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包塑件用的抗扭螺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03011阅读:566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包塑件用的抗扭螺栓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注塑螺栓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汽车包塑件用的抗扭螺栓。



背景技术:

螺栓是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制造中常用的一种紧固件,螺栓也被称为工业之米。螺栓由头部和带有外螺纹的圆柱体螺杆两部分组成的一类紧固件,需与螺母配合,用于紧固连接两个带有通孔的零件。这种连接形式称为螺栓连接。把螺母从螺栓上旋下,又可以使这两个零件分开,故螺栓连接是属于可拆卸连接。

汽车包塑件用的螺栓,由螺栓和汽车包塑件组成,由于现有技术中的汽车包塑件用的螺栓大都采用六角螺栓,在与汽车包塑件连接为一体后,在旋拧螺栓过程中,螺栓如果受外力过大,螺栓容易与注塑件头部发生转动,抗扭强度小,导致注塑螺栓的报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汽车包塑件用的抗扭螺栓,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多项缺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的技术方案:一种汽车包塑件用的抗扭螺栓,包括螺栓头部和螺杆,所述螺杆为带有外螺纹的圆柱体,所述螺栓头部的中心设有一字型的限位块,所述螺栓头部的圆周侧壁上设有限位机构。

优选的,所述限位机构为均匀分布的齿牙缺口。

优选的,所述限位块上设有纵向长槽和与纵向长槽垂直设置的若干横向长槽,所述横向长槽与纵向长槽相连通。

优选的,所述螺杆与螺栓头部的连接处设有均匀分布冷墩成型的花齿。

优选的,所述螺杆的径向方向并靠近所述螺杆的尾端设有通孔。

优选的,所述螺杆的尾端设有倒角。

采用以上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的汽车包塑件用的抗扭螺栓,改变传统使用的六角螺栓头,而是使用螺栓头部的中心带有一字型限位块的螺栓头,在受外力时,相比传统的螺栓头,抗扭的力臂变大,进而增强抗扭强度,且螺栓头部的圆周侧壁上带有限位机构,限位机构为均匀分布的齿牙缺口,这样在注塑后,齿牙缺口与汽车包塑件之间都充满注塑料,抗扭螺栓的螺栓头部与汽车包塑件连为一体更为紧密,在受外力时,抗扭强度增大,螺栓不头部不易与注塑件发生转动,延长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的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1中的螺栓头部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的示意图;

图4是实施例2中的螺栓头部示意图;

图5是实施例2中的花齿的示意图。

其中,1-螺栓头部,2-螺杆,3-限位块,4-齿牙缺口,5-倒角,6-通孔,7-纵向长槽,8-横向长槽,9-花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和图2出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一种汽车包塑件用的抗扭螺栓,包括螺栓头部1和螺杆2,所述螺杆2为带有外螺纹的圆柱体,所述螺栓头部1的中心设有一字型的限位块3,所述螺栓头部1的圆周侧壁上设有限位机构。

本实施例中,所述限位机构为均匀分布的齿牙缺口4,在注塑后,齿牙缺口4与汽车包塑件之间都充满注塑料,抗扭螺栓的螺栓头部1与汽车包塑件连为一体更为紧密,在受外力时,抗扭强度增大。

本实施例中,所述螺杆2的尾端加工有倒角5,便于对准螺纹孔。

实施例2:

图3、图4和图5一种汽车包塑件用的抗扭螺栓,包括螺栓头部1和螺杆2,所述螺杆2为带有外螺纹的圆柱体,所述螺栓头部1的中心设有一字型的限位块3,所述螺栓头部1的圆周侧壁上设有限位机构。

本实施例中,所述限位机构为均匀分布的齿牙缺口4,在注塑后,齿牙缺口4与汽车包塑件之间都充满注塑料,抗扭螺栓的螺栓头部1与汽车包塑件连为一体更为紧密,在受外力时,抗扭强度增大。

本实施例中,所述限位块3上设有纵向长槽7和与纵向长槽7垂直设置的若干横向长槽8,所述横向长槽8与纵向长槽7相连通,注塑过程中,纵向长槽7和横向长槽8内灌入注塑料与汽车包塑件密切连为一体,增强抗扭性能。

本实施例中,所述螺杆2与螺栓头部1的连接处设有均匀分布冷墩成型的花齿9,可以起到很好的防止紧固件松动的作用,提高安全性。

本实施例中,所述螺杆2的径向方向并靠近所述螺杆2的尾端加工有通孔6,便于拆卸工具插入通孔6内,利用杠杆原理在较大平面的同一侧省力安装和拆卸。

本实施例中,所述螺杆2的尾端加工有倒角5,便于对准螺纹孔。

基于上述,本实用新型结构的汽车包塑件用的抗扭螺栓,改变传统使用的六角螺栓头,而是使用螺栓头部1的中心带有一字型限位块3的螺栓头,在受外力时,相比传统的螺栓头,抗扭的力臂变大,进而增强抗扭强度,且螺栓头部1的圆周侧壁上带有限位机构,限位机构为均匀分布的齿牙缺口4,这样在注塑后,齿牙缺口4与汽车包塑件之间都充满注塑料,抗扭螺栓的螺栓头部1与汽车包塑件连为一体更为紧密,在受外力时,抗扭强度增大,螺栓不头部不易与注塑件发生转动,延长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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