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98357阅读:408来源:国知局
一种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属于机械加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阶段,铝合金装甲板的抗弹性指标依据为GJB1531-1992规定,采用53式7.62mm口径穿甲燃烧弹(覆铜钢壳)在100m射击距离内分别与厚度为20mm、25mm、35mm铝合金装甲板进行射击试验,5发有效弹射击试验结果均为不击穿。

在对厚度为35mm7A52铝合金装甲板采用53式7.62mm口径穿甲燃烧弹(覆铜钢壳)进行100m实弹射击试验时发现:弹头进入铝合金装甲板的形式为嵌入式,且嵌入深度最深达板厚的1/2。如何进一步提高铝合金装甲板的防弹性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孜孜以求的目标,因为这涉及到在战场上如何最大限度的保障战士的生命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如何进一步提高铝合金装甲板防弹性能的问题,提出一种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包括:中间层、覆盖层和内层;中间层为菱形网状筋结构板材,覆盖层为一面开有与中间层大小、深度相匹配的凹型腔的板材,内层为与覆盖层大小、厚度一致的板材;将中间层置于覆盖层凹型腔内后与内层压合而成。

一种制造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中间层用退火状态的整体轧制钢板热冲压成型为菱形立体结构,即其芯部为6×6菱形立体构造,成型后,冷却喷砂后整体热处理达到GJB3166-1998规定的抗弹性能要求,中间层表面积尺寸视实际需要与覆盖层凹型腔一致;

2、覆盖层板材材料为整体轧制铝合金装甲板,视实际需求机械加工成表面积尺寸、深度与中间层板材表面积尺寸、厚度匹配的凹型腔,使中间层能够完整置于其内;

3、内层板材材料为整体轧制铝合金装甲板,加工其表面积尺寸与覆盖层板材一致;

4、加热覆盖层板材和内层板材至200℃;

5、将中间层板材装入加热好的覆盖层内;

6、将内层板材与装配好的覆盖层叠放在成型模具内压合;

7、校正经步骤6压合好的板材即得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一种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对比已有技术,能够有效提高现有铝合金装甲板的防弹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中间层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覆盖层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对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进行说明,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3所示,一种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包括中间层、覆盖层和内层;如图1所示中间层为菱形网状筋结构板材,如图2所示覆盖层为一面开有与中间层大小、深度相匹配的凹型腔的板材,内层为与覆盖层大小、厚度一致的板材;将中间层置于覆盖层凹型腔内后与内层压合而成,此时中间层作为覆盖层与内层之间的中间夹层存在。

本实施例中,中间层采用的是型号为32Mn2Si2A的轧制钢板,菱形结构大小为6mm×6mm,覆盖层和内层采用的都是型号为7A52的铝合金装甲板。

实施例2

一种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的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中间层用整体轧制钢板(本实施例中采用型号32Mn2Si2A)在退火状态进行冲压成型为菱形立体结构,本实施例中菱形立体结构的规格为6mm×6mm,如图1所示,该中间层也称为6×6菱形网状筋;成型后整体热处理达到GJB3166-1998规定的抗弹性能要求,中间层表面积尺寸视实际需要与覆盖层凹型腔一致;

2、覆盖层板材材料为铝合金装甲板(本实施例中采用型号7A52),如图2所示,依据实际需求机械加工成6mm~8mm凹型腔;

3、内层板材材料为整体铝合金装甲板(本实施例中采用型号7A52),加工其表面积尺寸与覆盖层板材一致;

4、加热覆盖层板材和内层板材至200℃;

5、将中间层板材装入加热好的覆盖层内;

6、如图3所示,将内层板材与装配好的覆盖层叠放在成型模具内压合;

7、校正经步骤6压合好的板材即得铝合金复合夹层装甲板。

本发明方法,对比已有技术,能够有效提高铝合金装甲板的防弹性;这是因为从动力学角度分析,覆盖层铝合金装甲板的塑性变形能够抵消子弹的部分动能,经中间层的实体抗弹和孔的夹弹,使其在现有板材基础上提高防弹效果。

为了说明本发明的内容及实施方式,本说明书给出了具体实施例。在实施例中引入细节的目的不是限制权利要求书的范围,而是帮助理解本发明所述方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及其所附权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围内,对最佳实施例步骤的各种修改、变化或替换都是可能的。因此,本发明不应局限于最佳实施例及附图所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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