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逆充电逆变电源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82704阅读:29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逆充电逆变电源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逆变电源控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逆充电逆变电源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把直流电逆变成交流电的电路称为逆变电路。在特定场合下,同一套晶闸管变流电路既可作整流,又能作逆变。变流器工作在逆变状态时,如果把变流器的交流侧接到交流电源上,把直流电逆变为同频率的交流电反送到电网去,叫有源逆变。如果变流器的交流侧不与电网联接,而直接接到负载,即把直流电逆变为某一频率或可调频率的交流电供给负载,则叫无源逆变。交流变频调速就是利用这一原理工作的。有源逆变除用于直流可逆调速系统外,还用于交流饶线转子异步电动机的串级调速和高压直流输电等方面。传统的可逆充电逆变电源控制装置大多采用对峰值电流和平均电流的计算来进行控制,因此结构复杂、工作效率较低。

有鉴于此,现需要一种结构简单、工作效率高的逆变电源控制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逆充电逆变电源控制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逆充电逆变电源控制装置,包括依次相互连接的单相可逆桥式整流器、双向双半桥DCDC变换器、控制单元,所述单相可逆桥式整流器通过导线与用电设备、电网电性连接,所述双向双半桥DCDC变换器通过导线与蓄电池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单元通过导线与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控制单元包括RS触发器,所述RS触发器的S端与时钟发生器的输出端电性连接,所述RS触发器的R端与功率管连通,所述RS触发器的Q端与电容电性连接,所述电容还与积分器、第二功率管并联,所述RS触发器的q端与电容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控制单元中设有熔断保护器。

优选的,所述单相可逆桥式整流器与用电设备、电网之间均设有开关。

优选的,所述单相可逆桥式整流器的接受端串联有电压误差放大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可逆充电逆变电源控制装置,通过采用半桥变换器相较于全桥变换器元器件将减少一半,通过设置带有RS触发器、时钟发生器、积分器的控制单元,通过积分器和时钟发生器就可实现充电逆变控制,相较于传统的逆变电源控制装置,本实用新型可有效减少计算器的使用,使系统的控制成本得以降低,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连接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控制单元电路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控制单元结构连接框图。

图中:1单相可逆桥式整流器、2双向双半桥DCDC变换器、3控制单元、4用电设备、5电网、6蓄电池、7电池管理系统BMS、8 RS触发器、9时钟发生器、10功率管、11电容、12积分器、13第二功率管、14熔断保护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可逆充电逆变电源控制装置,包括依次相互连接的单相可逆桥式整流器1、双向双半桥DCDC变换器2、控制单元3,所述单相可逆桥式整流器1通过导线与用电设备4、电网5电性连接,所述双向双半桥DCDC变换器2通过导线与蓄电池6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单元3通过导线与电池管理系统BMS 7电性连接。

具体的,所述控制单元3包括RS触发器8,所述RS触发器8的S端与时钟发生器9的输出端电性连接,所述RS触发器8的R端与功率管10连通,所述RS触发器8的Q端与电容11电性连接,所述电容11还与积分器12、第二功率管13并联,所述RS触发器8的q端与电容11电性连接。

具体的,所述控制单元3中设有熔断保护器14,起到保护电路的作用。

具体的,所述单相可逆桥式整流器1与用电设备4、电网5之间均设有开关,便于控制。

具体的,所述单相可逆桥式整流器1的接收端串联有电压误差放大器,放大电压误差信号,减小工作误差。

工作原理:工作时时钟发生器9会向RS触发器8的S端输入固定频率的时钟脉冲,RS触发器8的Q端会输出低电平,控制功率管10导通,同时电容11两端的开关断开,积分器12开始输入信号积分,当积分值达到参考信号时,RS触发器8复位,同时RS触发器8的 Q端输出高电平,控制功率管10关断,积分器12复位,准备下一周期的工作。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