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减震塞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用易加工减震塞。
背景技术:
减震塞是一种减缓震动的常见设备,经常使用于汽车中,用于减缓汽车震动,使汽车运动更加稳定。
传统的汽车用减震塞大多为单一的橡胶塞,结构单一,因此减震效果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汽车用易加工减震塞。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汽车用易加工减震塞,包括下底座和上底座,所述上底座位于下底座的顶部上方,所述下底座的顶部上方设有下t形块,且下t形块的顶部上方设有上t形块,所述下t形块的两侧设有环绕下t形块等距离分布设置的第一弹簧,且第一弹簧的两端分别与下底座和上底座固定连接,所述上t形块远离下t形块的一端与上底座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上t形块和下t形块之间固定有第二弹簧和减震结构,且减震结构环绕第二弹簧等距离分布设置,所述减震结构包括上连接块和下连接块,所述上连接块位于下连接块的顶部上方,且上连接块和下连接块之间设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外侧套接有第二减震环和第一减震环,所述第一减震环对称布置在第二减震环的两侧,所述连接柱靠近下连接块的一端与下连接块固定连接,且连接柱的另一端设有连接杆。
优选的,所述上连接块的顶部与上t形块固定连接,且上连接块的底部设有与连接杆大小适配的螺纹孔,且连接杆螺纹套接在螺纹孔内。
优选的,所述下连接块的底部与下t形块螺纹固定连接,且下连接块的顶部与连接柱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二弹簧和上t形块的各系数一致,且第二弹簧和上t形块为对称设置。
优选的,所述第二减震环的直径大于第一减震环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下底座、上底座、第一减震环、连接柱和第二减震环均为橡胶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下底座和上底座的相对面均设有卡槽,且下t形块和上t形块卡在相应的卡槽内。
本发明中,通过下底座和上底座设置的卡槽可以很方便的进行下t形块和上t形块的拆卸或组合;通过第一弹簧、第二弹簧、第一减震环和第二减震环等结构的配合使用能够进行缓震,且缓震效果好;设置的第一减震环和第二减震环可以拆卸或组装,使用灵活。通过第一弹簧、第二弹簧和减震结构等的配合使用能够提高传统橡胶塞的减震能力,且各结构均可很方便的拆卸组装因此加工方便,使用灵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汽车用易加工减震塞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汽车用易加工减震塞的减震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汽车用易加工减震塞的下底座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下底座、3第一弹簧、4上底座、5下t形块、6第二弹簧、7上t形块、8减震结构、81上连接块、82下连接块、83连接柱、84第一减震环、85第二减震环、86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汽车用易加工减震塞,包括下底座1和上底座4,上底座4位于下底座1的顶部上方,下底座1的顶部上方设有下t形块5,且下t形块5的顶部上方设有上t形块7,下t形块5的两侧设有环绕下t形块5等距离分布设置的第一弹簧3,且第一弹簧3的两端分别与下底座1和上底座4固定连接,上t形块7远离下t形块5的一端与上底座4的底部固定连接,上t形块7和下t形块5之间固定有第二弹簧6和减震结构8,且减震结构8环绕第二弹簧6等距离分布设置,减震结构8包括上连接块81和下连接块82,上连接块81位于下连接块82的顶部上方,且上连接块81和下连接块82之间设有连接杆86,连接杆86的外侧套接有第二减震环85和第一减震环84,第一减震环84对称布置在第二减震环85的两侧,连接柱83靠近下连接块82的一端与下连接块82固定连接,且连接柱83的另一端设有连接杆86,上连接块81的顶部与上t形块7固定连接,且上连接块81的底部设有与连接杆86大小适配的螺纹孔,且连接杆86螺纹套接在螺纹孔内,下连接块82的底部与下t形块5螺纹固定连接,且下连接块82的顶部与连接柱83固定连接,第二弹簧6和上t形块7的各系数一致,且第二弹簧6和上t形块7为对称设置,第二减震环85的直径大于第一减震环84的直径,下底座1、上底座4、第一减震环84、连接柱83和第二减震环85均为橡胶材料制成,下底座1和上底座4的相对面均设有卡槽,且下t形块5和上t形块7卡在相应的卡槽内。
本发明在使用时将下底座1和上底座4中的任一个与相关结构连接即可使用,当下底座1和上底座4中的任一个受力时,设置的第一弹簧3、第二弹簧6、第一减震环84和第二减震环85都将受压,从而进行缓震,缓震效果好。由于下t形块5和上t形块7卡在相应的卡槽内,因此只要拉动下底座1或上底座4,即可很方便的拆卸或组装相关结构,同时连接柱83与上连接块81可以旋进和旋松,因此拆卸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