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纵置变速箱配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适用于4AT纵置变速箱的齿成型前齿圈。
背景技术:
变速箱主要指的是汽车的变速箱,它分为手动、自动两种,手动变速箱主要由齿轮和轴组成,通过不同的齿轮组合产生变速变矩;而自动变速箱AT是由液力变扭器、行星齿轮和液压操纵系统组成,通过液力传递和齿轮组合的方式来达到变速变矩。变速箱的功能为:一、改变传动比;二、在发动机旋转方向不变情况下,使汽车能倒退行驶;三、利用空挡,中断动力传递,以发动机能够启动、怠速,并便于变速器换档或进行动力输出。变速箱包括纵置变速箱。
纵置变速箱的内部装配有前齿圈,前齿圈的进口件采用滚齿刀切削成形,加工效率低,8小时产量在250件,且滚齿机的附加值比较高,需用到数控高速滚齿机,由于是机加工件,产品的一致性比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适用于4AT纵置变速箱的齿成型前齿圈,解决了前齿圈的进口件采用滚齿刀切削成形,加工效率低,8小时产量在250件,且滚齿机的附加值比较高,需用到数控高速滚齿机,由于是机加工件,产品的一致性比较差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适用于4AT纵置变速箱的齿成型前齿圈,包括外环,所述外环内部设置有与其相连接的内环,内环的轴心处开设有内圈,内圈的内侧壁上设置有等距离排列的内齿。
所述外环的外侧面上设置有等距离排列的外主齿和外辅助齿,相邻的两个外主齿之间开设有主齿凹槽,相邻的两个外辅助齿之间开设有与主齿凹槽相对应的辅助齿槽,外主齿和外辅助齿的顶部均设置有斜坡面,外主齿与外辅助齿之间开设有环形槽。
优选的,所述外主齿位于外辅助齿的右侧。
优选的,所述内齿的密度大于外主齿和外辅助齿的密度。
优选的,所述外主齿的长度大于外辅助齿的长度,外主齿的长度与外辅助齿的宽度相同。
优选的,所述斜坡面与外主齿和外辅助齿之间的角度为六十五至七十度。
优选的,所述主齿凹槽与辅助齿槽的宽度相同。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适用于4AT纵置变速箱的齿成型前齿圈,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适用于4AT纵置变速箱的齿成型前齿圈,通过采用630吨油压机冷挤压一次性成形,加工的效率更高,8小时的产量在2000件,普通的630吨油压机就可以实现,适用范围更广。
(2)该适用于4AT纵置变速箱的齿成型前齿圈,通过采用模具成型,产品的一致性更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右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正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左视图。
图中:1外环、2内环、3内圈、4内齿、5外主齿、6外辅助齿、7主齿凹槽、8辅助齿槽、9斜坡面、10环形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适用于4AT纵置变速箱的齿成型前齿圈,包括外环1,外环1内部设置有与其相连接的内环2,内环2的轴心处开设有内圈3,内圈3的内侧壁上设置有等距离排列的内齿4。
外环1的外侧面上设置有等距离排列的外主齿5和外辅助齿6,外主齿5位于外辅助齿6的右侧,内齿4的密度大于外主齿5和外辅助齿6的密度,外主齿5的长度大于外辅助齿6的长度,外主齿5的长度与外辅助齿6的宽度相同,相邻的两个外主齿5之间开设有主齿凹槽7,相邻的两个外辅助齿6之间开设有与主齿凹槽7相对应的辅助齿槽8,主齿凹槽7与辅助齿槽8的宽度相同,外主齿5和外辅助齿6的顶部均设置有斜坡面9,斜坡面9与外主齿5和外辅助齿6之间的角度为六十五至七十度,外主齿5与外辅助齿6之间开设有环形槽10。
通过采用630吨油压机冷挤压一次性成形,加工的效率更高,8小时的产量在2000件,普通的630吨油压机就可以实现,适用范围更广,通过采用模具成型,产品的一致性更高。
综上所述,该适用于4AT纵置变速箱的齿成型前齿圈,通过采用630吨油压机冷挤压一次性成形,加工的效率更高,8小时的产量在2000件,普通的630吨油压机就可以实现,适用范围更广。
并且,通过采用模具成型,产品的一致性更高。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