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污水处理厂的除油撇渣装置。
背景技术:
污水处理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现有的污水处理厂的除油撇渣结构复杂,制造工艺复杂,导致成本偏高,在放入污水处理池中不方便根据吃水位调节高度,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用于污水处理厂的除油撇渣装置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污水处理厂的除油撇渣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污水处理厂的除油撇渣结构复杂,制造工艺复杂,导致成本偏高,在放入污水处理池中不方便根据吃水位调节高度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污水处理厂的除油撇渣装置,包括除油撇渣装置架体,所述除油撇渣装置架体的一侧固接有延伸架,所述延伸架的外侧安装有驱动电机,且延伸架的下方设有油渣导流架,所述油渣导流架的底部与废渣收集箱连接,所述除油撇渣装置架体的另一侧顶部安装有液压驱动装置,且除油撇渣装置架体的底部设有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与液压驱动装置位于同一垂直延长线上,所述除油撇渣装置架体的内部设置有转轴,所述转轴的外表面设有吸油毡。
优选的,所述除油撇渣装置架体两侧设置有向外侧延伸的横梁,所述横梁的长度不低于污水沉淀池壁的厚度。
优选的,所述驱动电机与转轴通过减速器连接。
优选的,所述转轴的两端嵌入液压驱动装置下方的伸缩杆内部,且伸缩杆上设置有贯穿性的锁紧螺栓。
优选的,所述延伸架上设有贴近吸油毡的挤压机构,且延伸架上位于吸油毡的下方设有刮油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科学合理,操作安全方便,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结构相对简单,制作周期短,成本低廉,便于根据污水处理池吃水位调节高度的除油撇渣装置,本实用新型整体采用嵌入式的方式安装在污水处理池内部,采用横梁支撑,安装固定方便,吸油毡在跟随转轴转动过程中,由于两端的高度不一致,因此污水表面的油渣被传动中的吸油毡不停的吸附,从而实现自动化除渣,刮油齿和挤压机构能够实现吸油毡的自清洁,自动化程度高,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污水处理厂的除油撇渣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污水处理厂的除油撇渣装置的侧剖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污水处理厂的除油撇渣装置的液压驱动装置与转轴的组装结构示意图。
图中:1-延伸架、2-驱动电机、3-油渣导流架、4-废渣收集箱、5-横梁、6-除油撇渣装置架体、7-液压驱动装置、8-升降机构、9-挤压机构、10-刮油齿、11-吸油毡、12-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污水处理厂的除油撇渣装置,包括除油撇渣装置架体6,除油撇渣装置架体6的一侧固接有延伸架1,用于安装挤压机构9和刮油齿10,延伸架1的外侧安装有驱动电机2,且延伸架1的下方设有油渣导流架3,为倒直角梯形结构,能够将刮出的油渣导流至废渣收集箱4中,油渣导流架3的底部与废渣收集箱4连接,除油撇渣装置架体6的另一侧顶部安装有液压驱动装置7,液压驱动装置7为200QSY4液压驱动器,用于控制下方转轴12的高度,且除油撇渣装置架体6的底部设有升降机构8,升降机构8与液压驱动装置7位于同一垂直延长线上,除油撇渣装置架体6的内部设置有转轴12,转轴12的外表面设有吸油毡11。
除油撇渣装置架体6两侧设置有向外侧延伸的横梁5,起到固定除油撇渣装置架体6的作用,横梁5的长度不低于污水沉淀池壁的厚度,驱动电机2与转轴12通过减速器连接,转轴12的两端嵌入液压驱动装置7下方的伸缩杆内部,且伸缩杆上设置有贯穿性的锁紧螺栓,延伸架1上设有贴近吸油毡11的挤压机构9,且延伸架1上位于吸油毡11的下方设有刮油齿10。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首先将该污水处理厂的除油撇渣装置整体嵌入污水处理池内部,由向外延伸的横梁5支撑固定除油撇渣装置架体6,控制液压驱动装置7调节伸缩杆上转轴12的潜水高度,以匹配吃水位,启动除渣程序,驱动电机2通过减速器带动转轴12转动,转轴12带动吸油毡11转动,传动中的吸油毡11不停的吸附污水表面的油渣并将其输送至另一端,由挤压机构9和刮油齿10将吸油毡11内部的油脂和杂质剔除,剔除后的杂质和油脂液通过油渣导流架3进入废渣收集箱4的内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