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发动机防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246839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燃气发动机防爆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气发动机进气管可燃气体的防爆技术,特别是一种燃气发动机防爆装置。
背景技术
燃气发动机因其经济性和环保性,已经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可,越来越多的被应用于各种动力设备上。但是由于目前的燃气发动机主要是采用预混合进气的方式,燃气和空气在发动机的混合器内混合后再经由进气管喷射于发动机的燃烧室内燃烧作功,因此,在发动机的进气管内充满了混合后的可燃性气体,如果发动机在工作时发生点火提前角过早或是发动机的进气门漏气现象,那进气管内的可燃性气体就在可能被引燃而产生剧烈的燃烧,甚至会可能发生爆炸,导致进气管内的压力急剧升高,损坏发动机的节气门和增压器,甚至会损坏发动机的进气管和空气滤清器以至发动机的中冷器。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燃气发动机防爆装置,它能够有效的解决燃气发动机进气管内的可燃性气体因引燃发生爆炸对发动机的进气管、节气门和增压器等部件的损坏。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燃气发动机防爆装置包括可与发动机进气管连接的管道式底座,安装在底座上的壳体,壳体内设有能够封堵底座管道的阀体,所述壳体内还设有可推动阀体以一定压力封堵底座管道的弹性装置;所述的壳体上设有可在阀体打开时向外排气的排气孔。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的弹性装置包括设置在壳体上的带有导向孔的导向座,导向座和阀体之间设有弹簧,阀体上设有穿过弹簧插入导向座上导向孔的导向轴。
采用在燃气发动机的进气管设置上述结构的防爆装置,当进气管内的可燃性气体因点火提前角过早或发动机进气门漏气,被引燃发生爆炸而导致进气管内的压力急剧升高而达到一定压力时,防爆装置上的阀体就会被推开,进气管内的可燃性气体从设在壳体上的排气孔排出从而降低进气管内的压力,保护了发动机的进气管、节气门和增压器等部件不被损坏。壳体内导向座和导向轴的设置,避免了在防爆装置发生作用时阀体移动发生卡阻而导致防爆装置失灵现象。而密封装置则实现了发动机在正常工作时对进气管的密封作用。
以下结合附图
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作进一步的说明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燃气发动机防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附图,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燃气发动机防爆装置为在燃气发动机的进气管连接有管道式的底座1,底座1和进气管之间可采用密封圈等密封装置加强两者之间的密封性能,在底座1上安装壳体2,在壳体2内设有阀体3,阀体3能够封堵住底座1的管道,以保证发动机正常的工作,在壳体2内还设有弹性装置,弹性装置可推动阀体3以一定的压力封堵在底座1管道上;在壳体2上设有排气孔4,这样,当发动机进气管内的可燃性气体被引燃发生爆炸时推动阀体3向外排出的气体就会通过排气孔4向外排出。弹性装置则包括设置在壳体2上的带有导向孔的导向座7,在导向座7和阀体3之间设有弹簧6,在阀体3上设有穿过弹簧6插入导向座7上导向孔的导向轴5,导向轴5可为与阀体3为一体,也可为一通过螺栓固定在阀体3上,并且为了保证发动机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阀体3和底座1之间不会出现气体泄漏现象,可在阀体3和底座1之间设有密封装置8来实现封堵,如密封圈等。
在燃气发动机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弹簧6推动阀体3压紧和底座1之间的密封圈,进气管内的可燃性气体不外泄,燃气发动机正常工作。当燃气发动机进气管内的可燃气体燃烧爆炸导致压力急剧升高时,在超过一定压力的情况下,就会推动阀体3移动,进气管内的气体就会沿底座1和阀体3之间的缝隙由壳体2上的排气孔4排出,进气管内的压力降低,弹簧6推动阀体3回位重新封堵底座1,密封进气管,发动机正常工作。
权利要求1.燃气发动机防爆装置,其特征是包括可与发动机进气管连接的管道式底座(1),安装在底座(1)上的壳体(2),壳体(2)内设有能够封堵底座(1)管道的阀体(3),所述壳体(2)内还设有可推动阀体(3)以一定压力封堵底座(1)管道的弹性装置;所述的壳体(2)上设有可在阀体(3)打开时向外排气的排气孔(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发动机防爆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弹性装置包括设置在壳体(2)上的带有导向孔的导向座(7),导向座(7)和阀体(3)之间设有弹簧(6),阀体(3)上设有穿过弹簧(6)插入导向座(7)上导向孔的导向轴(5)。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燃气发动机防爆装置,包括设于发动机进气管上的管道式底座,安装在底座上的壳体,壳体内设有能够封堵底座管道的阀体,所述壳体内还设有可推动阀体封堵底座管道的弹性装置;所述的壳体上设有可在阀体打开时向外排气的排气孔。本实用新型能够有效的解决燃气发动机进气管内的可燃性气体因引燃发生爆炸对发动机的进气管、节气门和增压器等部件的损坏。
文档编号F02M21/02GK2926544SQ20062008384
公开日2007年7月25日 申请日期2006年4月29日 优先权日2006年4月29日
发明者孙传海, 赵瑞安, 陈玲 申请人:山东潍柴华丰动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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