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式废气除尘除味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98423发布日期:2018-12-18 21:24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布袋式废气除尘除味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废气处理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布袋式废气除尘除味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废气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排出的有毒有害的气体。特别是化工厂、钢铁厂、制药厂以及炼焦厂和炼油厂等,排放的废气气味大,严重污染环境和影响人体健康。废气中既还有颗粒物,有时也具有臭味,现有技术中还没有将将颗粒物和臭味同时处理的综合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既能够实现废气中的颗粒物达标,又能够实现了臭气浓度达标,有利于环境保护,而且过滤效果洁净效果好,使用便利的布袋式废气除尘除味处理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布袋式废气除尘除味处理装置,包括外壳体,所述外壳体内部设有连通设置的除尘腔和除味腔,所述除尘腔的下部设有进风口,所述除尘腔内排列设有若干布袋,若干所述布袋的上方设有反冲气包,若干所述布袋的下方设有灰斗,所述除味腔的底部设有出风口,所述除味腔内排列设有高臭氧UV紫外线灯。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除尘腔内对应于所述进风口的位置设有布风板。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若干所述布袋纵向布置在所述除尘腔内。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反冲气包设有与所述布袋对应的反冲气口。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灰斗的下方设有集灰箱。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出风口的开口向下设置。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外壳体可以为不锈钢材质或者碳钢材质,废气从进风口进入,先后通过除尘腔和除味腔,布袋能够吸附废气中的颗粒物,高臭氧UV紫外线灯去除废气中的臭味,高能UV光线分解恶臭气体中细菌的分子健,破坏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彻底达到脱臭及杀灭细菌有目的。反冲气包连接有高压气源,能够对布袋冲气,提高吸附颗粒物的能力,也有利于将布袋上吸附的颗粒物吹到灰斗内,便于收集灰尘。本实用新型既能够实现废气中的颗粒物达标,又能够实现了臭气浓度达标,有利于环境保护,而且过滤效果洁净效果好,使用便利。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壳体;2-除尘腔;3-除味腔;4-进风口;5-布袋;6-反冲气包;7-灰斗;8-出风口;9-高臭氧UV紫外线灯;10-布风板;11-反冲气口;12-集灰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一种布袋式废气除尘除味处理装置,包括外壳体1,所述外壳体1内部设有连通设置的除尘腔2和除味腔3,所述除尘腔2的下部设有进风口4,所述除尘腔2内排列设有若干布袋5,若干所述布袋5的上方设有反冲气包6,若干所述布袋5的下方设有灰斗7,所述除味腔3的底部设有出风口8,所述除味腔3内排列设有高臭氧UV紫外线灯9。外壳体1可以为不锈钢材质或者碳钢材质,废气从进风口4进入,先后通过除尘腔2和除味腔3,布袋5能够吸附废气中的颗粒物,高臭氧UV紫外线灯9去除废气中的臭味,高能UV光线分解恶臭气体中细菌的分子健,破坏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彻底达到脱臭及杀灭细菌有目的。反冲气包6连接有高压气源,能够对布袋5冲气,提高吸附颗粒物的能力,也有利于将布袋5上吸附的颗粒物吹到灰斗7内,便于收集灰尘。

所述除尘腔2内对应于所述进风口4的位置设有布风板10,布风板10有利于将废气导向。

若干所述布袋5纵向布置在所述除尘腔2内,上述结构能够提高过滤的覆盖范围和过滤效果。

所述反冲气包6设有与所述布袋5对应的反冲气口11,上述结构有利于反冲气包6对布袋5冲气。

所述灰斗7的下方设有集灰箱12,上述结构便于收集灰尘。

所述出风口8的开口向下设置,上述结构有利于废气停留在除味腔3内,确保除臭效果。

本实施例既能够实现废气中的颗粒物达标,又能够实现了臭气浓度达标,有利于环境保护,而且过滤效果洁净效果好,使用便利。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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