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光积木结构,包括:两个积木本体,第一积木体的接合面上设有至少一第一连接槽,且第二积木体的接合面上设有至少一能连接所述第一连接槽的第一凸部;
所述第一凸部上设有一第一凹部,且所述第一连接槽内设有一能对应嵌入所述第一凹部的第一凸柱,所述第一凸柱插能嵌入所述第一凹部内;其特征是:第一凸柱和第一凹部具有发光涂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积木结构,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凹部为定位孔,且第一凸柱为定位柱。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积木结构,其特征是:第一凸柱上仅与第一凹部接触的面具有发光涂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积木结构,其特征是:第一凹部上仅与第一凸柱接触的面具有发光涂层。
5.如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发光积木结构,其特征是:所述发光涂层为荧光涂层。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积木结构,其特征是:所述发光涂层上还具有透明的保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