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调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支架包括:
支撑件;
第一连接件,与所述支撑件转动连接,并可相对于所述支撑件绕第一轴线转动;
第二连接件,与所述第一连接件转动连接,并可相对于所述第一连接件绕第二轴线转动,进而使得所述第二连接件可相对于所述支撑件绕所述第一轴线及所述第二轴线转动,且所述第二轴线的延伸方向不平行于所述第一轴线的延伸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轴线的延伸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轴线的延伸方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进一步包括第三连接件,所述第三连接件的一端与所述支撑件转动连接,以相对于所述支撑件绕所述第一轴线转动,所述第一连接件与所述第三连接件的另一端转动连接,以相对于所述第三连接件绕第三轴线转动,且所述第三轴线的延伸方向平行于所述第一轴线的延伸方向。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调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进一步包括第四连接件,所述第四连接件的一端与所述第三连接件的另一端转动连接,以相对于所述第三连接件绕第三轴线转动,所述第一连接件与所述第四连接件的另一端转动连接,以相对于所述第四连接件绕第四轴线转动,且所述第四轴线的延伸方向平行于所述第三轴线的延伸方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件与所述支撑件可拆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件与所述第一连接件可拆卸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进一步包括第一紧固件,所述第一紧固件用于在所述第一连接件相对于所述支撑件转动完毕后,紧固连接所述第一连接件与所述支撑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节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进一步包括第二紧固件,所述第二紧固件用于在所述第二连接件相对所述第一连接件转动完毕后,紧固连接所述第二连接件与所述第一连接件。
9.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器及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调节支架,所述显示器与所述第二连接件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轴线的延伸方向平行于所述显示器的宽度方向,所述第二轴线的延伸方向平行于所述显示器的长度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