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割草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5191阅读:549来源:国知局
一种割草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用机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割草机。



背景技术:

割草机是一种常见的除草机械之一,其用于对大面积土地上的杂草进行修剪整理。常见的割草机通常具有一个底盘,在底盘上安装了四个轮子从而使得割草机可以独立地放置在地面上。在割草机的内部,安装有电机以及控制电路等,而电机通过机械传动装置驱动割草叶轮,割草叶轮在转动时其中的刀片就能将草地上过高的草切削掉。但是,现有的割草机多用于花园、草坪之中,这类场所对于杂草修剪频繁,因而对于割草机的切割能力和切割效率都要求不高。因此,现有的割草机不适合于农业中除草所用,急需对其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割草机,该割草机的切割能力强且切割效率高,适用于农业场所除草。

为了实现上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以及设置在机架上的传动组件,以及与所述传动组件相连接的切割部件;

所述机架包括底架,以及设置在底架上的悬挂架;所述底架包括底板,以及沿底板边缘向下设置的底板围挡,以及固定在底板上端面的基座;所述基座与底板之间形成传动腔,基座上端面上设有滑块和挡板,滑块移动设置在挡板下方的基座上端面上,滑块与基座后端部之间通过螺杆相连接;

所述底板的上端面上固定有两块前基板和两块后基板,两块前基板和两块后基板呈矩形状排布;悬挂架包括两块连接端板、两根第一架杆和两根第二架杆;两块连接端板的后端部分别固定在两块前基板上,两块连接端板的前端部分别构成悬挂连接底端;两根第一架杆的下端部分别固定在两块前基板上,两根第一架杆的上端部组合构成悬挂连接顶端;两根第二架杆的后端部分别固定在两块后基板上,两根第二架杆的前端部通过连接部件固定在两根第一架杆的上端部之间;所述第一架杆的下端部能够相对前基板转动,第二架杆的后端部上开设有线性滑槽,第二架杆能够相对后基板沿线性滑槽移动;

所述基座两侧的底板上均设有行走组件,行走组件包括U形轮杆,以及设置在U形轮杆两端部上的轮架,以及定位在轮架上的车轮;所述U形轮杆的U形底部固定在底板上,U形轮杆的U形两端部分别底板的前后两侧,U形轮杆的自由端部上设有套接管;所述轮架包括U形夹板,以及设置在U形夹板上的轴杆,轴杆上开设有若干限位孔;轮架的轴杆穿设在套接管的轴孔内,限位孔内穿设有限位部件;所述U形夹板的U形开口朝下,车轮通过转轴定位在U形夹板的U形开口内;

所述传动组件包括用于通过传动轴连接动力源的传动部件,以及设置在传动腔内的第一带轮和三个第二带轮;所述传动部件固定在滑块上,传动部件处于挡板下方;第一带轮连接在传动部件的下方输出端上,第一带轮通过皮带与三个第二带轮分别相连;三个第二带轮呈等腰三角状排布,第一带轮处于三个第二带轮构成的等腰三角内部;

所述切割部件包括与三个第二带轮分布同轴相连的第一刀片、第二刀片和第三刀片,第一刀片、第二刀片和第三刀片均处于底板下方;所述底板的下部空间至少分成第一切割区域、第二切割区域和第三切割区域;所述第一刀片处于第一切割区域内,第一切割区域至少由两块第一弧形隔板围合构成,两块第一弧形隔板是以第一刀片的轴心为圆心,并处于同一圆周线上;所述第二刀片处于第二切割区域内,第二切割区域至少由两块第二弧形隔板,以及构成第一切割区域的一块第一弧形隔板围合构成,两块第二弧形隔板是以第二刀片的轴心为圆心,并处于同一圆周线上;所述第三刀片处于第三切割区域内,第三切割区域至少由两块第三弧形隔板,以及构成第一切割区域的一块第一弧形隔板围合构成;所述第一切割区域与第三弧形隔板之间构成切割区域通道,第一切割区域与第三切割区域通过切割区域通道相通。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该割草机通过悬挂架连接固定在拖拉机后侧,且通过传动组件中的传动轴连接拖拉机的动力源,动力源通过传动组件带动切割部件实现该割草机的工作。另外,该割草机的切割部件包括同步驱动的第一刀片、第二刀片和第三刀片,三个刀片分别设置于三个切割区域内,该结构下的割草机相比于传统割草机的切割面积变大,切割效率提升;而且三个切割区域相互独立,切割区域之间的弧形隔板对其进行限定,使该隔板的限定在刀片的切割范围之内,割草机工作时,杂草会被弧形隔板聚集在切割区域内,刀片转动时可快速高效的对该区域内的杂草进行切割,从而提升了割草机的切割能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底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案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3所示的一种割草机,包括机架,以及设置在机架上的传动组件,以及与所述传动组件相连接的切割部件。

所述机架包括底架,以及设置在底架上的悬挂架。所述底架包括底板11,以及沿底板11边缘向下设置的底板围挡12,以及固定在底板11上端面的基座13。所述基座13与底板11之间形成传动腔,基座13上端面上设有滑块14和挡板15,滑块14移动设置在挡板15下方的基座13上端面上,滑块14与基座13后端部之间通过螺杆16相连接。

所述底板11的上端面上固定有两块前基板21和两块后基板22,两块前基板21和两块后基板22呈矩形状排布。悬挂架包括两块连接端板23、两根第一架杆24和两根第二架杆25;两块连接端板23的后端部分别固定在两块前基板21上,两块连接端板23的前端部分别构成悬挂连接底端。两根第一架杆24的下端部分别固定在两块前基板21上,两根第一架杆24的上端部组合构成悬挂连接顶端;两根第二架杆25的后端部分别固定在两块后基板22上,两根第二架杆25的前端部通过连接部件固定在两根第一架杆24的上端部之间;所述第一架杆24的下端部能够相对前基板21转动,第二架杆25的后端部上开设有线性滑槽,第二架杆25能够相对后基板22沿线性滑槽移动。上述结构中,悬挂架用于将该割草机连接固定在拖拉机后侧,悬挂连接顶端和两个悬挂连接底端之间构成三点悬挂结构,提供稳定的悬挂支撑。

所述基座13两侧的底板11上均设有行走组件,行走组件包括U形轮杆31,以及设置在U形轮杆31两端部上的轮架32,以及定位在轮架32上的车轮33。所述U形轮杆31的U形底部固定在底板11上,U形轮杆31的U形两端部分别底板11的前后两侧,U形轮杆31的自由端部上设有套接管36。所述轮架32包括U形夹板34,以及设置在U形夹板34上的轴杆35,轴杆35上开设有若干限位孔。所述轮架32的轴杆35穿设在套接管36的轴孔内,限位孔内穿设有限位部件,一般为限位轴杆;U形夹板34的U形开口朝下,车轮33通过转轴定位在U形夹板34的U形开口内。上述行走组件是割草机的被动式移动结构,即该行走组件不提供动力,工作时割草机需连接于拖拉机上靠拖拉机的动力前行。另外,工作时需根据切割环境以及需要的切割高度对割草机的高度进行调整,该割草机通过对其行走组件进行调整即可实现对割草机的高度调整,但其调整范围有一定局限,具体地当要将割草机的高度抬升时,需在套接管36与U形夹板34之间的轴杆35上套设有垫管,限位部件对套接管36的上端限位固定;而需要将割草机的高度下降时,需在限位部件与套接管36之间的轴杆35上套设有垫管,限位部件对垫管的上端限位固定。

所述传动组件包括用于通过传动轴连接动力源的传动部件,以及设置在传动腔内的第一带轮和三个第二带轮;所述传动部件一般为变速齿轮箱4,传动部件固定在滑块14上,传动部件处于挡板15下方。第一带轮连接在传动部件的下方输出端上,第一带轮通过皮带与三个第二带轮分别相连;三个第二带轮呈等腰三角状排布,第一带轮处于三个第二带轮构成的等腰三角内部。上述结构中,传动组件中的传动轴连接拖拉机的动力源,动力源通过传动组件带动切割部件实现该割草机的工作。传动部件固定在滑块14上,滑块14能够通过螺杆16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滑动调节,当滑块14带动传动部件移动调整时,也同时对第一带轮与第二带轮之间的轮距进行调整,有利于对皮带的松紧度进行调整,从而便于皮带的安装、维护。

所述切割部件包括与三个第二带轮分布同轴相连的第一刀片51、第二刀片52和第三刀片53,第一刀片51、第二刀片52和第三刀片53均处于底板11下方;所述底板11的下部空间至少分成第一切割区域51a、第二切割区域52a和第三切割区域53a。所述第一刀片51处于第一切割区域51a内,第一切割区域51a至少由两块第一弧形隔板54围合构成,两块第一弧形隔板54是以第一刀片51的轴心为圆心,并处于同一圆周线上。所述第二刀片52处于第二切割区域52a内,第二切割区域52a至少由两块第二弧形隔板55,以及构成第一切割区域51a的一块第一弧形隔板54围合构成,两块第二弧形隔板55是以第二刀片52的轴心为圆心,并处于同一圆周线上。所述第三刀片53处于第三切割区域53a内,第三切割区域53a至少由两块第三弧形隔板56,以及构成第一切割区域51a的一块第一弧形隔板54围合构成。所述第一切割区域51a与第三弧形隔板56之间构成切割区域通道,第一切割区域51a与第三切割区域53a通过切割区域通道相通。上述结构中,割草机的切割部件包括同步驱动的第一刀片51、第二刀片52和第三刀片53,三个刀片分别设置于三个切割区域内,该结构下的割草机相比于传统割草机的切割面积变大,切割效率提升;而且三个切割区域相互独立,切割区域之间的弧形隔板对其进行限定,使该隔板的限定在刀片的切割范围之内,割草机工作时,杂草会被弧形隔板聚集在切割区域内,刀片转动时可快速高效的对该区域内的杂草进行切割,从而提升了割草机的切割能力。另外,第一切割区域51a与第三切割区域53a通过切割区域通道相通,主要是为了第一切割区域51a内的杂草被切割后能够在车辆前行过程中由其后端排除,即经过第三切割区域53a排除。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于示例性说明或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围的情况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此外,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范围及边界、或者这种范围及边界的等同形式内的全部变化及修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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