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自行车控制器散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87290发布日期:2018-10-16 21:12阅读:71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控制器散热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动自行车控制器散热装置。



背景技术:

使用电能为驱动力的电动自行车因为其造型轻便、不会造成尾气污染而被广泛使用。由于依靠电力制动,电动自行车控制器的大功率化发展一直受到散热问题的限制,由于控制器安装在安装盒内,与流动空气之间的接触面积较小,热量散发较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电动自行车控制器散热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动自行车控制器散热装置,包括水平设置的导热铜片,所述导热铜片的顶端固定安装有多根竖直设置的导热铜柱,多根导热铜柱的顶端之间固定安装有竖直设置的散热铜板,导热铜片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竖直设置的固定板,导热铜片远离固定板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调节箱,调节箱内转动安装有两根水平设置的螺纹杆,螺纹杆的外侧固定安装有从动齿轮,调节箱远离固定板的一侧开设有安装孔,安装孔内转动安装有转动杆,转动杆的一端延伸至调节箱的内部,且转动杆的一端转动安装有主动齿轮,主动齿轮位于两个从动齿轮之间,且主动齿轮与从动齿轮相啮合,调节箱内设有竖直设置的移动板,移动板上开设有两个螺纹孔,两根螺纹杆均通过螺纹孔贯穿移动板,移动板靠近固定板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水平设置的滑动杆,滑动杆的一端延伸至调节箱的外部,且滑动杆的一端固定安装有竖直设置的移动夹持板。

优选的,所述滑动杆共有两根,且调节箱靠近调节箱的一侧开设有两个滑动孔,两根滑动杆分别通过两个滑动孔延伸至调节箱的外部。

优选的,所述散热铜板上开设有多个通孔,且通孔在散热铜板上呈矩形阵列分布。

优选的,所述转动杆远离主动齿轮的一端延伸至调节箱的外部,且转动杆远离主动齿轮的一端固定安装有转动轮。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与移动夹持板相靠近的一侧均固定安装有橡胶垫。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导热铜片、导热铜柱和散热铜板的配合将控制器安装盒上的热量加速散发掉,防止高温工作加速控制器元器件的老化,通过固定板、调节箱、螺纹杆、从动齿轮、主动齿轮、转动杆、转动轮、移动板、滑动杆和移动夹持板的传动配合使得移动板与固定板之间的间距可手动调节,从而安装在不同尺寸的控制器安装盒上,本实用新型结构巧妙,使用方便,能够加速控制器产生的热量的散发,且可安装在不同尺寸的控制器安装盒的外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动自行车控制器散热装置的主视角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动自行车控制器散热装置的主视图。

图中:1导热铜片、2导热铜柱、3散热铜板、4固定板、5调节箱、6螺纹杆、7从动齿轮、8主动齿轮、9转动杆、10转动轮、11移动板、12滑动杆、13移动夹持板、14橡胶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电动自行车控制器散热装置,包括水平设置的导热铜片1,导热铜片1的顶端固定安装有多根竖直设置的导热铜柱2,多根导热铜柱2的顶端之间固定安装有竖直设置的散热铜板3,导热铜片1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竖直设置的固定板4,导热铜片1远离固定板4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调节箱5,调节箱5内转动安装有两根水平设置的螺纹杆6,螺纹杆6的外侧固定安装有从动齿轮7,调节箱5远离固定板4的一侧开设有安装孔,安装孔内转动安装有转动杆9,转动杆9的一端延伸至调节箱5的内部,且转动杆9的一端转动安装有主动齿轮8,主动齿轮8位于两个从动齿轮7之间,且主动齿轮8与从动齿轮7相啮合,调节箱5内设有竖直设置的移动板11,移动板11上开设有两个螺纹孔,两根螺纹杆6均通过螺纹孔贯穿移动板11,移动板11靠近固定板4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水平设置的滑动杆12,滑动杆12的一端延伸至调节箱5的外部,且滑动杆12的一端固定安装有竖直设置的移动夹持板13。

本实施例中,将导热铜片1紧贴控制器安装盒的顶端,使得固定板4与移动夹持板13分别位于控制器安装盒的两侧,通过转动轮10转动主动齿轮8,由于主动齿轮8与两个从动齿轮7均啮合,从而带动两根螺纹杆6同步转动,由于螺纹杆6与移动板11螺纹俩接,从而驱动移动板11向左移动,进而通过滑动杆12推动移动夹持板13向左移动,从而将控制器安装盒夹紧,使得导热铜片1固定安装在控制器安装盒上,控制器安装盒上产生的热量经过导热铜片1和导热铜柱2传导至散热铜板3,当电动车运动时,流动的空气吹过散热铜板3,从而带走散热铜板3上的热量,加速控制器的散热,此散热装置可固定安装在不同尺寸的控制器安装盒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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