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AB胶膜,包括依次接触的离型层、高粘层、基材层、第一低粘层、第二低粘层和剥离层;
所述第一低粘层厚度为10~100μm;所述第二低粘层厚度为10~100μ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AB胶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低粘层和第二低粘层中至少有一层为抗静电低粘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AB胶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低粘层为非抗静电低粘层,所述第二低粘层为抗静电低粘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AB胶膜,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粘层为丙烯酸树脂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AB胶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层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层、聚乙烯层、聚丙烯层、双向拉伸聚酯膜层或双向拉伸聚丙烯膜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AB胶膜,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粘层的厚度为20~100μ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AB胶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层的厚度为10~100μ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AB胶膜,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型层的厚度为20~100μ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AB胶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剥离层的厚度为20~100μm。
10.一种钢化玻璃保护膜,包括依次接触的钢化玻璃层、高粘层、基材层、第一低粘层、第二低粘层和剥离层;
所述第一低粘层厚度为10~100μm;所述第二低粘层厚度为10~100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