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及其应用方法

文档序号:1681895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及其应用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及其应用方法,将水性聚氨酯、海藻酸钠溶液、聚氨酯绒毛粉、酪素涂饰剂、交联剂、水混合形成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然后在合成革表面涂饰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接着于120-130℃烘干,完成合成革表面的处理。本发明中所述的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全部采用清洁环保的水性材料,生产过程清洁环保,得到的合成革具有自然的深度消光表面,消光涂层粘合良好,具有类似天然皮革的外观和触感。
【专利说明】一种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及其应用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合成革【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及其应用方法。

【背景技术】
[0002]合成革是模拟天然皮革的组织结构和使用性能,并可作为天然皮革代用品的复合材料。通常以无纺布模拟网状层,以微孔聚氨酯涂层模拟粒面层,所得到的合成革正、反面都与皮革十分相似,并具有一定的透气性,比普通人造革更接近天然皮革,广泛用于制作鞋、靴、箱包和球类等。
[0003]合成革表面发亮,有很强的塑感,为了使合成革的外观和手感更加接近于天然皮革,通常会对其表面进行消光和改善手感的处理,以得到柔和的光泽和类似天然皮革的手感。而目前使用较多的合成革表面处理剂多为溶剂型体系,因为表面处理会消耗大量的溶齐U,而常规的回收率只有90%,排放到大气中的有机溶剂对人体和环境有很大的危害,同时溶剂在产品中的残留会导致产品安全问题。
[000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开发用合成革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以替代溶剂型处理剂是目前技术开发的主要途径,产品以水性聚氨酯为主,但是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其一,大多数产品以二氧化硅为主要的消光材料,难以达到深度自然的消光;其二,大多数产品手感欠佳。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及其应用方法,该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清洁环保,处理后的合成革具有类似天然皮革的外观和触感,且表面具有自然的深度消光以及良好的粘合性能。
[0006]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按重量份数,包括20-30份的水性聚氨酯、10-20份固含量为10%的海藻酸钠水溶液、2-3份的聚氨酯绒毛粉、2-3份的酪素涂饰剂、1-2份的氮丙啶类交联剂以及60-80份的水。
[0007]所述水性聚氨酯为水性脂肪族聚氨酯树脂。
[0008]所述的水性脂肪族聚氨酯树脂为RU-3104、RU-3106中的任何一种或两种任意比例的混合物。
[0009]所述的海藻酸钠水溶液是按照如下方法制得的:将海藻酸钠用水浸泡使海藻酸钠完全溶胀,然后加热到35°C并不断搅拌使溶胀的海藻酸钠溶解,得到海藻酸钠水溶液。
[0010]所述的聚氨酯绒毛粉的直径在7?15微米。
[0011]所述的酪素涂饰剂为水性软酪素乳液。
[0012]所述的水性软酪素乳液为水性特软酪素乳液TINGE LUSTRE 236或水性软酪素乳液 TINGE LUSTRE 217。
[0013]所述的氮丙啶类交联剂为SAC-100或CX100。
[0014]一种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的应用方法,在合成革表面涂饰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然后于120-130°C烘干,即在合成革上得到自然的深度消光表面。
[0015]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在合成革上的涂饰量为35_45g/m2。
[001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7]其一,本发明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全部采用清洁环保的水性材料,且处理合成革时只需将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涂饰于合成革然后烘干即可,因此,本发明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的应用方法清洁环保,并能解决溶剂型表面处理技术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0018]其二,本发明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中的海藻酸钠和聚氨酯绒毛粉作为消光材料具有双重的消光作用。首先,利用海藻酸钠和水性聚氨酯的成膜性能的不同,使涂层产生消光;其次,聚氨酯绒毛粉能够使涂层表面产生微观的凸起,使涂层产生消光,这种双重消光作用的叠加,会产生深度的消光,涂层表面的光泽最低可以达到0.1,而且表面光泽自然;
[0019]其三,本发明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中的聚氨酯绒毛粉和酪素涂饰剂能够有效的改善合成革表面的触感,而且酪素涂饰剂是一种蛋白质类的涂饰剂,添加后的涂层具有类似天然皮革的触感,极大的提高了合成革的档次;
[0020]其四,本发明处理后的合成革没有任何气味,在沙发,家居内饰和汽车内饰应用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具体实施方式】
[0021]本发明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按重量份数,包括20-30份的水性聚氨酯、10-20份固含量为10%的海藻酸钠水溶液、2-3份的聚氨酯绒毛粉、2-3份的酪素涂饰剂、1-2份的氮丙啶类交联剂以及60-80份的水;其中,水性聚氨酯为水性脂肪族聚氨酯树脂,进一步,水性脂肪族聚氨酯树脂采用安庆月山化工有限公司的RU-3104和/或RU-3106 ;海藻酸钠水溶液的制备方法是:以重量份计,将100份的海藻酸钠用900份的水浸泡24小时使海藻酸钠完全溶胀,然后加热到35°C并不断搅拌使溶胀的海藻酸钠溶解,得到海藻酸钠水溶液;聚氨酯绒毛粉的直径在7?15微米;酪素涂饰剂为水性软酪素乳液,进一步,水性软酪素乳液采用深圳天之一科技有限公司的水性特软酪素乳液TINGE LUSTRE 236或水性软酪素乳液TINGE LUSTRE 217 ;氮丙啶类交联剂采用上海尤恩化工有限公司的SAC-100或上海水贝司化工有限公司CX100。
[0022]一种上述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的应用方法,首先在合成革表面涂饰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然后于120-130°C烘干3-4小时,即在合成革上得到自然的深度消光表面;其中,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在合成革上的涂饰量为35-45g/m2。
[0023]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本发明并不只限于这些例子。
[0024]实施例1:
[0025]本实施例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按重量份数由20份的RU-3104U6份固含量为10%的海藻酸钠水溶液、3份的聚氨酯绒毛粉、2份的水性软酪素乳液TINGE LUSTRE236、I份的SAC-100以及80份的水的混合而成;
[0026]本实施例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的应用方法,首先在合成革表面涂饰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然后于120°C烘干4小时,即在合成革上得到自然的深度消光表面;其中,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在合成革上的涂饰量为45g/m2。
[0027]实施例2:
[0028]本实施例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按重量份数由30份的RU_3106、20份固含量为10%的海藻酸钠水溶液、2份的聚氨酯绒毛粉、3份的水性软酪素乳液TINGE LUSTRE217,2份的SAC-100以及60份的水的混合而成;
[0029]本实施例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的应用方法,首先在合成革表面涂饰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然后于124°C烘干3.5小时,即在合成革上得到自然的深度消光表面;其中,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在合成革上的涂饰量为35g/m2。
[0030]实施例3:
[0031]本实施例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按重量份数由10份的RU-3106U5份的RU-3104U0份固含量为10%的海藻酸钠水溶液、2.3份的聚氨酯绒毛粉、2.5份的水性特软酪素乳液TINGE LUSTRE 236、1.6份的CX100以及70份的水的混合而成;
[0032]本实施例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的应用方法,首先在合成革表面涂饰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然后于130°C烘干3小时,即在合成革上得到自然的深度消光表面;其中,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在合成革上的涂饰量为40g/m2。
[0033]本发明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全部采用清洁环保的水性材料,且处理合成革的时只需将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涂饰到合成革上然后干燥即可,因此,被发明处理过程清洁环保,处理后的合成革具有自然的深度消光表面,合成革表面的光泽最低可达到0.1,消光涂层粘合良好,具有类似天然皮革的外观和触感,极大的提高了合成革的档次和使用性能,解决了目前溶剂型表面处理技术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权利要求】
1.一种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包括20-30份的水性聚氨酯、10-20份固含量为10%的海藻酸钠水溶液、2-3份的聚氨酯绒毛粉、2-3份的酪素涂饰剂、1-2份的氮丙啶类交联剂以及60-80份的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性聚氨酯为水性脂肪族聚氨酯树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性脂肪族聚氨酯树脂为RU-3104、RU-3106中的任何一种或两种任意比例的混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海藻酸钠水溶液是按照如下方法制得的:将海藻酸钠用水浸泡使海藻酸钠完全溶胀,然后加热到35°C并不断搅拌使溶胀的海藻酸钠溶解,得到海藻酸钠水溶液。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聚氨酯绒毛粉的直径在7?15微米。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酪素涂饰剂为水性软酪素乳液。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性软酪素乳液为水性特软酪素乳液TINGE LUSTRE 236或水性软酪素乳液TINGE LUSTRE 217。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氮丙啶类交联剂为SAC-100或CX100。
9.一种如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的应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合成革表面涂饰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然后于120-130°C烘干,即在合成革上得到自然的深度消光表面。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的应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合成革用水性消光表面处理剂在合成革上的涂饰量为35-45g/m2。
【文档编号】D06M10/08GK104164785SQ201410377438
【公开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1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1日
【发明者】马兴元, 高静, 邱啸寒, 张浩然 申请人:陕西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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