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影响机动车辆的排气噪声的系统用的声音发生器的制造方法_4

文档序号:8377457阅读:来源:国知局
改型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将显而易见。因此,在此阐述的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应理解为说明性的而不是以任何方式进行限制。可作出各种修改而不脱离如以下权利要求中限定的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系统中的声音发生器,所述系统用于影响传播通过由内燃发动机驱动的车辆的排气系统的声波,包括: 封壳,所述封壳由上壳和下壳组成; 由所述封壳的下壳支承的喇叭口,所述喇叭口穿透所述下壳,并且构造成与所述排气系统流体连通;和 扬声器,所述扬声器配置在所述封壳中并由所述喇叭口支承; 其中,所述封壳的下壳支承所述封壳的上壳;并且 其中,所述下壳包括气密导孔和位于凹部中的压力平衡阀中的至少一者,所述气密导孔用于与所述扬声器连接的控制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声音发生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压力平衡阀是节流阀,所述节流阀针对400帕的恒定压力差实现每小时3.5升空气以上和每小时10升空气以下的流量、或每小时4.5升空气以上和每小时9.0升空气以下的流量、或每小时5.0升空气以上和每小时8.5升空气以下的流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声音发生器, 其中,所述扬声器包括扬声器盆架、由所述扬声器盆架支承的隔膜、由所述扬声器盆架支承的永磁体和由音圈托架支承的音圈,所述音圈设置在由所述永磁体形成的恒磁场中并与所述隔膜联接,并且 其中,所述隔膜具有呈旋转对称的形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声音发生器,其中,所述封壳的上壳和下壳之间的分割面与垂直于所述隔膜的对称轴线的平面形成3°以上45°以下、或5°以上30°以下、或8°以上15°以下的角。
5.一种用于系统中的声音发生器,所述系统用于影响传播通过由内燃发动机驱动的车辆的排气系统的声波,包括: 封壳,所述封壳由上壳和下壳组成; 由所述封壳的所述下壳支承的喇叭口,所述喇叭口穿透所述下壳,并且构造成与所述排气系统流体连通;和 扬声器,所述扬声器配置在所述封壳中并由所述喇叭口支承; 其中,所述扬声器包括扬声器盆架、由所述扬声器盆架支承的隔膜、由所述扬声器盆架支承的永磁体和由音圈托架支承的音圈,所述音圈设置在由所述永磁体形成的恒磁场中并与所述隔膜联接; 其中,所述隔膜具有呈旋转对称的形状;并且 其中,所述封壳的上壳和下壳之间的分割面与垂直于所述隔膜的对称轴线的平面形成3°以上45°以下、或5°以上30°以下、或8°以上15°以下的角。
6.根据权利要求3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声音发生器,其中,所述隔膜的对称轴线与所述喇叭口的底部形成介于35°与60°之间、或介于38°与55°之间、或介于40°与50°之间的角。
7.一种用于系统中的声音发生器,所述系统用于影响传播通过由内燃发动机驱动的车辆的排气系统的声波,包括: 封壳,所述封壳由上壳和下壳组成; 由所述封壳的下壳支承的喇叭口,所述喇叭口穿透所述下壳,并且构造成与所述排气系统流体连通;和 扬声器,所述扬声器配置在所述封壳中并由所述喇叭口支承; 其中,所述扬声器包括扬声器盆架、由所述扬声器盆架支承的隔膜、由所述扬声器盆架支承的永磁体和由音圈托架支承的音圈,所述音圈设置在由所述永磁体形成的恒磁场中并与所述隔膜联接; 其中,所述隔膜具有呈旋转对称的形状;并且 其中,所述隔膜的对称轴线与所述喇叭口的底部形成介于35°与60°之间、或介于38°与55°之间、或介于40°与50°之间的角。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声音发生器, 其中,所述扬声器附装在所述喇叭口上使得它以气密方式将所述喇叭口的内部容积与所述封壳的内部容积分离;并且 其中,由所述扬声器、所述喇叭口和所述封壳包围的所述封壳的内部容积对应于所述扬声器的隔膜最大置换的空气体积的10倍至100倍、或15倍至60倍、或20倍至50倍。
9.一种用于系统中的声音发生器,所述系统用于影响传播通过由内燃发动机驱动的车辆的排气系统的声波,包括: 封壳,所述封壳由上壳和下壳组成; 由所述封壳的下壳支承的喇叭口,所述喇叭口穿透所述下壳,并且构造成与所述排气系统流体连通;和 扬声器,所述扬声器配置在所述封壳中并由所述喇叭口支承; 其中,所述扬声器包括扬声器盆架、由所述扬声器盆架支承的隔膜、由所述扬声器盆架支承的永磁体和由音圈托架支承的音圈,所述音圈设置在由所述永磁体形成的恒磁场中并与所述隔膜联接; 其中,所述扬声器附装在所述喇叭口上使得它以气密方式将所述喇叭口的内部容积与所述封壳的内部容积分离;并且 其中,由所述扬声器、所述喇叭口和所述封壳包围的所述封壳的的内部容积对应于所述扬声器的隔膜最大置换的空气体积的10倍至100倍、或15倍至60倍、或20倍至50倍。
10.根据权利要求3至7和9中任一项所述的声音发生器, 其中,所述扬声器的隔膜呈漏斗状或穹顶状,或具有不可展开的漏斗状形状,其中所述漏斗状隔膜或具有不可展开的形状的隔膜的顶部或顶面朝向所述永磁体,或者所述穹顶状隔膜的几何中心朝向所述永磁体;并且 其中,所述隔膜通过气密的围绕物与所述扬声器盆架联接。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声音发生器, 其中,所述喇叭口包括与所述封壳的下壳连接的至少两个突出部,或与所述封壳的下壳连接的至少三个突出部;并且 其中,在所述喇叭口的突出部之间形成有开口,所述开口使空气能够从所述封壳的下壳流入所述封壳的上壳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声音发生器,其中,所述喇叭口是与所述封壳的上壳和下壳不同的元件并且是在所述封壳的上壳和下壳的基础之上设置的。
13.—种用于影响传播通过由内燃发动机驱动的车辆的排气系统的声波的系统,包括: 控制器;和 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声音发生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声音发生器的至少一个扬声器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其中,所述控制器构造成产生至少一个控制信号并向所述至少一个扬声器输出所述控制信号,其中所述控制信号适于在所述至少一个扬声器由所述控制信号操作时至少部分地或完全消除所述排气系统内的声音。
14.一种机动车辆,包括: 具有发动机控制单元的内燃发动机; 与所述内燃发动机流体连通的排气系统;和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系统; 其中,所述系统的至少一个声音发生器与所述排气系统流体连通;并且 其中,所述系统的控制器还与所述车辆的内燃发动机的发动机控制单元连接。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影响传播通过由内燃发动机驱动的车辆的排气系统的声波的系统用的声音发生器,所述声音发生器包括:封壳,所述封壳由上壳和下壳组成;喇叭口,所述喇叭口由所述下壳支承并穿透所述下壳,所述喇叭口构造成与所述排气系统流体连通;和扬声器,所述扬声器配置在所述封壳中并由所述喇叭口支承。所述封壳的下壳支承所述封壳的上壳。所述喇叭口由所述封壳的下壳单独支承。根据一个实施例,所述下壳包括至少一个用于与所述扬声器连接的控制线的气密导孔和/或至少一个压力平衡阀。还公开了使用所述声音发生器的反噪声系统和使用所述反噪声系统的车辆。
【IPC分类】F01N1-02
【公开号】CN104696049
【申请号】CN201410758309
【发明人】T·诺丁, T·施利希特, K·克劳萨, F·索特
【申请人】埃贝施佩歇尔排气技术有限及两合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10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10日
【公告号】DE102013113803A1, EP2884063A2, EP2884063A3, US2015015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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