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接触器电磁系统的改良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60190发布日期:2019-05-24 21:36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一种接触器电磁系统的改良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接触器技术领域,具体讲就是涉及一种接触器电磁系统的改良结构。



背景技术:

接触器是指利用线圈流过电流产生磁场,使触头闭合,实现有效的动力传递。常用的接触器由电磁系统(动铁心,静铁心,电磁线圈)、触头系统和灭弧装置组成。当接触器的电磁线圈通电后,会产生很强的磁场,使静铁心产生电磁吸力吸引动铁心,并带动触头动作,触头闭合;当线圈断电时,电磁吸力消失,动铁心在释放弹簧的作用下释放,触头复原,触头断开。

螺管式电磁铁常用于直流操作的电磁接触器,但由于直流电磁接触器衔铁和磁轭之间会产生横向吸力,所以衔铁和磁轭之间在横向方向必须有非磁性零件进行阻隔,否则会造成电磁铁无法在轴向方向正常闭合。现有技术中横向增设非磁性零件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在线圈骨架上紧贴骨架内壁沿轴向向上设置一圈薄壁,另一种为单独设计一个非磁性导环固定在线圈骨架和磁轭盖之间,在其上设置和前一种方案同样的薄壁。但是这两种结构磁轭盖孔口壁和衔铁之间的间隙很小,导致非磁性的薄壁结构不能大于0.5mm,而考虑导需要较好的耐磨性,非磁性材料通常选择热塑材料,而热塑材料在成型时对于不大于0.5mm的尺寸容易造成缺料,使得现有的薄壁结构存在着无法有效阻隔衔铁和磁轭之间产生的横向吸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的直流电磁接触器衔铁和磁轭之间产生横向吸力增设横向薄壁结构难以有效阻隔衔铁和磁轭之间产生的横向吸力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接触器电磁系统的改良结构,不受现有磁轭盖孔口壁和衔铁之间间隙空间的限制,减小了装配难度,降低了制作成本,同时提高了阻隔效果。

技术方案

为了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设计的一种接触器电磁系统的改良结构,它包括磁轭,所述磁轭内腔中装有线圈组件,所述磁轭的口部用磁轭盖封装,所述磁轭盖上设有孔一,所述磁轭盖的内侧面设置有朝向磁轭内腔方向的凸缘,其特征在于:所述磁轭盖的外侧面与凸缘相反的方向装有导环,衔铁依次穿过所述导环上的孔二和磁轭盖上的孔一伸入所述线圈组件的腔孔中并能沿磁轭的轴向运动。

进一步,所述线圈组件包括线圈骨架,绕组装在所述线圈骨架上。

进一步,所述导环上的孔二和所述线圈组件的腔孔相对应。

进一步,所述导环上的孔二和所述线圈组件的腔孔的中心轴线重叠。

进一步,所述导环上的孔二的孔径比所述磁轭盖上孔一的孔径小。

进一步,所述线圈骨架上设有安装杆,所述安装杆穿过所述磁轭盖,所述导环固定装在所述安装杆上。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接触器电磁系统的改良结构,不受现有磁轭盖孔口壁和衔铁之间间隙空间的限制,减小了装配难度,降低了制作成本,同时提高了阻隔效果。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分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如附图1和2所示,一种接触器电磁系统的改良结构,它包括磁轭1,所述磁轭1的口部用磁轭盖3封装,所述磁轭1内腔中装有线圈组件2,所述线圈组件2包括线圈骨架202,绕组203装在所述线圈骨架202上。所述线圈骨架202上设有安装杆202a,所述安装杆202a穿过磁轭盖3,非磁性材料制成的导环4固定装在所述安装杆202a上。

所述磁轭盖3上设有孔一301,所述磁轭盖3的内侧面设置有朝向磁轭1内腔方向的凸缘302,其中,所述磁轭盖3的外侧面与凸缘302相反的方向装有导环4,所述导环4上的孔二401和所述线圈组件2的腔孔201相对应,本实施例中优选地,所述导环4上的孔二401和所述线圈组件2的腔孔201的中心轴线重叠。

衔铁5依次穿过所述导环4上的孔二401和磁轭盖3上的孔一301伸入所述线圈组件2的腔孔201中并能沿磁轭1的轴向运动。

所述导环4上的孔二401的孔径比所述磁轭盖3上孔一301的孔径小。

本实施例中由于空气的磁阻很大,所以只要保证衔铁与磁轭盖上孔的间隙不变,就可以阻隔磁力。本实施例中由于所述导环4上的孔二401的孔径比所述磁轭盖3上孔一301的孔径小。能够有效保证间隙阻隔磁力。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数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顺时针”、“逆时针”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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