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制冷管道除霜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71679发布日期:2018-06-12 19:56阅读:273来源:国知局
一种制冷管道除霜器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制冷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制冷管道除霜器。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制冷设备管道在长时间的使用后,容易产生积霜,由于管道铺设距离长,同时体积较大,对管道进行人工积霜处理具有较大的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旨在提出一种制冷管道除霜器,配合使用设有圆弧形槽口的基座、热风机、集水槽及导水槽,可以实现对积霜管道的移动式自动除霜,具有管道除霜效率高,操作便捷,性能可靠的特点。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制冷管道除霜器,包括基座及热风机;基座上部设有圆弧形槽口,热风机设置在圆弧形槽口的内壁上;圆弧形槽口底部设有集水槽,集水槽向下倾斜设置,集水槽底端连接有导水槽;基座下部设有热风机控制器,热风机控制器与热风机连接。

进一步的,热风机设有四个,四个热风机与圆弧形槽口的轴心为中心左右对称设置。

在本发明的实际应用中,首先把除霜装置移动到待除霜管道的下方,使管道放置在基座上部的圆弧形槽口内,通过热风机控制器控制热风机对待除霜管道进行热风加热,融化的冰水通过集水槽进行收集,最终通过导水槽流出。

进一步的,基座为矩形立方体形状。

进一步的,导水槽为三角形形状。

三角形形状保证了导水槽使用时的稳定性。

进一步的,基座底部设有移动轮。

进一步的,移动轮可为万向轮。

万向轮的使用,可以方便除霜装置进行多方向的移动。

进一步的,导水槽角度可调节。

进一步的,圆弧形槽口为半圆形槽口。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一种制冷管道除霜器,具有以下优势:

本发明一种制冷管道除霜器,配合使用设有圆弧形槽口的基座、热风机、集水槽及导水槽,可以实现对积霜管道的移动式自动除霜,具有管道除霜效率高,操作便捷,性能可靠的特点。

附图说明

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

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种制冷管道除霜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种制冷管道除霜器右视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种制冷管道除霜器主视示意。

附图标记说明:

1-基座;2-集水槽;21-热风机;3-热风机控制器;4-移动轮;5-导水槽。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如图1-3所示,一种制冷管道除霜器,包括基座1及热风机21;基座1上部设有圆弧形槽口,热风机21设置在圆弧形槽口的内壁上;圆弧形槽口底部设有集水槽2,集水槽2向下倾斜设置,集水槽2底端连接有导水槽5;基座1下部设有热风机控制器3,热风机控制器3与热风机21连接。

如图1-3所示,热风机21设有四个,四个热风机21与圆弧形槽口的轴心为中心左右对称设置。

在本发明的实际应用中,首先把除霜装置移动到待除霜管道的下方,使管道放置在基座1上部的圆弧形槽口内,通过热风机控制器3控制热风机21对待除霜管道进行热风加热,融化的冰水通过集水槽2进行收集,最终通过导水槽5流出。

如图1-3所示,基座1为矩形立方体形状。

如图1-3所示,导水槽5为三角形形状。

三角形形状保证了导水槽5使用时的稳定性。

如图1-3所示,基座1底部设有移动轮4。

如图1-3所示,移动轮4可为万向轮。

万向轮的使用,可以方便除霜装置进行多方向的移动。

如图1-3所示,导水槽5角度可调节。

如图1-3所示,圆弧形槽口为半圆形槽口。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