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击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击钉装置包含:
击钉机构,其包含:
外壳,其具有容置空间;
击发杆,其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中;
作动单元,其配置成驱动所述击发杆;以及
操作单元,其电性连接所述作动单元,所述操作单元配置成根据操作产生操作信号;以及
控制器,其电性连接所述击钉机构,其中所述控制器包含:
击发控制单元,其用以接收所述操作信号并产生控制信号给所述作动单元;以及
电源供应单元,其电性连接所述击发控制单元,所述电源供应单元用以将电力提供给所述击发控制单元以及所述击钉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击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壳还包含固持件,所述固持件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中;以及
所述作动单元包含:
作动杆,其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中,且连接于所述击发杆的后端,其中所述作动杆的一部分插设于所述固持件中;
线圈,其固定在所述固持件中,且所述线圈环绕所述作动杆的所述部分,其中所述线圈能够通过通电产生磁力以移动所述作动杆;以及
弹簧,其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中,其中所述弹簧套设在所述作动杆的另一部分上,并抵顶于所述固持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击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作动杆的后端具有凸缘,且所述弹簧的一端抵顶于所述固持件,另一端抵顶于所述凸缘。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击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作动杆是可拆卸地设于所述击发杆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击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包含本体部以及接头部,其中所述接头部是可拆卸地设置在所述本体部的前端。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击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头部具有开口以及卡固结构,其中所述开口连通所述容置空间,且所述卡固结构设置在所述接头部的内壁且靠近所述开口。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击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单元为按压式操作单元及/或旋钮式操作单元。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击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击发控制单元包含电压控制单元、电流控制单元以及频率控制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