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05172发布日期:2019-02-19 18:18阅读:146来源:国知局
终端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公开涉及电子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便携式电子设备(以下简称电子设备)上集成的功能越来越多,例如,可以通过便携式电子设备播放音视频、玩游戏、阅读电子书、浏览网页、线路导航等,相应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的耗电也越来越快,因此需要经常对便携式电子设备进行充电。

现有技术中,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对电子设备进行充电,然而,现有的充电设备(例如,充电器、无线充电座、移动电源等)通常仅用于充电,功能较为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一种终端设备,以解决现有充电设备功能较为单一的问题。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包括:电源模块、处理器、用于对电子设备进行无线充电的无线充电模块、通信模块和触控显示屏,其中,所述处理器分别与所述触控显示屏和所述通信模块连接,所述电源模块分别与所述无线充电模块和所述处理器连接,所述终端设备的无线充电区域和所述触控显示屏位于同一面。

可选的,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玻璃盖板,所述无线充电区域位于所述玻璃盖板的第一区域下方,所述触控显示屏位于所述玻璃盖板的第二区域下方。

可选的,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用于支撑所述电子设备的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设于所述无线充电区域。

可选的,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包括转动部和驱动部,所述无线充电区域设有第一开口,所述第一支架包括伸出所述第一开口的支撑部和位于所述第一开口内的配合部,所述配合部与所述转动部相配合,所述驱动部驱动所述转动部转动,以驱动所述第一支架移动。

可选的,所述转动部为齿轮,所述驱动部为电机,所述齿轮与所述电机的传动轴套接。

可选的,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电机控制芯片,与所述电机连接;

其中,所述电机控制芯片在检测到所述电子设备的接收线圈与所述无线充电模块的发射线圈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设值的情况下,向所述电机发送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电机转动直至所述接收线圈与所述发射线圈对准。

可选的,所述终端设备中与所述触控显示屏所在的面相背离的面上,设有用于支撑所述终端设备的第二支架。

可选的,所述通信模块为用于与所述电子设备建立通信连接的模块,所述触控显示屏为用于显示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界面的显示屏。

可选的,所述通信模块包括蓝牙模块和/或WIFI模块。

可选的,所述无线充电模块包括充电控制模块和发射线圈,所述充电控制模块一端和所述电源模块连接,另一端和所述发射线圈连接。

可选的,所述终端设备为音视频播放设备。

本公开实施例中,终端设备包括电源模块、处理器、用于对电子设备进行无线充电的无线充电模块、通信模块和触控显示屏,其中,所述处理器分别与所述触控显示屏和所述通信模块连接,所述电源模块分别与所述无线充电模块和所述处理器连接,所述终端设备的无线充电区域和所述触控显示屏位于同一面。由于终端设备除了无线充电模块之外,还包括处理器、通信模块和触控显示屏,使得终端设备在为电子设备进行无线充电的同时还可以进行数据显示并可与外部进行交互,解决了解决现有充电设备功能较为单一的问题。此外,无线充电区域和触控显示屏位于终端设备的同一面,使得用户在为电子设备充电的同时还可以较为便捷的操作或查看触控显示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公开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公开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电路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第一支架和驱动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公开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公开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公开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公开保护的范围。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一种终端设备。参见图1和图2,图1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电路结构示意图。

如图1和图2所示,终端设备1包括:触控显示屏10、电源模块11、处理器12、用于对电子设备进行无线充电的无线充电模块13和通信模块14,其中,所述处理器12分别与所述触控显示屏10和所述通信模块14连接,所述电源模块11分别与所述无线充电模块13和所述处理器12连接,所述终端设备1的无线充电区域20和所述触控显示屏10位于同一面。

本公开实施例中,电源模块11用于为处理器12和无线充电模块13供电。处理器12分别与触控显示屏10和通信模块14连接,可以用于控制触控显示屏10显示通过通信模块14传输的数据,也可以控制触控显示屏10显示终端设备1自身的数据。

上述通信模块14可以是有线通信模块,例如,USB(Universal Serial Bus,通用串行总线)接口、C类型(即Type-C)接口等,也可以是无线通信模块,例如,蓝牙模块、WIFI模块、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近场通信)模块等。本公开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可以通过通信模块14与外部设备建立通信连接(例如,上述电子设备),以和外部设备之间传输数据。

上述触控显示屏可以显示终端设备1相关信息(例如,状态信息、时间信息、应用界面信息等),也可以显示充电相关信息(如充电电流、充电功率、充电时间等),还可以显示上述电子设备的显示界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定。

上述无线充电模块13的发射线圈(图中未示出)可以设于无线充电区域20下方,从而在电子设备的接收线圈放置于无线充电区域20上的情况下,终端设备1可以通过无线充电模块13对该电子设备进行无线充电。

上述终端设备1的无线充电区域20和触控显示屏10位于同一面,如图1所示,从而在电子设备放置于无线充电区域20充电的过程中,用户还可以较为便捷的操作并查看触控显示屏10。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包括电源模块、处理器、用于对电子设备进行无线充电的无线充电模块、通信模块和触控显示屏,其中,所述处理器分别与所述触控显示屏和所述通信模块连接,所述电源模块分别与所述无线充电模块和所述处理器连接,所述终端设备的无线充电区域和所述触控显示屏位于同一面。终端设备除了无线充电模块之外,还包括处理器、通信模块和触控显示屏,使得终端设备在为电子设备进行无线充电的同时还可以进行数据显示并可与外部进行交互,解决了解决现有充电设备功能较为单一的问题。此外,无线充电区域和触控显示屏位于终端设备的同一面,使得用户在为电子设备充电的同时还可以较为便捷的操作或查看触控显示屏。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通信模块为用于与所述电子设备建立通信连接的模块,所述触控显示屏为用于显示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界面的显示屏。

在本实施例中,通信模块14用于与所述电子设备建立通信连接,从而可以将电子设备的显示界面传输给终端设备1,并通过终端设备1的触控显示屏10进行显示,方便用户直接通过触控显示屏10查看电子设备中的显示界面。

可以理解的是,在通过终端设备1的触控显示屏10显示电子设备的显示界面的过程中,电子设备的屏幕可以保存处于显示状态,也可以处于熄灭状态,以节省电子设备的耗电。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和电子设备之间可以通过投屏的方式将电子设备的显示界面显示在触控显示屏10上。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通信模块包括蓝牙模块和/或WIFI模块。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施例中,通信模块14除了可以用于与所述电子设备建立通信连接,还可以用于与其他外部设备进行通信连接。触控显示屏10除了可以用于显示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界面,还可以用于显示除电子设备的显示界面之外的内容,例如,充电相关信息。

本公开实施例中,由于触控显示屏可以显示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界面,从而在为电子设备进行无线充电的过程中可通过终端设备的触控显示屏显示电子设备的显示界面,增加了电子设备与终端设备(即充电设备)之间的交互。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终端设备1还包括玻璃盖板,所述无线充电区域20位于所述玻璃盖板的第一区域下方,所述触控显示屏10位于所述玻璃盖板的第二区域下方。

本公开实施例中,无线充电区域和触控显示屏处于同一玻璃盖板下方,可以在提高无线充电区域和触控显示屏间的一体性的同时,不影响电磁波传导。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终端设备1还包括用于支撑所述电子设备的第一支架31,所述第一支架31设于所述无线充电区域20。

实际情况中,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第一支架31所处的位置,例如,可以在无线充电区域20的至少一个边缘区域设置第一支架31。

上述第一支架31可以与无线充电区域20固定连接,也可以是活动连接,例如,第一支架31可以相对于所述无线充电区域20沿第一箭头41所指示方向移动(如,在无线充电区域的侧边设置导轨,第一支架设有与所述导轨配合的移动部,以使得所述第一支架可以沿所述导轨移动)。

本公开实施例通过设置用于支撑所述电子设备的第一支架31,从而在所述终端设备处于竖立状态的情况下,仍可以较为方便的固定电子设备进行充电。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终端设备还可以包括固定结构,用于在开始为电子设备充电后固定电子设备,以提高充电的稳定性。

在一些实施例中,参见图3,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包括转动部313和驱动部(图中未示出),所述无线充电区域20设有第一开口(如图3中虚线部分所示),所述第一支架31包括伸出所述第一开口的支撑部311和位于所述第一开口内的配合部312,所述配合部与所述转动部313相配合,所述驱动部驱动所述转动部313转动,以驱动所述第一支架31移动。

本公开实施例中,第一开口的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设置。在一些实施例中,支撑部311可以覆盖第一开口,以避免第一开口的部分裸露在外面。此外,支撑部311和配合部312的连接处的横截面积可以小于第一开口的横截面积,使得第一支架31可以移动。

本公开实施例中,无线充电模块的发射线圈131可以位于无线充电区域20下方,且位于电路板132上方,可以在检测到所述电子设备的接收线圈靠近所述无线充电模块的发射线圈(例如,所述电子设备的接收线圈与所述无线充电模块的发射线圈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设值)的情况下,可以控制驱动部驱动所述转动部313转动,从而可以带动配合部312移动,进而实现第一支架31的移动。

本公开实施例通过驱动组件可以自动控制第一支架移动,无需用户手动调节电子设备的接收线圈的位置,提高了无线充电的便捷性。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转动部313为齿轮,所述驱动部为电机,所述齿轮与所述电机的传动轴套接。

本公开实施例中,可以在检测到所述电子设备的接收线圈靠近所述无线充电模块的发射线圈的情况下,可以控制电机转动,以带动齿轮转动,配合部312与齿轮咬合,可以跟随齿轮移动,进而实现第一支架31的移动,例如,可以沿第二箭头42所指示的方向移动。

本公开实施例中以齿轮作为转动部,以电机作为驱动部,结构较为简单,可以减少驱动组件所占用的空间。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终端设备1还包括电机控制芯片,与所述电机连接;

其中,所述电机控制芯片在检测到所述电子设备的接收线圈与所述无线充电模块的发射线圈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设值的情况下,向所述电机发送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电机转动直至所述接收线圈与所述发射线圈对准。

本公开实施例中,电机控制芯片可以是上述处理器12,也可以是额外设置的控制器。上述预设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例如,可以是10mm、15mm等。

具体的,电机控制芯片可以在检测到电子设备的接收线圈与所述无线充电模块的发射线圈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设值的情况下,也即存在电子设备需要充电的情况下,向电机发送控制指令,电机基于控制指令进行转动,以移动第一支架,可以在检测到所述接收线圈与所述发射线圈对准的情况下,控制停止电机转动,以使得第一支架停止移动。

可选的,可以通过设置位置传感器分别检测接收线圈和发射线圈的位置,以判断接收线圈与所述发射线圈是否对准;也可以是设置电容检测装置,通过电容检测装置获取接收线圈的位置,并在所确定的位置与预设位置之间的差值小于阈值的情况下确定接收线圈和发射线圈对准。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于检测所述接收线圈与所述发射线圈是否对准的方式不做限定。

本公开实施例通过电机控制芯片在检测到所述电子设备的接收线圈与所述无线充电模块的发射线圈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设值的情况下,向所述电机发送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电机转动直至所述接收线圈与所述发射线圈对准,可以使得第一支架的移动控制更为准确。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终端设备1中与所述触控显示屏所在的面相背离的面上,设有用于支撑所述终端设备的第二支架32。

本公开实施例中,通过设置用于支撑所述终端设备1的第二支架32,使得所述终端设备可以较为稳定的置于放置平面上。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支架32与所述终端设备1的后壳之间可以是铰接,使得第二支架32可相对于所述终端设备1的后壳转动,以调整第二支架相对于终端设备1的后壳的角度,进一步可以调整终端设备1相对于放置平面的角度。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无线充电模块31包括充电控制模块和发射线圈,所述充电控制模块一端和所述电源模块连接,另一端和所述发射线圈连接。

本公开实施例中,上述充电控制模块可以是上述处理器12,也可以是额外设置的控制器。具体的,充电控制模块可以在检测到发射线圈的充电范围内(例如,与发射线圈距离小于10mm的范围)存在电子设备的接收线圈的情况下,控制发射线圈为电子设备进行充电,例如,可以控制充电电流大小、充电电压大小、充电功率大小等中的一项或多项,并可以在电子设备充满电的情况下控制发射线圈停止为电子设备进行充电。本公开实施例通过充电控制模块控制无线充电过程,可以使得无线充电控制更为准确。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终端设备为音视频播放设备。

本公开实施例中,上述终端设备可以为音视频播放设备,例如,音响设备。

本公开实施例通过在音视频播放设备上集成无线充电功能,解决了充电设备功能较为单一的问题,此外,无线充电区域和触控显示屏位于终端设备的同一面,使得用户在为电子设备充电的同时还可以较为便捷的操作或查看触控显示屏。

以上所述,仅为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公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公开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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