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封风道阀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10842发布日期:2018-11-02 22:11阅读:49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风道阀门,尤其涉及一种高密封风道阀门。



背景技术:

风道阀门一般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路上,平时呈开启状态,通过自动控制系统能够自动关闭,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气体阻隔的作用。但是目前,阀门的叶片在关闭状态时,由于各叶片之间结合不紧密,影响了阻隔烟气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易于生产制作,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密封效果,提高了产品综合性能的高密封风道阀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高密封风道阀门,包括阀框体,所述阀框体内并列穿设有若干叶片轴,所述阀框体的外部设有阀门执行机构,所述阀门执行机构连接有连杆,所述连杆上设有与所述叶片轴的端部连接的操作拨爪,所述叶片轴上连接有叶片,所述叶片的边部设有凹陷设置的密封台,所述密封台连接有密封延长边,所述密封延长边与所述叶片平形设置,所述叶片关闭状态时,相邻两所述密封延长边紧密搭接设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密封延长边的宽度为15~20mm,所述叶片关闭状态时,相邻两所述密封延长边紧密搭接的宽度为10~15mm。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阀框体的内侧设有叶片支架,所述叶片支架上盖设有密封簧片,所述叶片轴的端部穿过所述密封簧片和所述叶片支架。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叶片轴的端部与所述阀框体之间设有拉紧弹簧。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阀框体的内部的上壁和下壁设有限位挡板。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密封台凹陷设置,凹陷深度最佳为与叶片的厚度相同,叶片关闭状态时,便于两密封延长边紧密搭接,相较于传统中,叶片边部平直设置的形式,增大了两叶片边部紧密接触的面积,有利于提高密封效果,而且叶片、密封台与密封延长边可以一体冲压或铸造成型,产品加工简单。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生产制作,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密封效果,提高了产品综合性能。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叶片关闭状态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叶片关闭状态的搭接局部放大图;

图4是图1的A-A向剖视图。

图中:1-阀框体;2-叶片轴;3-阀门执行机构;4-连杆;5-操作拨爪;6-叶片;7-密封台;8-密封延长边;9-叶片支架;10-密封簧片;11-拉紧弹簧;12-限位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图2、图3和图4所示,一种高密封风道阀门,包括阀框体1,阀框体1内并列穿设有若干叶片轴2,阀框体1的外部设有阀门执行机构3,阀门执行机构3连接有连杆4,连杆4上设有与叶片轴2的端部连接的操作拨爪5,叶片轴2上连接有叶片6,叶片6的边部设有凹陷设置的密封台7,密封台7连接有密封延长边8,密封延长边8与叶片6平形设置,叶片6关闭状态时,相邻两密封延长边8紧密搭接设置。由于密封台7凹陷设置,凹陷深度最佳为与叶片6的厚度相同,叶片6关闭状态时,便于两密封延长边8紧密搭接,相较于传统中,叶片6边部平直设置的形式,增大了两叶片6边部紧密接触的面积,有利于提高密封效果,而且叶片6、密封台7与密封延长边8可以一体冲压或铸造成型,产品加工简单。阀门执行机构3用于操作叶片轴2,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为公知技术,其具体结构和原理在此不再赘述。

密封延长边8的宽度为15~20mm,叶片6关闭状态时,相邻两密封延长边8紧密搭接的宽度为10~15mm。上述结构能够确保密封延长边8之间的搭接面积,而且搭接时,密封延长边8有未搭接的剩余部分,便于操作叶片6的关闭和打开。

阀框体1的内侧设有叶片支架9,叶片支架9上盖设有密封簧片10,叶片轴2的端部穿过密封簧片10和叶片支架9,上述结构有利于提高连接强度及密封效果。

叶片轴2的端部与阀框体1之间设有拉紧弹簧11,上述结构有利于叶片轴2的固定定位。

阀框体1的内部的上壁和下壁设有限位挡板12,上述结构有利于叶片6关闭时的限位。

本实施例结构简单,易于生产制作,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密封效果,提高了产品综合性能。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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