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在液晶面板上新型的烧录接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91005阅读:83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在液晶面板上新型的烧录接口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在液晶面板上新型的烧录接口。



背景技术:

现在业界显示器面板(Panel)PCB板上,用来烧录面板软体数据的6pin信号接口一般是用插件或者贴件器件。

用插件或者贴件作为Panel电路板上作为烧录软体数据的信号接口(6pin接口)有如下两点不足之处:

1)使PCB电路板子整体厚度变大,从而造成显示器机构做的比较厚。正常情况贴件接口的高度比插件接口薄,但即使是贴件式的信号接口也比Panel PCB上的贴片电阻元件的厚度要厚。

2)费用相对较高:

A.器件成本高,用在Panel上的烧录软体数据的信号接口的材质和工艺相对要求比较严格,所以接口器件的价格比电阻这样的普通小元件昂贵。

B.组装成本高,厂内在给PCB板进行SMT贴片时候需要再给这颗接口器件进行贴件或者插件组装,增加工时人力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在液晶面板上新型的烧录接口,该接口相比于传统的6pin插件或者贴件烧录接口,大大降低了接口设计和材料成本以及人工组装成本。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在液晶面板上新型的烧录接口,包括一显示器面板PCB板,在所述显示器面板PCB板边缘制作6pin金手指,该6pin金手指与所述显示器面板PCB板上的I2C总线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6pin金手指是在显示器面板PCB板边缘顶部所覆的6个有间隔的铜层。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铜层为长方形,且铜层之间间隔为0.45mm。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显示器面板PCB板边缘位于6pin金手指的两旁各留有开口,以便于与所述6pin金手指相配合的卡槽插入。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6pin新型烧录接口,是在Panel PCB上直接Layout出6pin 裸铜pin针,只需在烧录用的传输线材的衔接端口上做成与这6pin针脚相匹配相咬合的卡槽,因其PCB厚度只有1mm,所以卡槽内径在1.1mm左右,从而可以把卡槽机构也做薄到4.5mm的总厚度;由此降低接口设计和材料成本以及人工组装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方案可以拓展在显示器主板上的DVI,VGA,HDMI,DP等接口的运用上,如果这些接口也在PCB Layout上做成pin针式的接口,有利于将显示器做的更薄更美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接口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6pin金手指与I2C总线的一种连接实例。

图中:1-PCB板,2-6pin金手指,3-开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具体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在液晶面板上新型的烧录接口,包括一显示器面板PCB板,在所述显示器面板PCB板边缘制作6pin金手指,该6pin金手指与所述显示器面板PCB板上的I2C总线连接。

所述6pin金手指是在显示器面板PCB板边缘顶部所覆的6个有间隔的铜层。所述铜层为长方形,且铜层之间间隔为0.45mm。

所述显示器面板PCB板1边缘位于6pin金手指2的两旁各留有开口3,以便于与所述6pin金手指相配合的卡槽插入。

以下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例。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款用在Panel上软体烧录的新型信号接口(6pin 金手指),它与Panel的PCB线路上的I2C总线连接,其作用是通过线材连接软体烧录治具和Panel PCB板上的EEPROM 等存储芯片从而烧录软体数据至EEPROM 等存储芯片中,其具有以下特征:

Panel PCB上不再使用传统的6pin插件或者贴件烧录接口,而是在PCB板边缘制作成6pin金手指,如图1所示。

所述新型的6pin 接口,是在制PCB Layout 时候直接在Top的电气层上做成6个铜层裸露的引脚,pin脚长度3.1mm,pin脚宽度0.8mm,pin脚间距0.45mm,6pin 接口占用layout尺寸为12mm(长)*5.6mm(宽)

PCB Layout上的这6pin金手指接口,第1pin~6pin的定义分别是:3.3V /5V电源,SCL(时钟信号),SDA(数据信号),NC(悬空),WP(写保护),GND。该6pin与Panel PCB的I2C总线回路连接线路如图2。

为了与所述新型接口pin脚设计对应,那么它的数据传输线材的这一端衔接头必须制成能够咬合PCB板上这6pin 金手指的卡槽;信号的线序按附图2的6pin接口接线方式连接,制好的卡槽插入到PCB端的该6pin针脚上后,线材另外一端与烧录治具连接后,就可以进行烧录软体数据。

没用到此端口的时候,拔除线材,PCB端的厚度不受任何影响。

以上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作的改变,所产生的功能作用未超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时,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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