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变压器高压套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31331阅读:312来源:国知局
一种变压器高压套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变压器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变压器高压套管。



背景技术:

变压器套管是将变压器内部高、低压引线引到油箱外部的绝缘套管,不但作为引线对地绝缘,而且担负着固定引线的作用,变压器套管是变压器载流元件之一。变压器运行中,长期通过负载电流;短路时通过短路电流,因此需要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现有的变压器穿墙套管热稳定性差,穿墙套管内部易受外界大气的浸蚀作用,长时间工作导致效率低下。

现有变压器都安装有高压套管,现有高压套管的密封性能比较差,水分通过高压套管顶部流进变压器内部,从而影响变压器的正常使用。电力变压器由于进水受潮而引起的绝缘事故不断发生,约占绝缘事故的20%,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威胁。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变压器高压套管,从而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到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一种变压器高压套管,包括导杆,导杆上套设有下瓷套和上瓷套,上瓷套上面设有瓷盖,瓷盖上方设第一螺母和密封衬垫,第一螺母上方设有接线板,接线板上通过第二螺母安装在导杆上,上瓷套和下瓷套内设有密封垫圈,下瓷套上下端设有纸垫圈,下瓷套下端设有压紧螺母,导杆下端连接变压器出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瓷套的内表面上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绕导杆形成一环形空腔,并在所述空腔中安装有一风扇,所述风扇由下端吸气并由上端出气;在所述上瓷套的下部绕其外轮廓开设由多个进气孔,并所述进气孔与空腔的底部连通;在上瓷套的上部绕其外轮廓开设有一环形缝,所述环形缝的底部通过多个垂直方向的出气孔与空腔连通;所述进气孔中填充有干燥剂,并在进气孔的开口处设有滤网。

进一步的,所述环形缝的径线与水平面的夹角为-30°~+30°。

进一步的,所述风扇的中心处设有轴承,并所述轴承套设在导杆上。

进一步的,所述环形缝的宽度由内向外逐渐减小。

进一步的,所述风扇由安装于空腔内的电机带动,所述电机通过齿轮传动与风扇偏心传动连接,并所述电机的电源线由进气孔引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在上瓷套的内部集成一风扇,对高压套管的外部形成风幕,减少空气中的有害杂质对高压套管的侵蚀,并能够保持高压套管内部密封部位的正压环境,避免外部水分进入,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热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上瓷套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2所示:

一种变压器高压套管,包括导杆1,导杆1上套设有下瓷套3和上瓷套2,上瓷套2上面设有瓷盖4,瓷盖4上方设第一螺母5和密封衬垫,第一螺母5上方设有接线板6,接线板6上通过第二螺母9安装在导杆1上,上瓷套2和下瓷套3内设有密封垫圈7,下瓷套3上下端设有纸垫圈8,下瓷套3下端设有压紧螺母11,导杆1下端连接变压器出线10,在所述上瓷套2的内表面上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绕导杆1形成一环形空腔16,并在所述空腔16中安装有一风扇14,所述风扇14由下端吸气并由上端出气;在所述上瓷套2的下部绕其外轮廓开设由多个进气孔12,并所述进气孔12与空腔16的底部连通;在上瓷套2的上部绕其外轮廓开设有一环形缝13,所述环形缝13的底部通过多个垂直方向的出气孔与空腔16连通;所述进气孔12中填充有干燥剂15,并在进气孔12的开口处设有滤网。

这样,空腔16中的风扇14将空气由进气孔12吸入,空气经干燥剂15净化干燥后进入空腔16,风扇14将干燥空气一部分通过垂直方向的出气孔排入环形缝13,再由环形缝13均匀喷出形成风幕,有效的防止外部杂质落在高压套管的表面以对其的侵蚀;另一部干燥空气则充斥在高压套管的密封效果不佳处,使高压套管的内部保持正压的环境,也可以对沿导杆1流下的水分进行风干,防止水分进入油箱,影响变压器的使用,延长了变压器高压套管的使用寿命。

所述环形缝13的径线与水平面的夹角为-30°~+30°,这样以保证风幕的保护范围,角度太大或者太小都会影响到风幕的形成范围,起不到应有的保护效果。

所述风扇14的中心处设有轴承,并所述轴承套设在导杆1上。

所述环形缝13的宽度由内向外逐渐减小。这样使得风幕形成区域的空气流速较大,提高保护效果。

所述风扇14由安装于空腔16内的电机带动,所述电机通过齿轮传动与风扇 14偏心传动连接,并所述电机的电源线由进气孔12引出。

通过在上瓷套的内部集成一风扇,对高压套管的外部形成风幕,减少空气中的有害杂质对高压套管的侵蚀,并能够保持高压套管内部密封部位的正压环境,避免外部水分进入,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热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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