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公交车的重力预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54071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预警系统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公交车的重力预警系统。



背景技术:

公共汽车即巴士或大巴,是客车类中大、中型客车的典型车型,是为专门解决城市和城郊运输而设计及装备的商用车。

公共汽车从设计和技术特性的角度看,与其它大、中型客车的车型不同,这种车辆设有乘客座椅及供乘客站立与走动的通道,要求站立面积大,车厢内通道与出入口宽、两个以上车门,踏板低。如果是城郊公共汽车,则由于主要用于中距离城镇间的客运,座位较城市公共汽车要多些,还应有行李舱或行李架。

然而,公共汽车常常出现超载现象,超载的公交车在进行转弯等操作时,其动作不畅,容易造成翻车等情况,导致公交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有所提高。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用于公交车的重力预警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公交车的重力预警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公交车的重力预警系统,包括中央控制器、微处理器、重力传感器、数据比较器以及蜂鸣报警器,所述中央控制器与数据比较器双向连接,所述中央控制器的输出端通过电动开关与蜂鸣报警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中央控制器的输入端通过A/D转换器与重力传感器的输出端连接,所述中央控制器的输出端与显示模块的输入端连接。

所述数据比较器的输入端通过A/D转换器与重力传感器的输出端连接, 所述数据比较器的输出端通过反馈模块与微处理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端通过电动开关与蜂鸣报警器的输入端连接。

优选的,所述显示模块采用高清数字显示屏。

优选的,所述重力传感器、微处理器以及中央控制器的输入端均与电源模块的输出端连接,该电源模块为蓄电池。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用于公交车的重力预警系统,在公共汽车出现超载现象时,可自动发出蜂鸣警报,提示公交车上的乘客进行下车等行为,可避免公交车由于超载而导致的过弯容易翻车的情况发生,从而降低公交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系统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公交车的重力预警系统,包括中央控制器、微处理器、重力传感器、数据比较器以及蜂鸣报警器,中央控制器与数据比较器双向连接,中央控制器的输出端通过电动开关与蜂鸣报警器的输入端连接,中央控制器的输入端通过A/D转换器与重力传感器的输出端连接,中央控制器的输出端与显示模块的输入端连接。

数据比较器的输入端通过A/D转换器与重力传感器的输出端连接,数据比较器的输出端通过反馈模块与微处理器的输入端连接,微处理器的输出端通过电动开关与蜂鸣报警器的输入端连接。

本发明中,显示模块采用高清数字显示屏。

本发明中,重力传感器、微处理器以及中央控制器的输入端均与电源模块的输出端连接,该电源模块为蓄电池。

工作原理:本发明使用前,管理人员根据公交车的型号等具体情况,来确定其最大承载重量,在中央控制器处,输入重力报警阈值至数据比较器中,作为重力比对值。

本发明使用时,通过重力传感器,对公交车的实时承载重量进行采集,并将实时采集的承载重量发送至A/D转换器中,进行模数转换,转换后的承载重量数字信息分别发送至中央控制器以及数据比较器中,中央控制器接收信息后,驱动显示模块对承载重量数字信息进行显示。

在数据比较器中,将实时采集的承载重量与重力报警阈值进行比对,若比对结果为实时采集的承载重量小于重力报警阈值,则中央控制器接收相关信息,并通过电动开关停止蜂鸣报警器的警报工作。

若比对结果为实时采集的承载重量大于重力报警阈值,则通过反馈模块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微处理器中,微处理器通过电动开关自动驱使蜂鸣报警器发出蜂鸣警报,从而完成现场的报警工作,提示公交车上的乘客进行下车等行为,可避免公交车由于超载而导致的过弯容易翻车的情况发生,从而降低公交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

综上所述:该用于公交车的重力预警系统,在公共汽车出现超载现象时,可自动发出蜂鸣警报,提示公交车上的乘客进行下车等行为,可避免公交车由于超载而导致的过弯容易翻车的情况发生,从而降低公交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

本系统中涉及到的相关模块均为硬件系统模块或者为现有技术中计算机软件程序或协议与硬件相结合的功能模块,该功能模块所涉及到的计算机软件程序或协议的本身均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技术,其不是本系统的改进 之处;本系统的改进为各模块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或连接关系,即为对系统的整体的构造进行改进,以解决本系统所要解决的相应技术问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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