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菜单选定步骤,选择手动烹调模式或自动烹调模式,向控制部输入烹调开始信号;
用户动作烹调判断步骤,当选择输入所述自动烹调模式时,判断所输入的烹调种类是否为在烹调过程中需要用户的手动动作的烹调种类;
用户动作模式执行步骤,当所述用户动作烹调判断步骤中判断为在烹调过程中需要用户的手动动作的所述烹调种类时,执行用户动作模式,从而使用户在预设定的需要执行用户的动作的时点能够认知所述时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用户动作模式执行步骤包括:
用户动作模式输出步骤,通过设置于本体的显示器输出用于向用户提示为所述用户动作模式的文字或图案;
驱动部驱动步骤,在所述用户动作模式输出步骤后,驱动用于烹调的加热源;
用户动作时间判断步骤,在所述驱动部驱动步骤后,判断所述驱动部的驱动时间是否到达预设定的用户动作时间;
警报输出步骤,当所述驱动部的驱动时间到达预设定的所述用户动作时间时,向用户输出警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警报输出步骤中,在开始烹调时通过显示器显示所述用户动作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用户动作模式执行步骤中,当到达用户动作时间时,通过所述显示器输出用于提示用户手动动作的文字或图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到达所述用户动作时间时,还通过设置于所述本体的扬声器输出声音。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警报输出步骤在所述本体上设置并开闭用于对烹调物进行烹调的烹调室的门被打开时结束。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警报输出步骤在所述门被打开之前经过了设定时间时结束。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用户动作模式执行步骤结束后,所述控制部判断在执行所述用户动作模式后是否经过了全部烹调时间,
当未经过所述全部烹调时间时,持续地驱动所述驱动部,当经过了所述全部烹调时间时,停止驱动所述驱动部。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用户动作模式输出步骤中,在所述显示器按设定时间期间输出所述预设定的用户动作时间为止所剩的时间后,输出全部烹调时间。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预设定的用户动作时间为止所剩的时间反复地进行闪烁。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驱动部驱动步骤中,通过所述显示器输出全部烹调时间,并随着时间流逝计时所述驱动部的驱动时间。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调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器输出烹调物的翻转或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