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油核桃绿枝嫁接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07375阅读:64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植物嫁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油核桃绿枝嫁接方法。



背景技术:

嫁接方法是利用植物受伤后具有愈伤的机能来进行的。嫁接时,使两个伤面的形成层靠近并扎紧在一起,结果因细胞增生,彼此愈合成为维管组织连接在一起的一个整体。传统的嫁接方法,采用的树枝普遍都是未出芽的枝条,而且在嫁接过程中,成活率不高的同时生长速度还很缓慢,效果极其不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嫁接后具有早熟、抗病强、果实丰硕、含油量高的油核桃绿枝嫁接方法。

一种油核桃绿枝嫁接方法,其具体步骤为:

一.砧木的选择与处理:在每年的3月中旬至4月下旬,气温升至15~18℃时,用本地高山野生核桃,要求树体健壮、嫁接部位光滑、接口粗度3~10厘米的绿枝;

二.嫁接方法采用方块形芽接,操作要求如下:

1.砧木处理去掉过密、多余的枝条,把树形整出来;选留粗度在1厘米以上的枝条,在距地5—10厘米的范围内(使树形紧凑)选出嫁穗位;

2.取芽选与砧木粗度相近、发育成熟、饱满的接穗上的芽子做接芽,取芽时上方距芽体1厘米左右时横切回原下刀方向,然后在撕开的一侧断口处用力向另一侧推芽体,使芽片木质部与韧皮部分离,要保证生长点全部取下,最后用手撕下芽片。

3.嫁接在需嫁接的砧木上,选一位置、方向合适、光滑的部位,按芽片的大小横切一刀,然后竖切,长度要超过芽长度2倍左右,有利于放水,再横切一刀,撕下韧皮部,取下的部分大于芽子的长度和宽度各0.2厘米。然后将取好的芽子放入砧木中,要确保芽子的一横、竖边与砧木的两边对齐。最后用弹性较好的塑料条从下而上把芽子绑紧,确保芽子与砧木的形成层紧密接触,无跑风处。

三.接后管理:除萌、剪砧、解绑将嫁接后砧木上的所有萌芽全部除掉,保留叶片,以防直晒芽片,影响成活率;当接芽长到5厘米时进剪砧,把接芽以上的部分剪掉;当接芽长到15-20厘米,芽片愈合时解绑,解绑后继续保持除萌工作1-2周。四.肥水管理:嫁接后视土壤墒情加强肥水管理,在土壤缺墒不太严重时,嫁接后2周不浇水施肥,当新梢长到10厘米以上时应及时追肥浇水,也可将追肥、灌水与松土除草结合进行。秋季应适当增加磷钾肥,以防苗子徒长。在新梢生长期遭受食叶害虫,要及时检查,注意防治。

采用本发明油核桃绿枝嫁接方法,嫁接后具有早熟、抗病强、果实丰硕、含油量高、嫁接时间明显缩短,经济效益明显增加,克服了传统的技术不足,通过直接嫁接已经开芽的绿枝,改变了原有的嫁接方法,成活速度快,成活率高,嫁接处愈合完整光滑,加快了嫁接周期,而且,本发明的嫁接方法操作简单,易于推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一种油核桃绿枝嫁接方法,其具体步骤为:

一.砧木的选择与处理:在每年的3月中旬至4月下旬,气温升至15~18℃时,用本地高山野生核桃,要求树体健壮、嫁接部位光滑、接口粗度3~10厘米的绿枝;

二.嫁接方法采用方块形芽接,操作要求如下:

1.砧木处理去掉过密、多余的枝条,把树形整出来;选留粗度在1厘米以上的枝条,在距地5—10厘米的范围内(使树形紧凑)选出嫁穗位;

2.取芽选与砧木粗度相近、发育成熟、饱满的接穗上的芽子做接芽,取芽时上方距芽体1厘米左右时横切回原下刀方向,然后在撕开的一侧断口处用力向另一侧推芽体,使芽片木质部与韧皮部分离,要保证生长点全部取下,最后用手撕下芽片。

3.嫁接在需嫁接的砧木上,选一位置、方向合适、光滑的部位,按芽片的大小横切一刀,然后竖切,长度要超过芽长度2倍左右,有利于放水,再横切一刀,撕下韧皮部,取下的部分大于芽子的长度和宽度各0.2厘米。然后将取好的芽子放入砧木中,要确保芽子的一横、竖边与砧木的两边对齐。最后用弹性较好的塑料条从下而上把芽子绑紧,确保芽子与砧木的形成层紧密接触,无跑风处。

三.接后管理:除萌、剪砧、解绑将嫁接后砧木上的所有萌芽全部除掉,保留叶片,以防直晒芽片,影响成活率;当接芽长到5厘米时进剪砧,把接芽以上的部分剪掉;当接芽长到15-20厘米,芽片愈合时解绑,解绑后继续保持除萌工作1-2周。四.肥水管理:嫁接后视土壤墒情加强肥水管理,在土壤缺墒不太严重时,嫁接后2周不浇水施肥,当新梢长到10厘米以上时应及时追肥浇水,也可将追肥、灌水与松土除草结合进行。秋季应适当增加磷钾肥,以防苗子徒长。在新梢生长期遭受食叶害虫,要及时检查,注意防治。

采用本发明油核桃绿枝嫁接方法,嫁接后具有早熟、抗病强、果实丰硕、含油量高、嫁接时间明显缩短,经济效益明显增加,克服了传统的技术不足,通过直接嫁接已经开芽的绿枝,改变了原有的嫁接方法,成活速度快,成活率高,嫁接处愈合完整光滑,加快了嫁接周期,而且,本发明的嫁接方法操作简单,易于推广。

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发明,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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