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阵列基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本体;
所述基板本体上设有墨水打印区;
所述墨水打印区中设有显示区;所述墨水打印区的边缘与所述显示区的边缘间隔设置;所述墨水打印区的边缘设有起始打印点和最终打印点;所述起始打印点和所述最终打印点间隔设置;
所述显示区与所述起始打印点的间距大于所述显示区与所述最终打印点的间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阵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墨水打印区的边缘与所述显示区的边缘平行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阵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墨水打印区的形状为矩形;所述显示区的形状为矩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阵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最终打印点位于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一侧边上,或位于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二侧边上,或位于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一侧边与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二侧边的连接处;
所述起始打印点位于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三侧边上,或位于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四侧边上,或位于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三侧边与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四侧边的连接处;
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一侧边以第一间距与所述显示区的第一侧边平行设置;
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二侧边以第二间距与所述显示区的第二侧边平行设置;
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三侧边以第三间距与所述显示区的第三侧边平行设置;
所述墨水打印区的第四侧边以第四间距与所述显示区的第四侧边平行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阵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距的取值范围为1至3毫米之间;所述第二间距的取值范围为1至3毫米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阵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距的取值范围为1.5至2毫米之间;所述第二间距的取值范围为1.5至2毫米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阵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间距的取值范围为3至8毫米之间;所述第四间距的取值范围为3至8毫米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阵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间距的取值范围为5至7毫米之间;所述第四间距的取值范围为5至7毫米之间。
9.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8任意一项所述的阵列基板。
10.一种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面板;
所述显示面板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8任意一项所述的阵列基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