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面包模具清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面包模具清洁装置。
背景技术:
在一般的面包生产中,皆是直接法生产为主,其程序为:准备材料→搅拌→发酵→分割→滚圆→松弛→造型→最后醒发→烘烤→冷却→包装。
其中现有的大批量面包加工均采用模具来成型,加工效率高,且造型同一,但是模具的清洗相对比较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面包模具清洁装置,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在模具传输装置上方依次设置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且在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中间位置下方设置冲洗盒,首先通过翻转机构一将模具翻转倒扣在传输装置上,然后依次被刷洗池一、刷洗池二和擦拭池清洁,最后被翻转机构二翻转恢复,全自动清洁,方便快捷。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面包模具清洁装置,包括面包模具输送用履带式传输装置,所述履带式传输装置上方延伸输送方向依次设有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所述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均通过两侧支撑柱铰连接在履带式传输装置上方,且支撑柱侧方均设有控制其翻转的伺服电机,所述履带式传输装置下方位于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之间设有冲洗盒,所述冲洗盒通过两块隔板依次被分割成刷洗池一、刷洗池二和擦拭池,所述刷洗池一与翻转机构一相邻。
进一步,所述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结构一致,均包括长方形框体和设置在长方形框体内两侧的伸缩机构,所述伸缩机构伸缩方向垂直长方形框边且指向中间位置,所述伸缩机构伸缩端设有活动夹持板。
进一步,所述冲洗盒为上方开口长发型盒体。
进一步,所述刷洗池一和刷洗池二内设有二根相互平行的滚刷,所述二根滚刷其中一端延伸至冲洗盒外通过一比一齿轮相互配合,所述二根滚刷其中任意一根另一端延伸至冲洗盒外连接与驱动电机。
进一步,所述擦拭池内设有海绵滚和驱动其旋转的驱动电机,所述海绵滚包括中间旋转轴和包裹在中间旋转轴外部的擦拭海绵层。
进一步,所述冲洗盒底部还设有微孔过滤器和回流水泵,所述微孔过滤器上设有污水进口、污水出口和净水出口,所述污水进口与刷洗池一底部直接连接,所述净水出口通过回流水泵与刷洗池一底部连接。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所述一种面包模具清洁装置,在模具传输装置上方依次设置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且在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中间位置下方设置冲洗盒,首先通过翻转机构一将模具翻转倒扣在传输装置上,然后依次被刷洗池一、刷洗池二和擦拭池清洁,最后被翻转机构二翻转恢复,全自动清洁,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面包模具清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翻转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冲洗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所示,本发明所述一种面包模具清洁装置,包括面包模具输送用履带式传输装置1,所述履带式传输装置上方延伸输送方向依次设有翻转机构一2和翻转机构二3,所述翻转机构一2和翻转机构二3均通过两侧支撑柱31铰连接在履带式传输装置上方,且支撑柱侧方均设有控制其翻转的伺服电机32,所述履带式传输装置下方位于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之间设有冲洗盒4,所述冲洗盒4通过两块隔板41依次被分割成刷洗池一404、刷洗池二402和擦拭池403,所述刷洗池一与翻转机构一相邻;所述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结构一致,均包括长方形框体21和设置在长方形框体内两侧的伸缩机构23,所述伸缩机构伸缩方向垂直长方形框边且指向中间位置,所述伸缩机构伸缩端设有活动夹持板22;所述冲洗盒为上方开口长发型盒体;所述刷洗池一和刷洗池二内设有二根相互平行的滚刷51、52,所述二根滚刷其中一端延伸至冲洗盒外通过一比一齿轮相互配合,所述二根滚刷其中任意一根另一端延伸至冲洗盒外连接与驱动电机;所述擦拭池内设有海绵滚53和驱动其旋转的驱动电机,所述海绵滚包括中间旋转轴和包裹在中间旋转轴外部的擦拭海绵层;所述冲洗盒底部还设有微孔过滤器6和回流水泵7,所述微孔过滤器上设有污水进口、污水出口和净水出口,所述污水进口与刷洗池一底部直接连接,所述净水出口通过回流水泵与刷洗池一底部连接。
综上,本发明所述一种面包模具清洁装置,在模具传输装置上方依次设置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且在翻转机构一和翻转机构二中间位置下方设置冲洗盒,首先通过翻转机构一将模具翻转倒扣在传输装置上,然后依次被刷洗池一、刷洗池二和擦拭池清洁,最后被翻转机构二翻转恢复。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