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滤芯固定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7771阅读:48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滤芯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传统的滤芯固定方式为横向排列式,用于夹持滤芯的夹子数量繁多,减低了装配效率,比较占用空间,而且传统的超滤机没有换滤芯的提醒。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滤芯固定座。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滤芯固定座,包括:底座,固定于底座上的卡接架;所述卡接架设有若干对卡接结构;所述卡接结构包括分别用于卡接滤芯上、下两端的上卡接环和下卡接环;所述上卡接环和下卡接环上、下间隔式设置;所述若干对卡接结构的上卡接环圆心均布于卡接架外周的同心圆环上。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卡接架包括与底座固定连接的下支架,与下支架固定连接的上支架;所述上支架设有所述的上卡接环;所述下支架设有所述的下卡接环。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上支架与下支架之间插接固定;所述上支架的下端设有插接部;所述下支架设有与插接部相配合的插接槽。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上支架的截面由若干相同的圆弧段形成的闭合结构;所述圆弧段的数量与上卡接环的数量相同,其与上卡接环的圆心同心。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卡接结构的对数为5对。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上卡接环和下卡接环为开口环。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上卡接环和下卡接环为弹性结构。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底座还设有用于安装水管的若干安装孔。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滤芯固定座还包括固定于底座上的外壳,设置于外壳上的换滤芯提示屏,以及电源组件。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换滤芯提示屏与外壳可拆式连接。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技术效果是:一种滤芯固定座,采用由上卡接环和下卡接环组成的若干对卡接结构来固定滤芯,上卡接环圆心均布于卡接架外周的同心圆环上,安装常方便,滤芯安装后比较紧凑,节约了安装空间和固定座的材料,降低了生产成本。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可大力推广应用于市场中。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滤芯固定座的分解视图。

附图标记

10 滤芯固定座 1 底座

11 安装孔 2 卡接架

21 下支架 211 下卡接环

212 插接槽 22 上支架

221 上卡接环 222 插接部

3 外壳 4 换滤芯提示屏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下面结合示意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一步介绍和说明,但不局限于此。

一种滤芯固定座,包括:底座,固定于底座上的卡接架。卡接架设有若干对卡接结构,卡接结构包括分别用于卡接滤芯上、下两端的上卡接环和下卡接环。上卡接环和下卡接环上、下间隔式设置,若干对卡接结构的上卡接环圆心均布于卡接架外周的同心圆环上。上卡接环和下卡接环为开口环,上卡接环和下卡接环为弹性结构,滤芯从侧面压进去。

如图1所示,一种滤芯固定座10,包括:底座1,固定于底座1上的卡接架2,固定于底座1上的外壳3,设置于外壳3上的换滤芯提示屏4,以及电源组件。换滤芯提示屏4与外壳3可拆式连接,可以通过换滤芯提示屏4来提醒用户及时更换滤芯。

卡接架2设有5对卡接结构,卡接结构包括分别用于卡接滤芯上、下两端的上卡接环221和下卡接环211,上卡接环221和下卡接环211上、下间隔式设置。

卡接架2包括与底座1固定连接的下支架21,与下支架21固定连接的上支架22。上支架22设有上卡接环221,下支架21设有下卡接环211。上支架22与下支架21之间插接固定,上支架22的下端设有插接部222,下支架21设有与插接部222相配合的插接槽212。上支架22与下支架21为中空结构,底部设置有一连接板,上支架22与下支架21插接完成后,两者的内壁设有固定孔,通过螺钉固定连接。

底座1还设有用于安装水管的3个安装孔11,以及用于安装下支架21的下安装槽。下支架21的固定板与支座之间采用螺丝固定连接。上支架22与下支架21的结构相同,通过同一模具注塑成型。

上支架22的截面由5个相同的圆弧段形成的闭合结构,5对卡接结构的上卡接环221圆心均布于卡接架2外周的同心圆环上。上支架22圆弧段的圆心与上卡接环的圆心同心,其中,上支架22圆弧段的直径比上卡接环的直径大,以便于滤芯能卡入到上卡接环,上卡接环与滤芯之间紧密接触,以保证卡紧。滤芯安装完成后形成环形结构,节约了安装空间固定座10的材料,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

上卡接环221和下卡接环211为开口环且是弹性结构,以便于快速安装滤芯。

在其他实施例中,上卡接环和下卡接环为弹性的闭合环,安装时,从上端推入。

在其他实施例中,卡接结构的数量为2、3、4、6对。

上述仅以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以便于读者更容易理解,但不代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仅限于此,任何依本实用新型所做的技术延伸或再创造,均受本实用新型的保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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