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气路旋转接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12106发布日期:2019-04-05 20:17阅读:1315来源:国知局
多气路旋转接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路连接件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多气路旋转接头。



背景技术:

气路旋转接头是装备工业上应用普遍的部件,气路旋转接头的主要用途是作为将气体从管道的这边输入到旋转或往复运动的设备中,再从其中排出的连接用的密封装置。

传统的气路旋转接头一般都是连接一条导气管,随着生产环境的需求升级,不少工业设备需要多种气压的气路旋转接头同时工作,传统的气路旋转接头无法完全适应新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多气路旋转接头,结构简单合理,能够同时导入多种气压的气体。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多气路旋转接头,其包括有:固定设置的固定套,其包括有多个导入孔;旋转轴,其穿设在所述固定套内;所述旋转轴的内部开设有多条由侧壁通向一端面的气道;所述旋转轴上间隔地套设有多个隔套;所述隔套与所述旋转轴间隙配合;所述隔套与所述导入孔正对;所述隔套上开设有进气孔;在所述隔套的两侧,所述旋转轴上分别套设有油封圈。

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例,所述旋转轴的开设有气道的那一端连接有用于连接设备的法兰;所述法兰上开设有与所述气道相通的气孔。

进一步地,所述旋转轴远离所述法兰的那一端连接有挡圈。

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例,在相邻的两个导入孔之间,所述固定套上还开设有排气孔;所述排气孔正对相邻两个所述隔套之间的区域。

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例,所述旋转轴的靠近所述法兰的那一端套设有卡环。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气路旋转接头相对现有技术具备以下有益技术效果:

所述固定套上的多个导入孔用于导入不同气压的气体,不同气压的气体分别进入由相邻两个所述油封圈以及所述隔套围成的环形腔体内,进而由所述进气孔进入,又由于所述隔套与旋转轴间隙配合,因此,由所述进气孔进入的气体能够顺利进入所述气道内,从而将气体输送至设备。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实施,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多气路旋转接头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多气路旋转接头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多气路旋转接头的另一种拆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多气路旋转接头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多气路旋转接头的局部剖视示意图;

附图标记

固定套---1; 第一导入孔---110; 第二导入孔---120;

排气孔---130; 旋转轴---2; 第一气道---210;

第二气道---220; 第一隔套---31; 第一进气孔---310;

第二隔套---32; 第二进气孔---320; 油封圈---4;

法兰---5; 卡环---6; 挡圈---7。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一种多气路旋转接头,本实施例以两气路旋转接头为说明例,其包括有:固定设置的固定套1,固定套1包括有第一导入孔110和第二导入孔120;旋转轴2,其穿设在固定套1内;旋转轴2的内部开设有由侧壁通向一端面的第一气道210和第二气道220;旋转轴2上间隔地套设有第一隔套31和第二隔套32,第一隔套31和第二隔套32分别与第一导入孔110和第二导入孔120正对;第一隔套31以及第二个套均与旋转轴2间隙配合;第一隔套31上开设有第一进气孔310,第二隔套32上开设有第二进气孔320;在第一隔套31以及第二隔套32的两侧,旋转轴2上均套设有油封圈4。

旋转轴2连通上述第一气道210和第二气道220的那一端连接有法兰5,法兰5用于与外部设备连接。

为了提高该气路旋转接头的稳定性,旋转轴2远离法兰5的那一端连接有挡圈7,旋转轴2的靠近法兰5的那一端套设有卡环6。

下面阐述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

固定套1固定设置,法兰5与外部设备固接,外部设备由第一气道210和第二气道220供气。固定套1上面的第一导入孔110和第二导入孔120分别连接不同气压的气源,相邻的两个油封圈4、两个油封圈4之间的隔套以及固定套1共同围成一个环形的密闭腔体,气体能够在其中存储,保证不外漏。两种不同气压的气体得到很好的分离和传输。由于第一隔套31和第二隔套32均与旋转轴2间隙配合,旋转轴2随着外部设备转动时,两种不同气压的气体分别由第一进气孔310和第二进气孔320进入,再分别由第一气道210和第二气道220传输至外部设备内。

考虑到油封圈4的磨损会导致串气的问题,在第一导入孔110和第二导入孔120之间,固定条1上开设有排气孔130,排气孔130正对第一隔套31和第二隔套32之间的区域,排气孔130能够及时地排出发生串气的气体。

本实施例仅仅介绍两气路的旋转接头,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三气路或者更多气路,依然可以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构思。

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如果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改动或变形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改动和变形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等同技术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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