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转鼓排气收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16352发布日期:2018-06-30 05:55阅读:328来源:国知局
一种转鼓排气收集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皮革生产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转鼓排气收集系统。



背景技术:

转鼓工作中由于皮张和鼓液的机械运动和化学反应会产生一定的热量和气体,从而会导致鼓内压力升高,为了避免转鼓压力升高带来的隐患,则需要在转鼓运行中不断地将鼓内气体(压力)释放出来。目前普遍采用的方法是摆锤式的机械排气阀,这种排气阀解决了鼓内压力升高的问题,然而通过它排出来的气体却只能是直接排到鼓外车间里,污染了车间的大气并且会对人员造成伤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设计了这套转鼓鼓气自动排放并收集系统。排气阀设计为气动式自动排气阀,通过机械气阀或电磁阀来控制排气阀的开关,并将排出来的气体全部通过管道(负压)抽送到处理池进行集中处理,避免了对车间环境的污染和对人员的伤害。

该系统不影响转鼓的运行,也不改变转鼓原来的结构。机械气阀或电磁阀是通过凸轮控制的,使得排气阀每次转到转鼓水位线以上时便自动打开并进行抽气,每转到水位线以下时便自动关闭以防止鼓水漏出。抽出来鼓气通过转鼓主轴中心孔经旋转接头而进入集中回收的管道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证车间环境清洁、污气可集中收集处理的转鼓排气收集系统。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转鼓排气收集系统,包括鼓体、固定螺栓、转盘、轴承基座、轴承、凸轮板、控制部件、弧形轨道、排气阀、连接管、排气泵、排气管、处理池、吸收液、压轮、连杆、转轴和控制阀,所述鼓体通过固定螺栓安装在转盘上;所述转盘安装在轴承基座上;所述轴承基座上安装有轴承;所述轴承正上方的鼓体外壁板上安装有凸轮板;所述凸轮板上安装有弧形轨道;所述靠近弧形轨道上方的鼓体外壁板上安装有控制部件;所述鼓体的圆周面上固定安装有排气阀;所述排气阀穿过所述轴承的孔道后与排气泵相连通;所述排气泵通过排气管通入处理池内部;所述处理池内盛装有吸收液;所述控制阀安装在所述控制部件的下端面;所述控制部件的下端边角处通过轴承活动安装有连杆;所述连杆的下端连接有压轮;所述压轮下表面与弧形轨道表面相接触。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控制部件的驱动方式为气动式。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压轮为橡胶材质制成。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发明具有的有益技术效果:本发明的技术方案通过设置排气阀、控制部件和排气管,具有可以实现及时将皮革转鼓内的有害气体排出,保证鼓体内维持正常压力范围的有益技术效果;本技术方案的控制部件上设置了压轮、连杆、转轴和控制阀,并鼓体壁上相应设置了弧形轨道,可以通过利用鼓体的旋转带动弧形轨道周期循环,达到压轮周期性滚压弧形轨道,实现对控制阀的周期性开闭动作,具有结构简单、控制灵活、动作灵敏的有益技术效果;本技术方案还设置了排气泵和处理池,并在处理池内盛装吸收液,具有可以实现将转鼓内气体集中排放到处理池并通过吸收液及时吸收中和有害气体成分,保证车间的空气洁净、减少对环境污染的有益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发明的弧形轨道与排气阀部件连接关系示意图;

附图3为本发明的排气阀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中:鼓体1;固定螺栓2;转盘3;轴承基座4;轴承5;凸轮板6;控制部件7;弧形轨道8;排气阀9;连接管10;排气泵11;排气管12;处理池13;吸收液14;压轮15;连杆16;转轴17;控制阀1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附图1所示的本发明所述的一种转鼓排气收集系统,包括鼓体1、固定螺栓2、转盘3、轴承基座4、轴承5、凸轮板6、控制部件7、弧形轨道8、排气阀9、连接管10、排气泵11、排气管12、处理池13、吸收液14、压轮15、连杆16、转轴17和控制阀18,所述鼓体1通过固定螺栓2安装在转盘3上;所述转盘3安装在轴承基座4上;所述轴承基座4上安装有轴承5;所述轴承5正上方的鼓体1外壁板上安装有凸轮板6;所述凸轮板6上安装有弧形轨道8;所述靠近弧形轨道8上方的鼓体1外壁板上安装有控制部件7;所述鼓体1的圆周面上固定安装有排气阀9;所述排气阀9穿过所述轴承5的孔道后与排气泵11相连通;所述排气泵11通过排气管12通入处理池13内部;所述处理池13内盛装有吸收液14;所述控制阀18安装在所述控制部件7的下端面;所述控制部件7的下端边角处通过轴承17活动安装有连杆16;所述连杆16的下端连接有压轮15;所述压轮15下表面与弧形轨道8表面相接触;所述控制部件7的驱动方式为气动式驱动;所述压轮15为橡胶材质制成。

以上仅是本发明的具体应用范例,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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