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控移动纱嘴装置以及具有该装置的编织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15707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控移动纱嘴装置以及具有该装置的编织机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编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控移动纱嘴装置以及具有该装置的编织机。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编织机上纱嘴的移动时通过整个机头的移动来实现的。通电后,机头上的天桥装有电磁铁,利用电磁铁产生的磁性,使电磁铁向下移动,插入纱嘴顶端的卡槽,从而带动纱嘴一起移动。但是,这样的移动不仅占用空间,使得机器运作不灵活,同时纱线要换色时,机头也要一起移动到初始位置,降低了工作效率。

因此,需要提供一种智控移动纱嘴装置以及具有该装置的编织机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该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智控移动纱嘴,所述智控移动纱嘴包括天杆,电机座,电机,主动同步轮,同步带,纱嘴连接装置,纱嘴和被动同步轮,所述天杆安装在编织机上,所述电机座安装在所述天杆的一端,在所述电机座上安装有所述电机,在所述电机上设置有所述主动同步轮,其由所述电机带动,并带动所述同步带,所述同步带连接所述主动同步轮和设置在所述天杆另一端的所述被动同步轮,所述纱嘴连接装置连接在所述同步带上,所述纱嘴连接装置上连接有所述纱嘴。

较佳地,在所述纱嘴连接装置上面向所述天杆的一侧还设置有轴承。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编织机,所述编织机包括天杆底座,机床床身,机头和针板,所述编织机还包括一个或多个上述的智控移动纱嘴,所述智控移动纱嘴的天杆设置在所述天杆底座上。

本发明的智控移动纱嘴装置以及具有该装置的编织机,结构简单,可以为编织机械的编织提供连续不断的纱线,机器运作灵活,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发明内容部分中引入了一系列简化形式的概念,这将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中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发明内容部分并不意味着要试图限定出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关键特征和必要技术特征,更不意味着试图确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智控移动纱嘴装置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智控移动纱嘴装置的另一示意图;

图3是具有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智控移动纱嘴装置的编织机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发明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本发明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发明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为了彻底了解本发明,将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详细的结构。显然,本发明的施行并不限定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习的特殊细节。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详细描述如下,然而除了这些详细描述外,本发明还可以具有其他实施方式。

以下参考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做出详细描述。

参考图1和图2,示出了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智控移动纱嘴装置。本发明的智控移动纱嘴装置包括天杆1,电机座2,电机3,主动同步轮4,同步带5,纱嘴连接装置6,纱嘴8和被动同步轮9。其中天杆1作为纱嘴的导向及安装装置,其安装在编织机上。电机座2安装在天杆1的一端,在电机座2上安装有用于提供动力的电机3。在电机3上设置有主动同步轮4,其由电机带动,并带动同步带5。同步带5连接主动同步轮4和设置在天杆1另一端的被动同步轮9。纱嘴连接装置6连接在同步带5上,并能随着同步带5运动。纱嘴连接装置6上连接有纱嘴8,纱嘴8用于带动纱线。另外,为了减少纱嘴连接装置6和天杆1之间磨损,在纱嘴连接装置6上面向天杆1的一侧还设置有轴承7。

另外,在天杆1的另一端的另一侧上还设置有另一电机3和主动同步轮4侧同样设置有,参考图2。

参考图3,是具有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智控移动纱嘴装置的编织机的示意图。该编织机包括天杆底座10,机床床身11,机头12和针板13,该编织机还包括一个或多个上述的智控移动纱嘴装置。其中天杆1设置在天杆底座10上。

本发明的智控移动纱嘴装置以及具有该装置的编织机,在移动时与机头已独立分开,使整个编织过程更加快捷,操作灵活。同时,纱线的换色不需要纱嘴和机头一起移动到初始位置。纱嘴换好色之后,自动移动机头位置继续进行编织。

机器初始时,纱嘴8分别在机器的两端指定位置。当需要用纱线时,电脑给出程序使需要工作的电机3工作,电机3转动传递给主动同步轮4,同时带动同步带5。由于纱嘴连接装置6连接纱嘴8和同步带5,所以纱嘴跟随同步带一起向指定方向移动。根据程序指令,做不同动作的移动。

本发明的智控移动纱嘴装置以及具有该装置的编织机,结构简单,可以为编织机械的编织提供连续不断的纱线,机器运作灵活,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发明已经通过上述实施例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发明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例范围内。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根据本发明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由附属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范围所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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