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三相介质的反应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4554阅读:192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三相介质的反应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多种介质的混合反应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适用于三相介质的反应装置。



背景技术:

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一套反应中可能存在多种反应物,由于反应物本身的不同,会存在多种状态的反应物,包括气体,固体和液体,当反应物包括两相介质时,往往具有较好的反应效果,将一种介质包覆在另一种介质中,但是当反应物包含三相介质时,由于重力的影响,在液体环境下,气体很难与固体充分接触,进而导致三相反应的反应效率较低,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三者的充分反应。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方便固体、液体和气体三相反应物充分接触,反应效率高,省时省力的反应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适用于三相介质的反应装置,所述的反应装置为密封的壳体,壳体的底部设有出料口,所述的壳体中部设有固体物料加料口,壳体内固体物料加料口的下方设有一块圆形的反应平台,所述反应平台的外侧设有一圈限位挡板,限位挡板上方的壳体内设有一圈圆环形的喷气管路,喷气管路上均匀分布有多个倾斜向下的气流喷管,喷气管路通过加气管连接在壳体外侧,壳体的上部设有加液圆盘,加液圆盘的下方均匀分布有多个滴液管,加液圆盘的上方通过加液管连接在壳体外侧,反应平台上设有多个带有筛网的通孔。

本发明的壳体顶部设有高度调节机构,所述的加液管通过高度调节机构活动安装在壳体顶部;通过高度调节结构调整加液圆盘在壳体内的高度,进而调整加液管与反应平台的间距,在气流作用下,方便液体与反应平台上固体的充分接触。

本发明的加液圆盘的水平直径小于反应平台的水平直径,反应平台的水平直径小于壳体的内径;为了保证液体全部滴落到反应平台上,加液圆盘的水平直径必须较小,而反应平台与壳体之间的间隙,当液体滴加速度过快时,方便溢流。

本发明的壳体的底部设有液体回流管,所述的液体回流管通过回流泵和截止阀连接在加液管上;通过液体回流管方便将未反应的液体通入到反应平台上,保证三者的充分反应。

本发明的壳体的上部设有气体回流管,所述的气体回流管通过气压泵和截止阀连接在加气管上;通过气体回流管方便将未反应的气体通入到反应平台上,保证三者的充分反应。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本发明通过改变传统反应装置的结构,在壳体内增设反应平台,将固体反应物置于平台上,然后将气体和液体采用对流的方式对固体反应物进行持续冲击,方便三者的充分接触,保证反应的快速进行,提高整体反应的反应效率;同时,对于未完全反应的反应物,采用回流的方式充分反应,保证反应物的充分利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装置结构简图;

图2为本发明的喷气管路俯视结构图。

其中,1 壳体,2 反应平台,3 限位挡板,4 喷气管路,5 加液圆盘,6 滴液管,7 固体物料加料口,8 加液管,9 出料口,10 液体回流管,11 气体回流管,12 高度调节机构,13 回流泵,14 通孔,15 气流喷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实施例1:如图1和2所示的一种适用于三相介质的反应装置,所述的反应装置为密封的壳体1,壳体1的底部设有出料口9,所述的壳体1中部设有固体物料加料口7,壳体1内固体物料加料口7的下方设有一块圆形的反应平台2,所述反应平台2的外侧设有一圈限位挡板3,限位挡板3上方的壳体1内设有一圈圆环形的喷气管路4,喷气管路4上均匀分布有多个倾斜向下的气流喷管15,喷气管路4通过加气管连接在壳体1的外侧,壳体1的上部设有加液圆盘5,加液圆盘5的下方均匀分布有多个滴液管6,加液圆盘5的上方通过加液管8连接在壳体1的外侧,反应平台2上设有多个带有筛网的通孔14。

实施例2:如图1和2所示,壳体1顶部设有高度调节机构12,所述的加液管8通过高度调节机构12活动安装在壳体1的顶部;通过高度调节结构12调整加液圆盘5在壳体1内的高度,进而调整加液管6与反应平台2之间的间距,在气流作用下,方便液体与反应平台2上固体的充分接触。

实施例3:如图1和2所示,加液圆盘5的水平直径小于反应平台2的水平直径,反应平台2的水平直径小于壳体1的内径;为了保证液体全部滴落到反应平台2上,加液圆盘5的水平直径必须较小,而反应平台2与壳体1之间的间隙,当液体滴加速度过快时,方便溢流。

实施例4:如图1和2所示,壳体1的底部设有液体回流管10,所述的液体回流管10通过回流泵13和截止阀连接在加液管8上;通过液体回流管10方便将未反应的液体通入到反应平台2上,保证三者的充分反应。

实施例5:如图1和2所示,壳体1的上部设有气体回流管11,所述的气体回流管11通过气压泵和截止阀连接在加气管上;通过气体回流管11方便将未反应的气体通入到反应平台2上,保证三者的充分反应。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仅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做出的任意组合或等同变换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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