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柔性灯丝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04611阅读:44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领域,尤其是一种LED柔性灯丝。



背景技术:

中国专利申请号CN201520763692.5 的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柔性LED灯丝,包括绝缘层、设置在绝缘层上的线路层以及设置在线路层上的多个LED发光部件,绝缘层采用透光或者透明柔性材料,多个LED发光部件能从绝缘层的正面和背面同时出光;线路层两端分别设置有正电极和负电极,且沿线路层长度方向依次间隔排列的导线段;LED发光部件设置在相邻导线段之间,使串接在一起的多个LED发光部件在正电极和负电极之间形成导通回路。传统的柔性LED灯丝常采用LED发光芯片作为发光部件,LED发光芯片的长度方向与绝缘层长度方向相同, LED发光芯片间通过金属导线焊接,存在弯折使用时因应力过大易造成LED发光芯片脱焊剥离的不足,因此,设计一种弯折使用时应力较小,LED发光芯片不易脱焊剥离的LED柔性灯丝,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目前的LED发光芯片的长度方向与绝缘层长度方向相同, LED发光芯片间通过金属导线焊接,存在弯折使用时因应力过大易造成LED发光芯片脱焊剥离的不足,提供一种弯折使用时应力较小,LED发光芯片不会易脱焊剥离的LED柔性灯丝。

一种LED柔性灯丝,包括:柔性绝缘基条,设于柔性绝缘基条中的若干个沿柔性绝缘基条长度方向排列的导电连接组件,个数与连接组件个数相同的LED发光芯片组,个数比连接组件少一个的导电条,两个端条;所述的导电连接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左连接片和右连接片;LED发光芯片组的一端与左连接片一一对应连接;LED发光芯片组的另一端与右连接片一一对应连接;相邻两个LED发光芯片组的正极与负极倒置;一个导电连接组件的左连接片通过一个导电条与相邻一个导电连接组件的右连接片连接;一个端条与第一个导电连接组件的左连接片连接;另一个端条与最后一个导电连接组件的右连接片连接。LED柔性灯丝的LED发光芯片组的长方向与柔性灯丝长方向的成90度夹角,相邻两个LED发光芯片组的正极与负极倒置,LED发光芯片组通过导电连接组件的左连接片和右连接片串接;该LED柔性灯丝弯折使用时应力较小,LED发光芯片不会易脱焊剥离。

作为优选,所述的LED发光芯片组由两个并列设置且正极与负极同向的LED发光芯片构成。提高LED发光芯片组与导电连接组件的连接强度和刚度,LED柔性灯丝弯折使用时防脱焊剥离效果更好。

作为优选,所述的LED柔性灯丝还包括设于柔性绝缘基条中的两个连接块;连接块与端条一一对应连接。连接块利于安装时与电源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柔性绝缘基条的材料为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利于透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LED柔性灯丝弯折使用时应力较小,LED发光芯片不会易脱焊剥离。LED发光芯片组由两个并列设置且正极与负极同向的LED发光芯片构成。提高LED发光芯片组与导电连接组件的连接强度和刚度,LED柔性灯丝弯折使用时防脱焊剥离效果更好。连接块利于安装时与电源连接。柔性绝缘基条的材料为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利于透光。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中:柔性绝缘基条1、导电条2、端条3、左连接片4、右连接片5、LED发光芯片6、连接块7。

具体实施方式

如附图1所示:一种LED柔性灯丝,包括:柔性绝缘基条1,设于柔性绝缘基条1中的五十个沿柔性绝缘基条1长度方向排列的导电连接组件,个数与连接组件个数相同的LED发光芯片组,个数比连接组件少一个的导电条2,两个端条3;所述的导电连接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左连接片4和右连接片5;LED发光芯片组的一端与左连接片4一一对应连接;LED发光芯片组的另一端与右连接片5一一对应连接;相邻两个LED发光芯片组的正极与负极倒置;一个导电连接组件的左连接片4通过一个导电条2与相邻一个导电连接组件的右连接片5连接;一个端条3与第一个导电连接组件的左连接片4连接;另一个端条3与最后一个导电连接组件的右连接片5连接。

所述的LED发光芯片组由两个并列设置且正极与负极同向的LED发光芯片6构成。

所述的LED柔性灯丝还包括设于柔性绝缘基条1中的两个连接块7;连接块7与端条3一一对应连接。

所述的柔性绝缘基条1的材料为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本实施例中;柔性绝缘基条1的材料为透明材料。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LED柔性灯丝弯折使用时应力较小,LED发光芯片不会易脱焊剥离。LED发光芯片组由两个并列设置且正极与负极同向的LED发光芯片构成。提高LED发光芯片组与导电连接组件的连接强度和刚度,LED柔性灯丝弯折使用时防脱焊剥离效果更好。连接块利于安装时与电源连接。柔性绝缘基条的材料为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利于透光。本实用新型可改变为多种方式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这样的改变不认为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所有这样的对所述领域的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修改,将包括在本权利要求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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