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润肠通便食品及其制备方法_2

文档序号:8477839阅读:来源:国知局
,冻干纳豆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为2:1。
[0042] 实施例2
[0043]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二中将黑木耳粉碎,用体积浓度低于 70%的医用酒精制成颗粒,然后干燥;黑木耳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为1:1。其它均与实施 例1相同。
[0044] 实施例3
[0045]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二中将山楂粉碎,用体积浓度低于70% 的医用酒精制成颗粒,然后干燥;黑木耳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为1:1。其它均与实施例1 相同。
[0046] 实施例4
[0047]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二中将冻干纳豆和黑木耳混合粉碎, 用体积浓度低于70%的医用酒精制成颗粒,然后干燥;黑木耳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为 1.5:1;冻干纳豆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为1.5:1。其它均与实施例1相同。
[0048] 实施例5
[0049]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二中将山楂和木耳混合粉碎,用体积浓 度低于70%的医用酒精制成颗粒,然后干燥;黑木耳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为1. 2:1 ;山楂 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为0.5:1。其它均与实施例1相同。
[0050] 实施例6
[0051]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二中将山楂和冻干纳豆混合粉碎,用 体积浓度低于70%的医用酒精制成颗粒,然后干燥;冻干纳豆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为 2.5:1;山楂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为1.2:1。其它均与实施例1相同。
[0052] 实施例7
[0053]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二中将山楂、黑木耳和冻干纳豆混合粉 碎,用体积浓度低于70%的医用酒精制成颗粒,然后干燥;冻干纳豆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 比为0.5:1;山楂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为0.5:1;黑木耳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为1:1。其 它均与实施例1相同。
[0054] 实施例8
[0055]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一将干燥后的火龙果籽粉碎。其它均与 实施例1相同。
[0056] 实施例9
[0057]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2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一将干燥后的火龙果籽粉碎。其它均与 实施例2相同。
[0058] 实施例10
[0059]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3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一将干燥后的火龙果籽粉碎。其它均与 实施例3相同。
[0060] 实施例11
[0061]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6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一将干燥后的火龙果籽粉碎。其它均与 实施例6相同。
[0062] 实施例12
[0063]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7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一将干燥后的火龙果籽粉碎。其它均与 实施例7相同。
[0064] 实施例13
[0065]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一将干燥后的火龙果籽碾压。其它均与 实施例1相同。
[0066] 实施例14
[0067]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2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一将干燥后的火龙果籽碾压。其它均与 实施例2相同。
[0068] 实施例15
[0069]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3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一将干燥后的火龙果籽碾压。其它均与 实施例3相同。
[0070] 实施例16
[0071]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6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一将干燥后的火龙果籽碾压。其它均与 实施例6相同。
[0072] 实施例17
[0073]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7的不同点在于,步骤一将干燥后的火龙果籽碾压。其它均与 实施例7相同。
[0074]实验:
[0075] 病例群1 :人数85人,随机分为17组,年龄1~5周岁,平均3天排便一次,用过 果蔬宝及妈咪爱儿童通便产品,效果不佳。食用实施例1~17产品用低于50°C的温开水冲 月艮,每次5g,之后每日服用2次。
[0076] 病例群2 :人数85人,随机分为17组,年龄20~40周岁,经常便秘,表现大便干 硬,腹部胀痛,面部出现黄褐斑,体重增加明显。便秘初期服用益生菌、果导片能得到缓解, 但长期服用发现便秘越发严重。食用实施例1~17产品用低于50°C的温开水冲服,每次l〇g,之后每日服用2次。
[0077] 病例群3:人数85人,随机分为17组,年龄60~70周岁,部分患有高血压,排便困 难,大便燥结,经常使用开塞露,吃果导片,后期无效,故采用人为帮助排便,伴有疼痛感。便 秘初期曾服用益生菌、果导片得到缓解,但长期服用便秘越发严重。食用实施例1~17产 品用低于50°C的温开水冲服,每次10g,之后每日服用2次。
[0078] 实验效果如表1所示。
[0079]表1
[0080]
【主权项】
1. 一种润肠通便食品,其特征在于润肠通便食品包含火龙果籽。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润肠通便食品,其特征在于润肠通便食品还包括纳豆粉、黑 木耳粉和/或山楂粉。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润肠通便食品,其特征在于火龙果籽为经过粉碎或碾压 的火龙果籽。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润肠通便食品,其特征在于纳豆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小于 3:1〇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润肠通便食品,其特征在于黑木耳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小 于 2:1。
6.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润肠通便食品,其特征在于山楂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小于 2:1〇
7. 权利要求1所述润肠通便食品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润肠通便食品按以下步骤制 备: 一、将火龙果籽洗净、干燥,即得到润肠通便食品。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润肠通便食品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润肠通便食品按以下 步骤制备: 一、 将火龙果籽洗净、干燥; 二、 将冻干纳豆、黑木耳和/或山楂混合粉碎,用体积浓度低于70%的医用酒精制成颗 粒,然后干燥; 三、 将步骤一获得的火龙果籽与步骤二经过干燥的颗粒混合,即得到润肠通便食品。
9. 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润肠通便食品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将干燥后 的火龙果籽粉碎或碾压。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润肠通便食品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纳豆粉与火龙果籽 的重量比小于3:1 ;黑木耳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小于2:1 ;山楂粉与火龙果籽的重量比小 于 2:1。
【专利摘要】一种润肠通便食品及其制备方法。它涉及一种功能性食品及其制备方法。它解决了目前治疗便秘药物均为刺激性泻药,长期服用易产生依赖性,损害肠神经系统,使结肠动力减弱,进一步加重便秘;且药物长期使用对身体有一定的毒害,不易长时间服用的问题。润肠通便食品包含火龙果籽。制备方法:一、将火龙果籽洗净、干燥,即得到润肠通便食品。本发明食品适用于便秘者食用。
【IPC分类】A23L1-29, A23L1-212
【公开号】CN104799292
【申请号】CN201510235997
【发明人】王伟明, 陈丽艳
【申请人】黑龙江省祖研北药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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