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快速连接的射频连接器互配结构,属于通信连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技术中的射频连接器互配结构都是使用的普通螺纹连接,互配连接时,效率很低,不满足装配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快速连接的射频连接器互配结构,它能够实现两个连接器的快速连接,提高了对配效率。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快速连接的射频连接器互配结构,它包括:
公连接器,所述公连接器具有外螺纹连接部分,所述外螺纹连接部分具有至少两个沿周向设置的外螺纹壁,相邻的外螺纹壁之间形成内螺纹壁通过槽,外螺纹壁的外壁面上设置有外螺纹;
母连接器,所述母连接器具有内螺纹连接部分,所述内螺纹连接部分具有至少两个沿周向设置的内螺纹壁,所述内螺纹壁和所述外螺纹壁的数量相同并一一对应,相邻的内螺纹壁之间形成外螺纹壁通过槽,所述内螺纹壁的内壁面设置有内螺纹,当所述母连接器和所述公连接器连接时,所述外螺纹壁插入对应的外螺纹壁通过槽,同时所述内螺纹壁插入对应的内螺纹壁通过槽,相对旋转所述内螺纹连接部分和所述外螺纹连接部分,使所述外螺纹壁的外螺纹和相应的内螺纹壁的内螺纹通过螺纹连接在一起。
进一步提供了一种公连接器的具体结构,所述公连接器包括公连接器内导体、公连接器外导体和公连接器绝缘子,公连接器内导体通过公连接器绝缘子支承在公连接器外导体内,并且所述公连接器内导体和所述公连接器外导体相互隔开。
进一步,所述外螺纹连接部分设置在公连接器外导体的端部。
进一步提供了一种母连接器的具体结构,所述母连接器包括母连接器内导体、母连接器外导体和母连接器绝缘子,所述母连接器内导体通过母连接器绝缘子支承在母连接器外导体内,并且所述母连接器内导体和所述母连接器外导体相互隔开。
进一步,所述内螺纹连接部分为锁紧螺母,所述锁紧螺母连接在母连接器外导体的端部上。
进一步,所述外螺纹壁设置三个,所述内螺纹壁通过槽也设置有三个;对应地,所述内螺纹壁设置有三个,所述外螺纹壁通过槽也设置有三个。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在公连接器和母连接器连接时,将母连接器的内螺纹壁配入公连接器的内螺纹壁通过槽,将公连接器的外螺纹壁配入母连接器的外螺纹壁通过槽,然后相对转动两者,使外螺纹壁与内螺纹壁通过螺纹锁紧在一起,这样就实现了公连接器和母连接器的连接,提高了两者之间的对配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公连接器的端部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右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母连接器的端部示意图;
图4为图3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4所示,一种快速连接的射频连接器互配结构,它包括:
公连接器,所述公连接器具有外螺纹连接部分,所述外螺纹连接部分具有至少两个沿周向设置的外螺纹壁1,相邻的外螺纹壁1之间形成内螺纹壁通过槽2,外螺纹壁1的外壁面上设置有外螺纹;
母连接器,所述母连接器具有内螺纹连接部分,所述内螺纹连接部分具有至少两个沿周向设置的内螺纹壁3,所述内螺纹壁3和所述外螺纹壁1的数量相同并一一对应,相邻的内螺纹壁3之间形成外螺纹壁通过槽4,所述内螺纹壁3的内壁面设置有内螺纹,当所述母连接器和所述公连接器连接时,所述外螺纹壁1插入对应的外螺纹壁通过槽4,同时所述内螺纹壁3插入对应的内螺纹壁通过槽2,相对旋转所述内螺纹连接部分和所述外螺纹连接部分,使所述外螺纹壁1的外螺纹和相应的内螺纹壁3的内螺纹通过螺纹连接在一起。
如图1、2所示,所述公连接器包括公连接器内导体10、公连接器外导体20和公连接器绝缘子,公连接器内导体10通过公连接器绝缘子支承在公连接器外导体20内,并且所述公连接器内导体10和所述公连接器外导体20相互隔开。
如图1所示,所述外螺纹连接部分设置在公连接器外导体20的端部。
如图3、4所示,所述母连接器包括母连接器内导体30、母连接器外导体40和母连接器绝缘子,所述母连接器内导体30通过母连接器绝缘子支承在母连接器外导体40内,并且所述母连接器内导体30和所述母连接器外导体40相互隔开。
如图3所示,所述内螺纹连接部分为锁紧螺母50,所述锁紧螺母50连接在母连接器外导体40的端部上。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外螺纹壁1设置三个,所述内螺纹壁通过槽2也设置有三个;对应地,所述内螺纹壁3设置有三个,所述外螺纹壁通过槽4也设置有三个,但是不限于此。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本实用新型在公连接器和母连接器连接时,将母连接器的内螺纹壁3配入公连接器的内螺纹壁通过槽2,将公连接器的外螺纹壁1配入母连接器的外螺纹壁通过槽4,然后相对转动两者,使外螺纹壁1与内螺纹壁3通过螺纹锁紧在一起,这样就实现了公连接器和母连接器的连接,提高了两者之间的对配效率。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