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野生苦菜的腌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425580阅读:801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食品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野生苦菜的腌制方法。



背景技术:

苦菜,别名:苦苣菜、取麻菜、苣荬菜,麻苣苣,药名“败酱草”,民间俗称苦菜,是一种药食兼具的无毒野生植物,多年生草本,有宿根。

苦菜富含胡萝卜素、维生素C、钾、钙、镁、磷、钠、铁、等元素;苦菜每100克含有营养:热量38大卡、 蛋白质2.5克、 脂肪0.9克、碳水化合物5克、胆固醇0.5毫克、膳食纤维1.8克、维生素A357微克、维生素C62毫克、胡萝卜素1.6微克、视黄醇当量88.2微克。

苦苦菜不但能吃,而且还能治病:清凉解毒、明目和胃、破瘀活血、消炎利尿、排脓去淤消肿;主治肠炎、盲肠炎、产后腹痛、急慢性结肠炎、眼结膜炎、皮肤红肿炎症或湿疹发痒,对牙龈出血、祛火明目有一定疗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野生苦菜的腌制方法。具体包括:以新鲜野生苦菜为原料,并用腌制料腌制而成。

通过实施本发明,增加了野生苦菜新的口味,也拓展了野生苦菜的储存、保鲜及食用方法;本发明既增加了野生苦菜口感的风味性,又保持野生苦菜新鲜、脆嫩,而且营养不流失,还未添加任何防腐剂,是一种安全健康的食品。

本发明打破原先野生苦菜食用方式方法,实施本发明所制备出来的野生苦菜,开袋即可食用,可做主食菜品,也可当做消闲食品,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具体包括:以新鲜野生苦菜为原料,并用腌制料腌制而成。

所述野生苦菜的制备方法如下:

(1)原料采集处理:选取高度为8-12厘米的新鲜、脆嫩的野生苦菜,切除苦菜的根部,放入清水中洗净;

(2)水煮处理:将处理后的苦菜放置水浴锅中,煮沸10分钟;

(3)除汁处理:将煮后冷却的苦菜用手搓揉5分钟,除去大部分的苦汁;

(4)浸泡处理:将除汁后的苦菜放置山泉水中浸泡12小时,每4小时换水一次;

(5)烘焙处理:将水煮沥干后的苦菜放置干燥机中烘焙3-5小时,烘焙温度为25 -30℃,烘焙时每30分钟翻炒一次,苦菜水分控制在30%-40%之间;

(6)半成品:将烘焙后的苦菜放置玻璃或瓦岗容器中,从而制得野生苦菜半成品。

所述的腌制料制备方法如下:

(1)腌制原料的组成及配比:生姜6份、大蒜10份、青花椒5份、红辣椒15份、味精2份、白糖8份、精制细盐15份、植物油 15份、醋酸4份、山泉水20份;

(2)制备方法:将生姜和大蒜及红辣椒剁至粉末状,将植物油加热至50-60度,依次将生姜、大蒜、青花椒、红辣椒、白糖、精制细盐加至植物油中翻炒4 -6分钟,然后放入味精翻炒1-2分钟,加入山泉水煮沸5分钟,制得得腌制料。

所述野生苦菜的腌制方法如下:

(1)原料组成及配比:苦菜1份、腌制料4份;

(2)腌制:将腌制料液倒入野生苦菜半成品容器中,搅拌均匀,并用醋酸调节PH,确保腌制溶液的PH为3.5,并用大理石压实,密封容器后,腌制20天,每4天将腌制苦菜的容器倒置一次,每次倒置1天;

(3)成品:将野生苦菜从腌制料中捞起来,按量分装至0.06-0.08毫米厚的PE袋中,用真空封口机抽去袋中空气,并热合封口,从而制得腌制风味的野生苦菜。

本发明制造的野生苦菜制品不仅具有香脆可口感,还含有一丝山泉水的甘甜味,符合大众饮食需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方法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按照下例步骤进行

(1)所述野生苦菜的制备方法如下:

选取高度为8-12厘米的新鲜野生苦菜,切除苦菜的根部,放入清水中洗净;将洗净后的苦菜放入水浴锅中煮沸10分钟,将煮后冷却的苦菜用手搓揉5分钟,除去大部分的苦汁;将除苦汁的苦菜沥干后放置干燥机中烘焙3-5小时,烘焙温度为25 -30℃,烘焙时每30分钟翻炒一次,苦菜水分控制在30%-40%之间;将烘焙后的苦菜放置玻璃或瓦岗容器中,从而制得野菜苦菜半成品;

(2)所述的腌制料制备方法如下:

将6份生姜和10份大蒜及15份红辣椒剁至粉末状,将植物油加热至50-60度,依次将6份生姜、10份大蒜、5份青花椒、15份红辣椒、8份白糖、15份精制细盐加至植物油中翻炒4 -6分钟,然后放入2份味精翻炒1-2分钟,加入20份山泉水煮沸5分钟,制得得腌制料;

(3)所述野生苦菜的腌制方法如下:

将4份腌制料液倒入1份野生苦菜半成品容器中,搅拌均匀,并用醋酸调节PH至3.5,并用大理石压实,密封容器后,腌制20天,每4天将腌制苦菜的容器倒置一次,每次倒置1天;

(4)成品:将苦菜从腌制料中捞起来,按量分装至0.06-0.08毫米厚的PE袋中,用真空封口机抽去袋中空气,并热合封口,从而制得腌制风味的野生苦菜。

本发明所提供的苦菜腌制方法,方法简单,生产设备常见,生产方便,可实现规模生产。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发明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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