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落式熔断器安装辅助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41188阅读:54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工工具,特别是涉及一种跌落式熔断器安装辅助工具。



背景技术:

跌落式熔断器是10kV配电线路分支线和配电变压器最常用的一种短路保护开关,它具有经济、操作方便、适应户外环境性强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10kV配电线路和配电变压器一次侧作为保护和进行设备投、切操作之用。随着客户对用电可靠性的要求逐渐提高,以及省市供电公司对县供电公司供电可靠性、停电次数的考核指标逐渐严厉,提高跌落开关熔丝的安装正确率,减少停电时间,是十分重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跌落式熔断器安装辅助工具,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安装正确率低、停电时间过长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跌落式熔断器安装辅助工具,包括:

电阻感应装置,所述电阻感应装置包括:电阻测试感应模块、数据显示模块、电源系统和测试线;所述电源系统与所述电阻测试感应模块相连接,为所述电阻测试感应模块提供电源;所述数据显示模块与所述电阻测试感应模块相连接,用于所述电阻测试感应模块输出数据的显示;使用时所述电阻测试感应模块的感应触头通过所述测试线与所述跌落式熔断器的两端的熔丝相连接;

压力感应装置,所述压力感应装置包括:压力感应模块、电源系统和测试线;所述电源系统与所述压力感应模块相连接,为所述电阻测试感应模块提供电源;使用时所述压力感应模块的感应触头通过所述测试线与所述跌落式熔断器的两端的熔丝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电源系统为蓄电池。

安装跌落式熔断器时,将电阻测试感应模块和压力感应模块的感应触头均与熔丝的两端相连接,调整熔丝紧固螺栓,因熔丝的的电阻及承受的压力随着熔丝紧固螺栓的紧固程度发生变化,当电阻感应装置的数据显示模块突然出现电阻大幅增大时,表示熔丝已经出现断股,熔丝已经达到安装效果,停止继续调整紧固螺栓,熔丝安装完成;或者当熔丝所承受的压力达到设定值时,压力感应模块指示灯全部亮时,停止继续调整紧固螺栓,熔丝安装完成。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提高了跌落式熔断器熔丝安装的准确性,避免了人工的重复安装,缩短停电时间,减少了客户投诉次数,提高了供电公司单次停电时间的考核指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压力感应模块、2熔丝紧固螺栓、3电阻测试感应模块、4数据显示模块、5蓄电池、6熔丝、7熔管、8蓄电池;

图中:双点划线内部分为跌落式熔断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须知,本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跌落式熔断器安装辅助工具,包括:

电阻感应装置,所述电阻感应装置包括:电阻测试感应模块3、数据显示模块4、电源系统和测试线;所述电源系统为所述电阻测试感应模块3提供电源;数据显示模块4与电阻测试感应模块3相连接,用于电阻测试感应模块3输出数据的显示;使用时电阻测试感应模块3的感应触头通过所述测试线与所述跌落式熔断器的两端的熔丝6相连接;所述电源系统为蓄电池5。

压力感应装置,所述压力感应装置包括:压力感应模块1、电源系统和测试线;所述电源系统为电阻测试感应模块1提供电源;使用时所述压力感应模块1的感应触头通过所述测试线与所述跌落式熔断器的两端的熔丝6相连接;所述电源系统为蓄电池8。

安装跌落式熔断器时,将电阻测试感应模块3和压力感应模块1的感应触头均与熔丝6的两端相连接,调整熔丝紧固螺栓2,因熔丝6的的电阻及承受的压力随着熔丝紧固螺栓2的紧固程度发生变化,当电阻感应装置的数据显示模块4突然出现电阻大幅增大时,表示熔丝已经出现断股,熔丝已经达到安装效果,停止继续调整紧固螺栓,熔丝6安装完成;或者当熔丝6所承受的压力达到设定值时,压力感应模块1指示灯全部亮时,停止继续调整紧固螺栓2,熔丝安装完成。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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