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全自动搅拌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4993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搅拌设备领域,特别是一种智能全自动搅拌设备。



背景技术:

现存在的搅拌桶都存在着各种缺点,例如搅拌不匀、搅拌效果不强、搅拌物太过粘稠而产生挂壁的现象,使得搅拌费力,缺少针对搅拌力度与效率研发的搅拌设备,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量,无故的拖延了施工人员的工作进度与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智能全自动搅拌设备。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智能全自动搅拌设备,包括搅拌箱,所述搅拌箱内设有搅拌叶片,所述搅拌箱上表面开有开口,所述搅拌箱上设置有供液箱和供料箱,所述供液箱连接有自动续液装置,所述供料箱内设有自动刮壁机构,所述自动续液装置由设置在供液箱上表面的续液箱、开在续液箱上表面的进液口A、一端与续液箱侧表面连接另一端插入供液箱的L形长管和一端与续液箱侧表面连接另一端插入供液箱的L形短管构成,所述搅拌箱内底面中心位置设有旋转电机,所述旋转电机旋转端套装有搅拌叶片,所述搅拌箱侧表面设有控制器与市电接口,所述控制器分别与市电接口和旋转电机电性连接。

所述自动刮壁机构由开在供料箱上的进料口、设置在进料口上的扣盖、沿一周开在扣盖内下表面的滑轨、嵌装在滑轨内的驱动小车和设置在驱动小车上的倾斜刮壁刀构成。

所述供液箱一侧连接有引流管,所述引流管另一端与搅拌箱连接。

所述进液口A处设有密封扣盖。

所述开口上铰链连接有扣盖A。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智能全自动搅拌设备,一种自动刮壁、自动续液的智能化搅拌想,搅拌效率高、力度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智能全自动搅拌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搅拌箱;2、搅拌叶片;3、开口;4、供液箱;5、供料箱;6、续液箱;7、进液口A;8、L形长管;9、L形短管;10、旋转电机;11、控制器;12、市电接口;13、进料口;14、扣盖;15、滑轨;16、驱动小车;17、倾斜刮壁刀;18、引流管;19、密封扣盖;20、扣盖A。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如图1所示,一种智能全自动搅拌设备,包括搅拌箱(1),所述搅拌箱(1)内设有搅拌叶片(2),所述搅拌箱(1)上表面开有开口(3),所述搅拌箱(1)上设置有供液箱(4)和供料箱(5),所述供液箱(4)连接有自动续液装置,所述供料箱(5)内设有自动刮壁机构,所述自动续液装置由设置在供液箱(4)上表面的续液箱(6)、开在续液箱(6)上表面的进液口A(7)、一端与续液箱(6)侧表面连接另一端插入供液箱(4)的L形长管(8)和一端与续液箱(6)侧表面连接另一端插入供液箱(4)的L形短管(9)构成,所述搅拌箱(1)内底面中心位置设有旋转电机(10),所述旋转电机(10)旋转端套装有搅拌叶片(2),所述搅拌箱(1)侧表面设有控制器(11)与市电接口(12),所述控制器(11)分别与市电接口(12)和旋转电机(10)电性连接;所述自动刮壁机构由开在供料箱(5)上的进料口(13)、设置在进料口(13)上的扣盖(14)、沿一周开在扣盖(14)内下表面的滑轨(15)、嵌装在滑轨(15)内的驱动小车(16)和设置在驱动小车(16)上的倾斜刮壁刀(17)构成;所述供液箱(4)一侧连接有引流管(18),所述引流管(18)另一端与搅拌箱(1)连接;所述进液口A(7)处设有密封扣盖(19);所述开口(3)上铰链连接有扣盖A(20)。

本实施方案的特点为,搅拌箱内设有搅拌叶片,搅拌箱上表面开有开口,搅拌箱上设置有供液箱和供料箱,供液箱连接有自动续液装置,供料箱内设有自动刮壁机构,自动续液装置由设置在供液箱上表面的续液箱、开在续液箱上表面的进液口A、一端与续液箱侧表面连接另一端插入供液箱的L形长管和一端与续液箱侧表面连接另一端插入供液箱的L形短管构成,搅拌箱内底面中心位置设有旋转电机,旋转电机旋转端套装有搅拌叶片,搅拌箱侧表面设有控制器与市电接口,控制器分别与市电接口和旋转电机电性连接,一种自动刮壁、自动续液的智能化搅拌想,搅拌效率高、力度强。

在本实施方案中,首先接通电源,将原料从供料箱的进料口倒入,嵌装在滑轨内的驱动小车正常工作,驱动小车运动,带动倾斜刮壁刀在供料箱中转动,避免搅拌物太过粘稠而产生挂壁的现象,将液体从续液箱上的进液口A倒入,根据虹吸原理,供液箱内的液体高度将与续液箱的液体高度保持一致,从而保证液体的充足,实现了自动续液的功能,供液箱的液体将由引流管流入到搅拌箱内,原料从供料箱中经由搅拌箱上的开口进入搅拌箱,旋转电机正常工作,旋转电机的旋转端转动,带动搅拌叶片搅拌原料及其液体,使其搅拌均匀,自动化强,解放了人力资源,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成本。

上述技术方案仅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选技术方案,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变动均体现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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