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快速组装的焊线式射频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51950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快速组装的焊线式射频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快速组装的焊线式射频连接器。



背景技术:

射频同轴连接器射频同轴连接器的命名方法型号命名射频同轴连接器的型号由主称代号和结构代号两部分组成,中间用短横线“-”隔开,主称代号射频连接器的主称代号采用国际上通用的主称代号,具体产品的不同结构形式的命名由详细规范作出具体规定,结构形式代号射频连接器的结构。

目前市场上的射频连接器一般通过焊接工艺成型,其组装速度较慢,由于组装较为繁琐从而增加了劳动成本,使得生产率较为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快速组装的焊线式射频连接器,解决了目前市场上的射频连接器生产效率低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快速组装的焊线式射频连接器,包括外壳、焊线端子、塑胶主体和同轴线,所述外壳包括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表面开设有限位孔,所述安装板下方的两侧分别固定连接有卡脚和连接器。

所述焊线端子包括本体,所述本体的两侧均开设有卡接槽,所述本体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卡块,所述焊线端子卡接在塑胶主体内,所述塑胶主体卡接在连接器内。

所述同轴线的一端焊接在卡块的内壁,所述同轴线铆接在连接器上。

优选的,所述卡块的形状为U形,且卡块的两侧与底部形成60-75度的夹角。

优选的,所述限位孔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限位孔呈轴对称设置在安装板的表面。

优选的,所述安装板的四角均为圆角结构。

优选的,所述卡脚为中空结构。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快速组装的焊线式射频连接器。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连接器、焊线端子、塑胶主体和同轴线,使得焊线端子通过卡接槽可以轻松与塑胶主体卡接,并且塑胶主体通过机械结构嵌入连接器内,只需要将同轴线焊接在卡块内,即可完成射频连接器的焊接,速度快,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外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焊线端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塑胶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同轴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壳、11安装板、12限位孔、13卡脚、14连接器、2焊线端子、 21本体、22卡接槽、23卡块、3塑胶主体、4同轴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快速组装的焊线式射频连接器,包括外壳1、焊线端子2、塑胶主体3和同轴线4,外壳1包括安装板11,安装板11的表面开设有限位孔12,限位孔12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限位孔12呈轴对称设置在安装板11的表面,安装板11的四角均为圆角结构,圆角结构保护性较强,避免误伤,安装板11下方的两侧分别固定连接有卡脚13和连接器14,卡脚13为中空结构。

焊线端子2包括本体21,本体21的两侧均开设有卡接槽22,本体2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卡块23,卡块23的形状为U形,且卡块23的两侧与底部形成60-75度的夹角,焊线端子2卡接在塑胶主体3内,塑胶主体3卡接在连接器14内。

同轴线4的一端焊接在卡块23的内壁,同轴线4铆接在连接器14上。

使用时,将焊线端子2压入塑胶主体3内,通过两个卡接槽22进行固定,再将塑胶主体3装入连接器14内,将同轴线4的一端焊接在卡块23的内壁,将同轴线4铆接在连接器14上完成安装。

综上可得,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连接器14、焊线端子2、塑胶主体3和同轴线4,使得焊线端子2通过卡接槽22可以轻松与塑胶主体3卡接,并且塑胶主体3通过机械结构嵌入连接器14内,只需要将同轴线4焊接在卡块23 内,即可完成射频连接器的焊接,速度快,效率高。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引用结构”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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