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真空箱气缸外置执行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10333发布日期:2019-04-24 00:24阅读:261来源:国知局
一种真空箱气缸外置执行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气缸外置执行机构,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真空密封工装设备上实现工装设备内产品的检测、安装等执行动作的真空箱气缸外置执行机构。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中,在保证真空工装设备真空密封的前提要求下,又能实现对工装设备内产品的检测、安装等执行动作,将气缸等执行元器件机构,放置固定于真空工装设备内部,由真空工装设备外部向内贯穿导入气源或电压等动力源。

但是,现有的技术方案使得真空工装设备需要足够的内部容积来放入该机构,这样真空工装设备既笨重又难于对其抽真空;且真空工装设备内部空间狭小,执行机构复杂,不利于对执行机构进行维护和维修。

因此,特别需要一种真空箱气缸外置执行机构,以解决上述现有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真空箱气缸外置执行机构,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在保证真空工装设备气密性要求前提下,减小真空工装设备的体积,对真空工装设备内动作执行机构简单化,方便后期对其维护与维修。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真空箱气缸外置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气缸、轴和铜法兰,所述铜法兰固定并贯穿于真空箱内外,所述轴连接并穿入所述铜法兰,所述轴的一端与所述气缸相连接,所述轴的另一端与真空箱内的工件相连接,所述铜法兰与真空箱壁之间设置有密封圈,所述轴与所述铜法兰之间设置有密封圈。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气缸与所述轴之间通过一气缸接头互相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气缸通过气缸固定板和安装柱固定在真空箱外侧。

进一步,所述安装柱通过固定螺丝与所述气缸固定板互相连接固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铜法兰通过固定螺丝固定在真空箱壁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密封圈为O型圈。

本实用新型的真空箱气缸外置执行机构,与现有技术相比,安装于真空箱工装外,而非真空箱工装内部,真空箱工装只需容纳产品工件足够的空间,保证了设备的密封性,大大减小了真空工装的容积,抽真空容易,且从真空箱工装设备上由外向内执行动作,达到对真空箱工装设备内产品进行检测、组装等功能,降低了成本,维修维护方便,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可参阅本案图式及以下较好实施方式的详细说明而获得清楚地了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真空箱气缸外置执行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气缸,2-轴,3- O型圈,4- O型圈,5-铜法兰,6-固定螺丝,7-安装柱,8-气缸接头,9-固定螺丝,10-气缸固定板,11 -真空箱壁,12-气缸,13-真空箱内,14-真空箱外,15-工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真空箱气缸外置执行机构,它包括气缸1、轴2和铜法兰5,铜法兰5固定并贯穿于真空箱内13和真空箱外14,轴2连接并穿入铜法兰5,轴2的一端与气缸1相连接,轴2的另一端与真空箱内13的工件15相连接,铜法兰5与真空箱壁11之间设置有密封圈4,轴2与铜法兰5之间设置有密封圈3。

在本实施例中,气缸1与轴2之间通过一气缸接头8互相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气缸1通过气缸固定板10和安装柱7固定在真空箱外14;安装柱7通过固定螺丝9与气缸固定板10互相连接固定。

在本实施例中,铜法兰5通过固定螺丝6固定在真空箱壁11上。

在本实施例中,密封圈3和密封圈4分别为O型圈。

本实用新型的真空箱气缸外置执行机构通过铜法兰5配合密封圈4来固定并贯穿于真空箱内13和真空箱外14,轴2通过密封圈3,连接贯穿于铜法兰5上,轴2、密封圈3、密封圈4、铜法兰5实现真空箱内13和真空箱外14密封。在气缸1的作用下,轴2在铜法兰5里伸进伸出,对真空箱内13的工件15实现检测、组装等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真空箱气缸外置执行机构的工作原理如下:

铜法兰5与密封圈4连接固定且贯穿于真空箱内13和真空箱外14,实现真空箱密封。轴2与密封圈3连接穿入铜法兰5中,实现动作执行机构的密封。在铜法兰5里定期注油可以提高轴2在铜法兰5内的润滑效果,更利于轴2在铜法兰5内进进出出且有利于密封圈3,实现密封圈3经久耐用,延长其替换周期。气缸1与气缸接头8、气缸固定板10、固定螺丝9连接并固定于真空箱外14,拆卸方便。当给气缸1提供气源后,气缸1动作间接实现轴2动作,最后实现对真空箱内13的工件15的检测、装配等动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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