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绳锯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22661发布日期:2018-09-01 03:14阅读:33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绳锯机领域,具体是一种绳锯机。



背景技术:

绳锯是针对矿山、荒料、弧形板、大板石材、厚混凝土、不规则的混凝土钢筋,桥梁马路等切割拆除工具。安装方便,使用方法灵活,横切割,竖切割均可。以下可以了解到设备结构的组成以及绳锯的划分种类,为液压驱动动力装置切割设备,可对较厚实的混凝土实现各种切割。是地下室、烟囱和支柱等的切割拆除以及修缮工作最适用的切割施工设备。绳锯(线锯) 对密排钢筋混凝土构筑物、厚砖墙,甚至水下切割作业都能胜任。线锯(绳锯)可满足液压墙锯不及的切割深度。切割作业深度不受限制,作业环境适应性更强、作业效率更高。是液压墙锯机的后援设备。

一种绳锯机的出现大大方便了切割,但是目前阶段的一种绳锯机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例如,通用性能差,使用不方便,且不方便携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绳锯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通用性能差,使用不方便,且不方便携带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绳锯机,包括液压装置,所述液压装置的底部安装有卡板,所述卡板的下方安装有滑轨,所述滑轨的顶部设置有滑槽,所述液压装置的上方安装有立柱,所述立柱的底端安装有第二固定架,所述第二固定架的两端安装有第三传动轮,所述立柱的一侧安装有第二传动轮,所述立柱的顶端安装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上安装有第一固定架,所述第一固定架的两端安装有第一传动轮。

优选的,所述第一固定架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第一固定架的两端均安装有第一传动轮,且第一传动轮之间安装有绳锯。

优选的,所述第三传动轮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第三传动轮与第二传动轮之间安装有绳锯。

优选的,所述卡板与滑轨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传动轮、第二传动轮和第三传动轮之间均通过传动带与电机主轴传动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设计小巧,方便携带,且在装置的底部安装有卡板与滑轨,通过其可以控制装置自动移动,且在装置的底部安装有液压装置,通过其可以调节装置的高低,且在机体上安装有第一传动轮、第二传动轮和第三传动轮,在第一传动轮与第一传动轮之间和第二传动轮与第三传动轮之间均安装有绳锯,通过此种设计可以使装置对任意位置和方向的石料进行切割。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滑轨的俯视图。

图中:1-第一传动轮、2-第一固定架、3-支撑杆、4-立柱、 5-第二传动轮、6-第三传动轮、7-第二固定架、8-绳锯、9-伸缩杆、10-液压装置、11-卡板、12-滑轨、13-吸盘、14-支架、 15-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绳锯机,包括液压装置10,液压装置10的底部安装有卡板11,液压装置10 可以调节装置的高低,卡板11可以带动装置在滑轨12上移动,卡板11的下方安装有滑轨12,滑轨12的顶部设置有滑槽15,液压装置10的上方安装有立柱4,立柱4的底端安装有第二固定架7,第二固定架7的两端安装有第三传动轮6,第三传动轮 6用来安装绳锯8,立柱4的一侧安装有第二传动轮5,第二传动轮5用来安装绳锯8,立柱4的顶端安装有支撑杆3,支撑杆 3上安装有第一固定架2,第一固定架2的两端安装有第一传动轮1,第一传动轮1用来安装绳锯8,第一固定架2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第一固定架2的两端均安装有第一传动轮1,且第一传动轮1之间安装有绳锯8,绳锯8用来对石料进行切割,第三传动轮6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第三传动轮6与第二传动轮5 之间安装有绳锯8,卡板11与滑轨12滑动连接,第一传动轮1、第二传动轮5和第三传动轮6之间均通过传动带与电机主轴传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设备在使用时,将滑轨12通过吸盘13固定在切割位置,通过液压装置10控制立柱4的高低,将绳锯8安装在第一传动轮1上,通过第一传动轮1带动绳锯8高速转动,同时通过卡板11在滑轨2上滑动控制绳锯8 对石料进行竖直切割,当将绳锯8安装在第二传动轮5和第三传动轮6上时,通过绳锯8对石料进行斜切割。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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