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显示模组,以及位于所述显示模组背面的摄像头,所述显示模组上相对所述摄像头的部位设置有透光结构,所述显示模组还包括非透光结构,所述透光结构包括第一显示层、第一触控层、第一偏光层,所述非透光结构包括保护层、缓冲层、第二显示层、第二触控层、第二偏光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层、所述第二显示层包括基材,以及设置在所述基材上的多个电子器件、多条第一金属信号线,所述第一显示层中电子器件、第一金属信号线的密度分别小于所述第二显示层中电子器件、第一金属信号线的密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控层以及所述第二触控层包括多条第二金属信号线,所述第一触控层中第二金属信号线的密度小于所述第二触控层中第二金属信号线的密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支撑所述显示模组的支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与所述摄像头的台阶面之间设置有缓冲结构,所述缓冲结构为泡棉缓冲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4或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上设置有透光结构的部位面积大于所述摄像头的投影面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覆盖在所述显示模组上的透明盖板,所述透明盖板与所述显示模组之间设置有贴合胶。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4或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偏光层、第二偏光层包括偏光片,所述缓冲层为泡棉缓冲层,所述保护层由为铜箔保护层。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层中基材包括透光基材,所述第一金属信号线和/或所述第二金属信号线可以包括透明金属信号线,所述多个电子器件至少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薄膜晶体管、像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