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鲜采摘的茶叶加工处理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08232阅读:577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茶叶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鲜采摘的茶叶加工处理工艺。



背景技术:

茶在我国种植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华民族的“国粹之饮”。目前传统茶叶加工方法是鲜叶采摘回来,再进行萎凋—揉捻—发酵—烘干—成品;通过传统方式加工的茶叶存在发酵不均匀、发酵过度、光泽度不够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旨在提供了一种新鲜采摘的茶叶加工处理工艺。

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鲜采摘的茶叶加工处理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1)在阴天或晴天选摘已舒展、完整的茶叶,并将采摘的新鲜茶叶摊晾在竹席上摊放5h至茶叶含水率为65-75%;

(2)将上述步骤得到的茶叶放置在农药降解装置中降解残留农药,再将茶叶清洗干净后,于80-100℃下烘干5-10min,将烘干后的茶叶浸入质量浓度为45-50%的乙醇中1-2min后取出,然后转入超声处理器中,于15-60KHZ、80-150w的条件下超声处理6-8min;

(3)将上述步骤得到的茶叶进行烘干,再将烘干后的茶叶放入新鲜竹筒内,对茶叶进行有氧发酵,发酵时间为2-3天;

(4)将上述经发酵处理的茶叶用揉捻机进行揉捻,揉捻时间为30min;

(5)将上述经揉捻后的茶叶放入汽热杀青机中进行三次杀青处理,第一次杀青温度为195-210℃,第二次杀青温度为170-195℃,第三次杀青温度为120-135℃;

(6)将上述杀青完成后将茶叶转移至解块机中将茶叶分散,散发余温,茶叶解块后摊放入烘干机中进行烘烤,至茶叶含水率为20-30%时取出;

(7)将上述茶叶取出后摊晾回潮,摊晾厚度为2-3.5cm,摊晾时间为25-35min,茶叶回潮后于80-90℃进行做形,然后再烘干至含水率≤6%。

所述步骤(2)中农药降解装置为光谱箱,所述光谱箱由控制器调控间隔发出红光、蓝光和紫外线,所述红光波长为650-750nm,蓝光波长为500-600nm,紫外线波长为420-480nm,所述间隔时间为0.01s。

所述步骤(3)中发酵温度为26-34℃。

所述步骤(4)中揉捻采用轻、重、轻顺序进行,轻柔1-2min后重揉3-4min,然后再轻柔1-2min。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加工工艺简单、生产周期短,能有效去除茶叶中的农药残留,同时通过超声萃取和乙醇萃取相辅相成,能更加快速、充分、有效地将茶叶中的有效成分析出,并固定不流失,并保证茶的香味,而且该茶叶能直接食用或浸泡后食用,口感好能有效补充膳食纤维,消除口腔异味,清新口气,很好地满足了人们旅游出行的需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种新鲜采摘的茶叶加工处理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1)在阴天或晴天选摘已舒展、完整的茶叶,并将采摘的新鲜茶叶摊晾在竹席上摊放5h至茶叶含水率为65-75%;

(2)将上述步骤得到的茶叶放置在农药降解装置中降解残留农药,再将茶叶清洗干净后,于80-100℃下烘干5-10min,将烘干后的茶叶浸入质量浓度为45-50%的乙醇中1-2min后取出,然后转入超声处理器中,于15-60KHZ、80-150w的条件下超声处理6-8min;

(3)将上述步骤得到的茶叶进行烘干,再将烘干后的茶叶放入新鲜竹筒内,对茶叶进行有氧发酵,发酵时间为2-3天;

(4)将上述经发酵处理的茶叶用揉捻机进行揉捻,揉捻时间为30min;

(5)将上述经揉捻后的茶叶放入汽热杀青机中进行三次杀青处理,第一次杀青温度为195-210℃,第二次杀青温度为170-195℃,第三次杀青温度为120-135℃;

(6)将上述杀青完成后将茶叶转移至解块机中将茶叶分散,散发余温,茶叶解块后摊放入烘干机中进行烘烤,至茶叶含水率为20-30%时取出;

(7)将上述茶叶取出后摊晾回潮,摊晾厚度为2-3.5cm,摊晾时间为25-35min,茶叶回潮后于80-90℃进行做形,然后再烘干至含水率≤6%。

所述步骤(2)中农药降解装置为光谱箱,所述光谱箱由控制器调控间隔发出红光、蓝光和紫外线,所述红光波长为650-750nm,蓝光波长为500-600nm,紫外线波长为420-480nm,所述间隔时间为0.01s。

所述步骤(3)中发酵温度为26-34℃。

所述步骤(4)中揉捻采用轻、重、轻顺序进行,轻柔1-2min后重揉3-4min,然后再轻柔1-2min。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所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所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