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厨余垃圾制粒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97145发布日期:2020-03-27 20:16阅读:334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厨余垃圾制粒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垃圾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厨余垃圾制粒装置。



背景技术:

厨余垃圾是指人们在厨房加工食物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食物边角料的混合物,种类涉及到植物根茎、肉类碎屑、骨头、瓜果皮壳等,成分复杂,物理性能各异。这类垃圾均为各类有机物的集合体,在潮湿的环境条件下长时间存放会发生腐败、变质,引发细菌的聚集,导致厨房的环境污染,影响人身健康。但是这类垃圾形态各异,传统的处理方式是装袋后直接扔进生活垃圾筒,在生活垃圾集散区同样很容易造成细菌滋生与扩散,提高生活垃圾区的卫生安全隐患,特别是对于垃圾收集周期长、小孩儿童聚集较多的区域。在人口众多的农村地区这种现象更加明显,环境与食物安全堪忧。

将厨余垃圾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与装备加工成干燥的颗粒一方面可以减缓腐败过程减少这些垃圾中细菌的滋生,另一方面制成的颗粒可以形成燃料、饲料、肥料等高值化的产品得到充分的利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家庭厨余垃圾含水率高易滋生细菌、污染环境的问题而提供一种便携式厨余垃圾制粒装置。

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携式厨余垃圾制粒装置,包括料斗及其连接的缸体;所述缸体内部设有一对同步异向旋转的成型辊与压辊;所述成型辊上设有若干个通孔;所述成型辊内腔与出料口相通,且腔内设有挡料杆;所述成型辊与压辊下方设有过滤网;过滤网下方设有与缸体连接的排水槽。

进一步地,所述缸体一侧固定有与分别与成型辊、压辊连接的驱动电机。

进一步地,所述排水槽底部与滑轨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成型辊与压辊直径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排水槽上设有排水孔。

进一步地,所述压辊两侧设有成型辊。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采用双辊结构对厨余垃圾进行挤压脱水并通过压辊强制将固体垃圾压入成型辊的制粒孔内形成连续的垃圾条,并通过安装于成型辊内的挡料杆切断制成结构密实的固体条或粒。制备的厨余垃圾料条或颗粒表面光滑、密度均匀,可以广泛应用于饲料加工、返田施肥,解决了厨余垃圾的卫生问题与高值化利用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便携式厨余垃圾制粒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压辊与成型辊左视剖视图。

附图标记:1.料斗;2.缸体;3.出料口;4.排水槽;5.驱动电机;6.成型辊;7.制粒孔;8.挡料杆;9.过滤网;10.压辊。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便携式厨余垃圾制粒装置,包括料斗1及其连接的缸体2;缸体2内部设有一对同步异向旋转的成型辊6与压辊10,两者直径完全相同,分别与布置在缸体侧壁的驱动电机连接;成型辊6上设有若干个制粒孔7;成型辊10内腔与出料口3相通,且腔内设有挡料杆8;成型辊6与压辊下方设有过滤网;过滤网9下方设有与缸体2连接的排水槽4,排水槽底部与滑轨固定。

本发明的具体工作方式如下:将厨余垃圾放入料斗1,厨余垃圾在压辊10的作用下进入压辊10与成型辊6之间的间隙,并在高压作用下压缩,水分被挤出并穿过过滤网9流入排水槽4。因垃圾物在压辊10的挤压作用下连续进入成型辊表面的制粒孔7,并被挤压成连续的物料条状物,条状物进入成型,6内部并在挡料杆8的作用下被打断成颗粒或料条,进而通过出料口3排出。

实施例2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便携式厨余垃圾制粒装置,包括料斗1及其连接的缸体2;缸体2内部设有同步异向旋转的成型辊6与压辊10,两者直径完全相同,分别与布置在缸体侧壁的驱动电机连接;成型辊6上设有若干个制粒孔7;成型辊10内腔与出料口3相通,且腔内设有挡料杆8;成型辊6与压辊下方设有过滤网;过滤网9下方设有与缸体2连接的排水槽4,排水槽底部与滑轨固定。

本实施例中,同一个压辊6的两侧均设有与其同步异向旋转的成型辊6,这样缸体内同时进行两组压制工作,提高了垃圾颗粒的制备效率。

本发明采用双辊结构对厨余垃圾进行挤压脱水并通过压辊强制将固体垃圾压入成型辊的制粒孔内形成连续的垃圾条,并通过安装于成型辊内的挡料杆切断制成结构密实的固体条或粒。制备的厨余垃圾料条或颗粒表面光滑、密度均匀,可以广泛应用于饲料加工、返田施肥,解决了厨余垃圾的卫生问题与高值化利用问题。

显然,上述实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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