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圈自锁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1813阅读:12396来源:国知局
猪圈自锁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猪圈自锁门装置。



背景技术:

为了提高猪肉的品质,养猪厂采取每天将生猪放出猪圈到野外运动的方法,增加生猪的运动量。由于传统的猪圈门的关闭通过手工干涉的方法,例如插销等,大量生猪回圈时,需要花费较多的人力,且该类猪圈门不具备自锁功能,存在被猪拱开的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猪圈自锁门装置,不仅结构设计合理,而且高效便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猪圈自锁门装置,包括首尾顺序连接的气缸、第一摆臂、连杆以及第二摆臂,所述气缸的气缸推杆的末端与第一摆臂的首端相铰接,所述第一摆臂的中部与第一固定铰支座相铰接,所述第一摆臂的末端与连杆的首端相铰接,所述第一摆臂与连杆的铰接处内侧设置有用以自锁的挡片,所述连杆的末端与第二摆臂的首端相铰接,所述第二摆臂的中部与第二固定铰支座相铰接,所述第二摆臂的末端与气缸的末端相铰接,所述第一摆臂呈L字形,所述第二摆臂呈n字形,猪圈门与所述第二摆臂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猪圈门的转动角度为0~90度。

优选的,所述第一摆臂的外侧设置有用以与挡片相配合的挡块。

优选的,所述第一固定铰支座与第二固定铰支座均与机架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气缸、第一摆臂、连杆以及第二摆臂均设置在猪圈门的外侧,所述猪圈门的内侧设置有猪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执行机构简单、成本低廉,自锁可靠,猪圈门打开时,猪圈门与猪圈通道垂直,挡住了生猪前进的通道,拦住生猪,起到导引生猪入圈的作用;气动方式对于猪圈数量较多的养猪厂优势更具明显,且没有电机驱动的漏电危险和液压驱动的漏油隐患,本实用新型可以推广应用至其他牲畜类饲养圈,具有广阔的前景。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第一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第二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中:1-气缸,11-气缸推杆,2-第一摆臂,3-连杆,4-第二摆臂,5-第一固定铰支座,6-挡片,7-第二固定铰支座,8-猪圈门,9-挡块,10-猪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如图1~2所示,一种猪圈自锁门装置,包括首尾顺序连接的气缸1、第一摆臂2、连杆3以及第二摆臂4,所述气缸1的气缸推杆11的末端与第一摆臂2的首端相铰接,所述第一摆臂2的中部与第一固定铰支座5相铰接,所述第一摆臂2的末端与连杆3的首端相铰接,所述第一摆臂2与连杆3的铰接处内侧设置有用以自锁的挡片6,所述连杆3的末端与第二摆臂4的首端相铰接,所述第二摆臂4的中部与第二固定铰支座7相铰接,所述第二摆臂4的末端与气缸1的末端相铰接,所述第一摆臂2呈L字形,所述第二摆臂4呈n字形,猪圈门8与所述第二摆臂4固定连接;所述挡片6与第一摆臂2固定连接,并从所述连杆3的末端沿着连杆3的长度方向朝第二摆臂4延伸。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猪圈门8的转动角度为0~90度。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摆臂2的外侧设置有用以与挡片6相配合的挡块9。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铰支座5与第二固定铰支座7均与机架(附图中未画出)固定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气缸1、第一摆臂2、连杆3以及第二摆臂4均设置在猪圈门8的外侧,所述猪圈门8的内侧设置有猪圈10。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当所述气缸1进气时,所述气缸推杆11伸出,推动所述第一摆臂2绕第一固定铰支座5顺时针转动,带动所述连杆3做平面一般运动,从而带动所述第二摆臂4绕第二固定铰支座7逆时针转动,所述猪圈门8随之逆时针转动,所述猪圈门8开启,此时所述气缸1也做平面一般运动;所述气缸推杆11伸出,达到气缸1最大行程时,所述猪圈门8正好转动90度,与猪圈10通道垂直,挡住了生猪前进的通道,起到导引生猪入圈的作用;

(2)当气缸1排气时,所述气缸推杆11收缩,推动所述第一摆臂2绕第一固定铰支座5逆时针转动,带动所述连杆3做平面一般运动,从而带动所述第二摆臂4绕第二固定铰支座7顺时针转动,所述猪圈门8随之顺时针转动,所述猪圈门8关闭,此时所述气缸1也做平面一般运动;此时,所述第一摆臂2、连杆3、第二摆臂4以及机架形成的四杆机构中,在所述挡片6与挡块9的作用下,所述第一摆臂2与连杆3处于死点位置,无论所述猪圈门8受到多大的力,亦无法带动所述第一摆臂2与连杆3转动,因此猪圈门8无法运动,即猪圈门8发生自锁。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以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猪圈自锁门装置。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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