅并且出错,从而将燃烧器12熄灭(S12),然而,若在60秒以内再次载放厨具,则将第一开关阀24打开使火力恢复为大火,恢复成通常的火力控制(ND)(S10、S11)。

返回到本流程的最开始,若在对控制部4接通电源的时刻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成为接通,则进入S100,进行第一开关阀24打开的状态下的点火。另外,在该状态下,仍然对通常模式设定油过热防止功能。这一油过热防止功能是指,利用锅底传感器13对厨具的锅底温度进行监视,对第一开关阀24进行开阀和关阀从而将火力调节为锅底温度不会到过热温度以上的功能。

接着,若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的接通状态持续3秒以上(S101、S102),则上述油过热防止功能进行调温的温度被拉高,切换到能进行高温爆炒烹饪的高温模式(S103)。然后,若微开关13a(无锅检测开关)成为断开,则解除使火力成为小火的功能,保持大火(S104)。虽然在该流程中未示出,但若这种高温火力控制(HD)持续30分钟,则自动将燃烧器12熄灭。此外,转移到高温火力控制(HD)的期间,使上述LED31点亮或闪烁,从而对成为高温火力控制(HD)状态的情况进行通知。

若在高温火力控制(HD)状态下,对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进行按压操作(S105),则退出高温火力控制(HD),将油过热防止功能恢复为通常模式(S106),之后,转移到上述的通常的火力控制(ND)。

此外,在上述S101中,若在经过3秒之前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成为断开,则在S5进行点燃确认之后,转移至通常的火力控制(ND)。

另外,在该情况下,也可不进行到S5,而进行如下控制:即,仅在点火操作时进行到S3并禁止点火。

此外,在图4所示流程中,在由S102确认对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进行持续3秒的按压操作之前,先在S100对燃烧器12进行了点火,但也可进行如下变更:即,不在该定时进行点火,而在由S102确认了对强制点火开关3(烘烤高温爆炒SW)进行持续3秒的按压操作之后,对燃烧器1进行点火。

另外,本发明不限于上述方式,在不脱离本发明的要旨的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变更。

标号说明

1 燃气灶装置

2 点火灭火按钮

3 强制点火开关

4 控制部

12 燃烧器

13 锅底传感器

21 火力调节杆

22 火力调节装置

23 电磁安全阀

24 第一开关阀

25 节流孔

26 第二开关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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