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过滤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5481阅读:44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过滤容器,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过滤罐。



背景技术:

过滤罐广泛应用于供热公司、电厂、钢铁厂、污水处理厂等。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号为205164270U,公开日为2016年4月20日,公开了一种过滤罐,其技术方案的要点是:包括过滤罐本体,所述过滤罐本体包括罐体与设置在罐体上的盖体,其特征是:所述罐体上设置有用于开启盖体的开启机构,所述开启机构包括杠杆与支撑杆,所述罐体上设置有两个固定架,所述杠杆设置在两固定架之间,一个固定架上设置有用于支撑杠杆的支撑座,另一个固定架上设置有用于限制杠杆活动范围的限位孔,所述杠杆固定在支撑座上且位于限位孔中,所述支撑杆一端与杠杆铰接且铰接处靠近支撑座,所述支撑杆另一端与盖体转动连接。

上述现有技术提供的过滤罐,长期使用时固体渣粒会附着在过滤罐的内壁上,清理时需要打开罐体,对罐体内部进行清洗,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过滤罐,具有依靠过滤罐自身对罐体内壁进行清洗的优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过滤罐,包括罐体,所述罐体下端设有用于通入需要净化的水的进水口,所述进水口内设有滤水层,所述罐体的侧壁上设有出水口,所述罐体内沿竖直方向设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上固定有叶片,所述叶片与罐体的内侧壁靠近的面设有刷体,所述刷体与罐体的内侧壁贴合,所述罐体的顶部设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的转轴与所述转动轴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罐体的外侧壁上还固定有对电动机进行控制的控制微机。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过滤罐需要清洗时,通过控制微机控制电动机转动,电动机带动转动轴转动,转动轴上固定有叶片,叶片与罐体内侧壁靠近的面设有刷体,通过刷体对罐体内侧壁进行刷洗,可以将附着在罐体内壁的固体渣粒清洗下来;通过上述方案,不需要将罐体打开,进行人工清洗,依靠过滤罐自身即可实现对罐体内壁的清洗,节省了人力以及时间。

进一步,所述叶片上设有用于减小转动阻力的网孔。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叶片上设有网孔,这样叶片在转动时,水可以从网孔通过,不会对叶片产生较大的阻力。

进一步,所述罐体内在出水口处设有水质监测仪,所述水质监测仪与控制微机电性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在出水口设置水质监测仪,对罐体内的水质进行监测,当水质较差时通过控制微机启动电动机,自动对罐体内壁进行刷洗。

进一步,所述水质监测仪为浊度仪。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浊度仪检测水中含有的不溶性悬浮物质的浓度,当浓度较大时,控制微机控制电动机转动对罐体内壁进行刷洗;若不溶性悬浮物质的浓度依然较大,则控制微机报警,提醒工作人员更换滤水层。

进一步,所述罐体内设有超声波震荡器,所述超声波震荡器与控制微机电性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超声波震荡器是利用超声波的高频声波产生震荡,可对溶液进行搅拌,当电动机转动的同时控制微机控制超声波震荡器启动,利用水流的冲击力进一步提高了对罐体内壁的清洗效果。

进一步,所述罐体上端设有排气口。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设置排气口可以排出污水中混合的气体。

进一步,所述罐体底部设有排污口,所述排污口接有排污管,所述排污管接有排污阀。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设置独立的排污口可以将罐内的杂质单独排出,防止杂质从出水口排出,对过滤后的水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通过在罐体内设置可以转动的叶片,叶片与罐体内壁靠近的面设有刷体,通过刷体对罐体内壁进行刷洗,可以洗掉附着在罐体内壁的固体渣粒,不需要打开罐体进行人工清洗,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罐体;2、进水口;3、滤水层;4、排污口;5、出水口;6、转动轴;7、叶片;8、刷体;9、电动机;10、控制微机;11、网孔;12、排气口;13、排污阀;14、排污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详细说明。

一种过滤罐,参见图1,包括圆柱形的罐体1,罐体1下方设有进水口2和排污口4,进水口2内设有滤水层3,排污口4连接有排污管14,排污管14连接有排污阀13;

罐体1底端中心和顶面中心转动连接有转动轴6,转动轴6上固定有叶片7,叶片7上设有网孔11,叶片7为矩形,矩形的叶片7的长边与罐体1的内壁靠近,且靠近的一边设有刷体8,刷体8与罐体1的内壁相贴合。

罐体1的侧壁上设有出水口5;罐体1的顶部设有电动机9,电动机9的转轴固定在转动轴6的上端,罐体1的外侧壁上还固定有控制微机10,电动机9与控制微机10电性连接。罐体1上部设有与罐体1内部连通的排气口12。

罐体1内部在出水口5处还设有浊度仪,浊度仪与控制微机10电性连接。

罐体1内部固定有超声波振荡器,超声波振荡器与控制微机10电性连接。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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