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致发光显示面板,包括衬底基板、位于所述衬底基板上的像素电路、与所述像素电路电连接的若干导电走线,其特征在于,至少部分所述导电走线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位置处设置导电连接线;
所述导电走线与设置于该导电走线正上方或正下方位置处的导电连接线电连接;以及
第一厚度值与第二厚度值的差值小于等于预设值;所述第一厚度值为所述导电走线的厚度值与设置于该导电走线正上方或正下方位置处的导电连接线的厚度值之和;所述第二厚度值为所述像素电路包括的栅极层的厚度值与所述像素电路包括的源漏极层的厚度值之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厚度值与所述第二厚度值的差值小于等于10纳米。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致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厚度值与所述第二厚度值的差值为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走线在所述衬底基板上的正投影区域与设置于该导电走线正上方或正下方位置处的导电连接线在所述衬底基板上的正投影区域重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像素电路中的电容包括:位于所述衬底基板上与所述栅极层同层设置的底电极、位于所述底电极上的绝缘层、位于所述绝缘层上与所述像素电路包括的半导体有源层同层设置的半导体层、位于所述半导体层上与所述源漏极层同层设置的顶电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全部所述导电走线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位置处设置导电连接线,部分所述导电连接线为第一导电连接线,另一部分所述导电连接线为第二导电连接线,其余部分所述导电连接线为第三导电连接线;
所述第一导电连接线位于所述导电走线中的扫描线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并与该第一导电连接线正上方或正下方位置处的所述扫描线电连接;
所述第二导电连接线位于所述导电走线中的数据线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并与该第二导电连接线正上方或正下方位置处的所述数据线电连接;
所述第三导电连接线位于所述导电走线中的电源线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并与该第三导电连接线正上方或正下方位置处的所述电源线电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致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电连接线与所述数据线同层设置;所述第二导电连接线与所述扫描线同层设置;所述第三导电连接线与所述扫描线同层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致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电连接线通过贯穿位于所述第一导电连接线和所述扫描线之间的第一绝缘层的至少一个第一过孔与所述扫描线电连接;
所述第二导电连接线通过贯穿位于所述第二导电连接线和所述数据线之间的第二绝缘层的至少一个第二过孔与所述数据线电连接;
所述第三导电连接线通过贯穿位于所述第三导电连接线和所述电源线之间的第三绝缘层的至少一个第三过孔与所述电源线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致发光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电连接线、所述第二导电连接线和所述第三导电连接线的材料均为金属材料。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电致发光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