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乳制品的冷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36674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乳制品的冷却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乳制品冷却领域,特别是一种用于乳制品的冷却装置。



背景技术:

乳制品中,驴奶是最古老的天然饮料之一,被誉为“白色血液”,对人体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目前驴奶已经成为各大城市大多数白领每日必不可少的营养型饮品。经过加热的驴奶口感更佳。

然而对于快节奏的都市生活来说,加热后的驴奶需要冷却一段时间才能享用,很耽误时间。为此加热后的驴奶需要加速冷却。所以设计一种用于乳制品的冷却装置是很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用于乳制品的冷却装置。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乳制品的冷却装置,包括乳制品冷却箱,所述乳制品冷却箱上表面开有一号圆形开口,所述乳制品冷却箱上表面设有与一号圆形开口相匹配的锥形漏斗,所述乳制品冷却箱下表面一侧开有二号圆形开口,所述乳制品冷却箱下表面一侧设有与二号圆形开口相匹配的折型出料管,所述折型出料管上设有一号阀门,所述乳制品冷却箱一侧表面上端开有入水口,所述乳制品冷却箱另一侧表面下端开有出水口,所述乳制品冷却箱内这有螺旋冷却管,所述螺旋冷却管上端自入水口伸出乳制品冷却箱外,所述螺旋冷却管下端自出水口伸出乳制品冷却箱外,所述螺旋冷却管上端且位于乳制品冷却箱外侧设有二号阀门,所述螺旋冷却管下端且位于乳制品冷却箱外侧设有三号阀门,所述螺旋冷却管下端且位于乳制品冷却箱外侧设有温度仪。

所述乳制品冷却箱下表面中心处设有横置U型架,所述横置U型架下表面固定连接有承载板。

所述锥形漏斗广口上铰链连接有圆形扣盖。

所述乳制品冷却箱前表面开有一号矩形开口,所述一号矩形开口内嵌装有密封透明玻璃。

所述螺旋冷却管为不锈钢管。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一种用于乳制品的冷却装置,能够直接用冷水对乳制品进行冷却,使用后的水还能循环再利用,并且使用方便,节约能源。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用于乳制品的冷却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用于乳制品的冷却装置的俯视图;

图中,1、乳制品冷却箱;2、一号圆形开口;3、锥形漏斗;4、二号圆形开口;5、折型出料管;6、一号阀门;7、螺旋冷却管;8、二号阀门;9、三号阀门;10、温度仪;11、横置U型架;12、承载板;13、圆形扣盖;14、密封透明玻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如图1-2所示,一种用于乳制品的冷却装置,包括乳制品冷却箱1,所述乳制品冷却箱1上表面开有一号圆形开口2,所述乳制品冷却箱1上表面设有与一号圆形开口2相匹配的锥形漏斗3,所述乳制品冷却箱1下表面一侧开有二号圆形开口4,所述乳制品冷却箱1下表面一侧设有与二号圆形开口4相匹配的折型出料管5,所述折型出料管5上设有一号阀门6,所述乳制品冷却箱1一侧表面上端开有入水口,所述乳制品冷却箱1另一侧表面下端开有出水口,所述乳制品冷却箱1内这有螺旋冷却管7,所述螺旋冷却管7上端自入水口伸出乳制品冷却箱1外,所述螺旋冷却管7下端自出水口伸出乳制品冷却箱1外,所述螺旋冷却管7上端且位于乳制品冷却箱1外侧设有二号阀门8,所述螺旋冷却管7下端且位于乳制品冷却箱1外侧设有三号阀门9,所述螺旋冷却管7下端且位于乳制品冷却箱1外侧设有温度仪10;所述乳制品冷却箱1下表面中心处设有横置U型架11,所述横置U型架11下表面固定连接有承载板12;所述锥形漏斗3广口上铰链连接有圆形扣盖13;所述乳制品冷却箱1前表面开有一号矩形开口,所述一号矩形开口内嵌装有密封透明玻璃14;所述螺旋冷却管7为不锈钢管。

本实施方案的特点为,利用乳制品冷却箱盛装待冷却乳制品,随后向螺旋冷却管内注满冷水,利用冷水对乳制品冷却箱内盛装的待冷却乳制品进行加速冷却,随后观察温度仪读数,到适当温度时,开启一号阀门使乳制品自二号圆形开口处的折型出料管流出进行收集。开启三号阀门收集使用后的冷水进行循环再利用,能够直接用冷水对乳制品进行冷却,使用后的水还能循环再利用,并且使用方便,节约能源。

在本实施方案中,首先打开圆形扣盖,将待冷却乳制品倒入锥形漏斗内,并顺着一号圆形开口流入乳制品冷却箱内。此时一号阀门处于关闭状态。随后二号阀门开启,三号阀门关闭,向螺旋冷却管内注满冷水,对乳制品冷却箱内的乳制品进行冷却处理。随后观察温度仪读数,到适当温度时,开启一号阀门使乳制品自二号圆形开口处的折型出料管流出进行收集。开启三号阀门收集使用后的冷水进行循环再利用。在此过程中透过密封透明玻璃能够观察乳制品冷却箱内的余量。其中承载板上的横置U型架起到支撑装置的作用。

实施例2:螺旋冷却管替换成制冷片同样能达到降温乳制品的效果,其它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

上述技术方案仅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选技术方案,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变动均体现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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